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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更適合我。我這身價,他已經是個好選擇。
見了面,我問他,“請問張大人,您還會其他的麼?跟您一塊兒,除了飯館和影院,就沒去過別地兒。”
他倒是一點不尷尬,“你也許覺得我這人平淡笨拙。我不願意玩花樣,尤其對真心喜歡的人。”
“哦對了,還去過□。”我忽略過他的刻意暗示。
“好,既然你把話題轉移到□,那天,我們還沒說完。”
“說到哪了?”我對那晚最深的印象,就是在大大的毛主席像下聽到一個男人一邊緬懷過去,一邊深情告白。
“我請你給我機會追求你,可你說還需要點時間。”
“哦這個,我想起來了,你沒誠意。你沒誠意。”想起來了,那天他又說了一句十分拿手的歧義話。
“我沒誠意???”
“對,你沒誠意。那天我問你介不介意我離過婚,你說咱倆談戀愛和這沒關係,可是,”我姑且當他是第二個意思,“你如果是誠心誠意和我交往,就該現在考慮好自己能不能接受二手貨,而不是到時候再考慮,除非………”除非是第一種可能。
“除非什麼?”
“除非你根本就沒打算和我結婚。”
張一律愣住了好一會兒,繼而笑逐顏開,看透我心思般得意淡定道,“我自己不介意。父母那邊……如果你值得,我會爭取。所以說到底,就是要看我們相處如何。”
“…………”當真不介意麼?
“我承認第一眼見你,我就很喜歡你。可如你所知,我的感情經歷不能說是不豐富:一見鍾情未必天長地久,起決定作用的還是相處下來的感覺。比起轉瞬即逝的花火,我更想要細水長流。”
是這樣的麼?我不知道。我對沈東寧算一見鍾情麼?如果算的話,那我倆的情況套上張一律同志的理論,好像還真是那麼回事。可誰能給一見鍾情下個確切定義呢?按我現在的認知,按高錚昨天的描述,我對沈這並不算一見鍾情,雖然起碼的好感是有的,可我當時完全沒有臉紅紅心跳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