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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手,徑直砸在胭脂額頭上。那沙子沉重,又是站在假山上投擲,力道增大。沙袋一落,胭脂額頭已紅了一片。
“喂,你怎麼不躲?”齊晨見了她,跳下假山,仰頭看她,“你那天不是很會說麼,怎麼現在不吭聲了?”
胭脂淡淡看了他一眼,“郡王平日很喜歡玩這個麼?”
齊晨答道,“那是當然,我喜歡,他們也喜歡,你不喜歡?”
胭脂淡聲應道,“嗯。”
齊晨惱的拾起沙袋,又往她身上砸,悶聲道,“你道我要你來是做什麼,是陪我玩的。”
這一記砸在小腹上,比額頭那傷更疼,胭脂微微蹙眉,“郡王大概是忘了,玩鬧,是幾個人在玩。郡王開心,但是奴婢不開心,便不是玩。上回郡王說不喜油腔滑調之人,如今說了實話,卻也捱了打。郡王是要奴婢如何做?”
齊晨被堵了話,悶得說不出話來。眾人都是屏氣看來,這面生的丫鬟,膽子倒很大。
胭脂也不怕他惱,這種性子的孩童,如今不馴服,日後自己的日子便苦了。他既然厭惡那阿諛之人,她便適時逆他的意,讓他去衡量到底是歡喜別人奉承,還是歡喜別人真心。
齊晨想了片刻,心底還有些氣,倒隱約明白她那日所說“處世之道”是什麼了。她方才說了真話,自己反而生了氣,或許順著他的意做,她也不會受這沙袋的罪。只是小小的腦袋想不通透,只好問道,“你喚什麼名?”
“胭脂。”
“哦。”齊晨頓了頓,向管家道,“領她去上藥吧。”
管家愣了片刻,這郡王何時這麼關心人了。
這半月在親王府,齊晨也未再刁難胭脂,比起那處了多年的婆子婢女,倒是更願意聽她的話。連得了好吃的,也要讓她嘗一口,真是親姐姐也沒那麼親暱。
蘇洛心來看了她三四回,倒見她面色更紅潤了些,也放心下來。
胭脂如往常那般,傍晚趁著府裡在忙活晚飯,郡王那也不用她伺候,便去看看來了信沒。
走了一半的路,穿過稀疏的行人,背後猛聽見疾聲,偏頭看去,手腕已被人握住,一見那人,連素來鎮定的她也吃了一驚,這人竟是那趙起。
趙起冷盯著她,“姑娘上回可真是把我坑慘了,我回頭細想了番,家父相識的人家中,可沒姑娘這麼個標緻人兒。你既然那日喚得出我的名號,那自然也知道我的脾氣。”
胭脂經他一嚇,斂了驚色,淡聲道,“奴婢確實認得趙公子,因此那日才騙了您。因為奴婢是官宦人家的婢女,若是直接喝退或者繼續與公子糾纏,怕兩家鬧出什麼誤會來,可不好了。”
趙起問道,“官宦人家?你是哪個府上的?”
胭脂想著自己已非連家婢女,便道,“順親王王府。”
趙起見她一閃而過的猶豫,當她又在誆自己,驀地嗤笑一聲,面上顯出得意之色,“你倒真是一腦袋撞在了牆上,我今日正巧替我義弟接風洗塵,他還碰巧是順親王王府上的。”
話落,便拽著她轉身疾走,走了四五步,停在一個木蘭青錦衣、面如玉冠的年輕人面前,朗聲問道,“文卿,這丫頭自稱是你府上的,你可認得?”
聽了這稱謂,胭脂心頭咯噔一下。又細看他,身段高挑秀雅,略帶文生之氣,眼眸狹長而有神采,鼻樑俊挺而有威嚴,與那齊晨有三分神似,又與順親王有五分相似,已想起來。文卿,便是那齊慕,慕世子的字。若是他的話,當真是不認得自己。在她入府的當天,聽聞他去了別處拜訪老儒,她的事,他應當不知。若他搖個頭,自己百口莫辯,當真要被這趙起捉去了。想到這,心下微急,正欲向他解釋,卻見齊慕笑得淡如清風,微微點頭,“確是我們府上的婢女。”
胭脂見他笑的淡然,知他有心要幫自己,也抿嘴不言。
趙起聽言,鬆了手,忍不住道,“怎的我府上就沒這麼好看的丫鬟。”
齊慕笑道,“母親還在等我,趕巧將這丫鬟也領回去,兄長可要隨我一起?”
趙起不過是因為自己的母親曾伺奉太后,也是順親王的乳母,因此他和齊慕才稱為兄弟,但順王妃素來不喜他,自然不會去貼這晦氣,便道,“文卿先回去吧,為兄再四處走走。”
臨走前又看多了幾眼胭脂,當真是個美人,卻是個窩邊草,沾不得。
見他走了,胭脂微松一氣。齊慕笑道,“下回再碰見這種事,可不能隨意稱是我們府上的人。若是讓有心人聽見,你倒很容易吃虧。”
胭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