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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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約喝茶,我自管自在北京城裡閒逛,有一天他出門前,我伸手給他:“把卡給我,我要去買東西。”
他掏出錢包,說:“你選一張,隨便怎麼用!”
我威脅他:“隨便用?那我就把它刷爆!”
他笑:“好!真的爆了的話,打電話給我,我來救你!”
然而走進酒店旁的商場,我竟六神無主,本就不是購物狂,此刻為了買東西而買東西,樣樣不入法眼。踱到首飾櫃,專櫃小姐懶懶地機械地招呼我,我隨手指了幾款看起來石頭最大的首飾,她立馬變得畢恭畢敬,激動到語無倫次。
其實,我對首飾並沒有特別的愛好,戴在身上左看右看,也無甚感覺,但是,為了花錢啊,總得買點什麼,才能實現我的誓言。於是,我指著最貴的那個項鍊,隨意的說:“開票。”女孩臉上樂開了花,轉身悄悄向同伴做了個V字手勢,我只佯做不見。
小票上寫著26萬,我拿著它向收銀臺走去,心中還是有些忐忑,萬一不夠呢?多糗啊。於是,中途轉彎,找了一個櫃員機,查詢餘額。螢幕上跳出來一大串數字,讓我眼花,仔細地數了數,居然有一百多萬。
難怪林啟正的表情那麼自如,以我的戰鬥力和承受力,如何刷也刷不爆這張卡。我一時氣餒,也沒了興致,心中對那個專櫃小姐說了句抱歉,轉身離開了商場。
走在門口,他的電話至。“刷爆了嗎?要救你嗎?”
“爆了爆了,快來快來。”
“在哪裡?我就來。買了什麼?這麼快就爆了?”
“首飾啊,手錶啊,衣服啊,包包啊……總之沒錢了,快來。”我胡謅著。
他應承著,果然迅速趕到,見我兩手空空站在商場門口,一臉愕然。我把卡遞還給他,他奇怪地問:“為什麼?看不上嗎?要不我們換個地方?”
我笑,搖搖頭:“我還不習慣用錢,以後慢慢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