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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地方好像是何致遠的臥室,周圍有屬於他的清爽味道,不曾改變,床頭的檯燈下還放著一份檔案,上面有他的簽字。

上午我因為低血糖暈倒被送到這裡,何致遠請了醫生護士過來,下午大概四點的時候醒過來。

整個房屋似乎只有三個人,我,何致遠,還有一位兼顧做飯和清潔的阿姨。阿姨年紀五十上下,下午送來一杯紅糖水,和藹可親。她告訴我,何先生今天一直都在書房看材料。

其實,我已經恢復得差不多,只是還有些頭暈。不想下樓,我怕遇到他,只能倚在窗前看下面的風景。這裡是北四環的別墅區,每一幢房子都連著一個寬闊的院子,何致遠的院子裡只有一棵樹,十分冷清。

我最終打算,還是早些回學校。

整理好床被,看看手錶,已經五點半。下樓時,何致遠並不在。阿姨看到我要離開,立刻露出為難的神色:“姑娘,何先生剛剛接了一個電話就出去了,但是他說很快就回來,你這樣走了,何先生回來我不好交代啊。”

“沒關係的,您就告訴他,我好多了,沒什麼事。您放心。”我應該謝謝他的,“您幫我留一句話給他,今天,謝謝他。”

(四)

高檔住宅小區當然沒有公車和計程車,只能走出去,走到大馬路上才能找到地方打車。於是,暈暈沉沉的我隨便選擇了一個方向,就一直一直走下去。我走出來時天色已近黃昏,天邊有一道晚霞,金色混著橙色,太陽的光是血紅色的,撫過這房屋,好像歐洲的小鎮,溫情浪漫,惹人嚮往。

我想起有一次在酒屋見到何致遠,也是這樣的一個傍晚。他坐在瑪格麗特的旁邊,夕陽穿過玻璃窗,照在他的耳朵上,甚至可以看到精緻的血管,稜角分明的五官愈發突出,英俊得不可方物。

我是從什麼時候愛上他呢,是第一次仰著頭看著非凡的他在黑板上寫下瀟灑漂亮的名字的時候,還是看著他因為痛苦而喝醉的模樣,抑或是在自己最無助孤單時他從天而降為我披上一件外套用滾燙的嘴唇撫慰我的心傷……這就是命運的安排吧。

腳下還有些虛浮,可是我的思緒卻飄得很遠。

這樣的一天,過得可真快。

(五)

一輛車停在我的面前,金屬色的賓利,我怔住。

車窗搖下來,他沒有看我,只是說,上車。語氣冷漠乾脆,不容置疑。

我怔怔地望著他說不出任何話來。

“晚上還要再輸一次液。”他人已經下了車,繞到另一邊開啟車門,“除非你還想拿自己開玩笑。”他直直地看著我,從容不迫波瀾不驚,言語中也分辨不清這樣的話是關心還是命令。

“我會去校醫院看醫生的,今天,謝謝你。”

他好像已經做好了長期等待的準備,就站在車門的旁邊,鎮定自若地看著我,只是那目光透露著威脅:“你是在我的辦公室裡暈倒的,我必須保證你的身體已經完全康復,否則日後你再有問題,恐怕會以此為由。”

我咬著嘴唇,他乖張冷酷的話語如同鞭笞。

我坐在車上,看外面天色漸暗,萬家燈火,霓虹反射在車窗上,好像流動著的彩虹。

流過淚的眼睛,風一吹,腫得像只桃子。我看著後視鏡反射出的自己的模樣,面龐爬上了一種說不清楚的表情。

我為什麼要回去,我又有什麼資格留在那裡。

他早已不同於往日,而我不過是痴心妄想。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三十章

第三十章

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結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甚至不求你愛我。

——《戀戀筆記本》

(一)

我們已經五年沒有再見,但莫名地,即使他言語傷人卻仍有熟悉的感覺。

他有一雙漂亮的手,握在方向盤上,指節分明,手指修長。他不工作時喜歡穿羊毛衫和手工褲,正如現在的模樣,悠閒舒適。他洗完澡後不習慣梳頭髮,所以頭髮幹了總是凌亂地在額頭前。有一次我拿著梳子給他梳頭髮,他居然自己說,他是為了模仿流川楓的髮型,我驚奇地問,你居然知道流川楓,他斜睨我佯怒道,我只比你大六歲而已,又不是六十歲。

唉,是的,一切都好似熟悉,他清爽的味道,他瀟灑的筆跡,他開車的樣子,他喜歡穿的衣服,他的髮型,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沒有改變,就好像他還是結婚前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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