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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世紀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審判所確知血族的存在,隨即大肆進行捕殺。雖然血族擁有異能,但是任何一名血族都無法同時阻擋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脅。於是血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機。為了因應惡劣的局勢,當時的幾個血族氏族(約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進行結盟,於是產生了 Camarilla (卡瑪利拉) 盟派。這是由七個氏族所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較大的盟派。卡瑪利拉創立之時立下了六道嚴格的誡律傳統(Six Traditions),要求盟派中的後世血族永遠遵行。整個戒律傳統的最高宗旨,就是規定血族必須隱匿於人類社會中,絕對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導致血族生存的危機,這就是“避世”戒條的的由來。
卡瑪利拉的政治運作並不單純。主要由 Ventrue氏族進行各氏族之間的整合,七個氏族的長老會定期召開的高層會議(Inner Circle),會議中選出各氏族的大法官(Justica)。大法官可說是卡瑪利拉的最高權威,大多由輩份較高者擔任(這表示他們都有強大的異能),他們負責裁斷並懲處所有危及卡瑪利拉生存的行為,原則上他們是整個卡瑪利拉的統治者(當然,他們管不到參與高層會議的長老)。大法官有時並不自己裁斷事情,而會邀請地方重要血族人士,召開秘密會議(Conclave)以投票方式裁決事務。同時,無庸置疑地,大法官都有自己的眼線。在這整套政治運作過程當中,通常充滿了高峰之間的政治鬥爭和陰謀,而年輕的血族則多半在其中扮演卒子的角色。
卡瑪利拉之外的另一個盟派是魔宴(The Sabbat)。雖然每個氏族都可以加入魔宴,但主要是由兩個氏族所控制。魔宴是卡瑪利拉的宿敵,他們不承認避世的教條,以恐懼、武力和威脅作為統治方式。傳說魔宴會將新加入的血族活埋,造成其恐懼,並再以儀式和血系 (Blood Bound)加以控制。魔宴還將人類視為低等動物,隨意驅使殘殺。卡瑪利拉成員通常稱他們為“黑暗之手”。
另外,未加入卡瑪利拉或魔宴的其餘四個氏族,則通常在兩個盟派的鬥爭中保持中立或見機行事。
在卡瑪利拉盟派之下,血族成員還劃分出地方的勢力。一般而言,血族會以城市作為集中地,因為都市中非常適宜覓食。原則上,都市人口每達十萬人便有一名血族(例如臺北市可以有二十名),這樣的比例很適合血族潛藏。
每個都市中會有一個血族親王(Prince),這個稱謂和王室沒有關係,而且也不一定是男性。親王是該城市中所有血族的領袖,一般稱呼為某某城市親王,例如 Prince of New York。
卡瑪利拉在成立之初,並未設定“親王”的職務。但由1743年倫敦市發生血族內部叛徒的叛亂暴動,嚴重的破壞了避世的誡律。因此從此便在每個城市設立一名負責管轄者,以杜絕叛亂。
親王通常也是由輩份較高者擔任,他的主要工作就是維護轄地的誡律傳統。他是轄地中唯一擁有繁衍血族後代的權力者,轄下的血族若要創造新的後代,必須經過他認可。親王會受到轄地中的元老會所輔佐,元老會成員一方面提供建言,一方面也默默監督親王的權力。通常只要親王能維護千年潛藏的傳統,元老會便會給予支援。當然,能參與元老會的長老必都是老謀深算之徒。
另外,只要有外地的血族進入轄地,便須接受親王的管制。親王可以以保持避世為由,針對某些或全部轄地中的血族下達限制進食的命令。雖然親王不能任意殺害血族成員,但仍有些親王會濫權僱用血族獵人。最後,親王很有機會在卡瑪利拉的政治結構中晉升自己的地位。
歷史上,人類對於吸血鬼種族的首次認識始於1484年。當時整個歐洲處於吸血鬼的戰爭之下。吸血鬼族群在夜間出動,大範圍與人類初擁。相當一部分人無法接受初擁而導致神經紊亂。因為接受初擁的人類症狀與瘟疫相仿,所以當時的人類社會認為這又是一次大範圍的瘟疫。
許多人類在未完全死亡的時候,或者在初擁的作用未回覆之前就被他們的同類埋入地下的墓穴,幾天以後,由於某種原因,人們開啟墳墓,發現這些屍體已經變了姿勢,還沾有血跡,那是人類初次接觸到的吸血鬼。從此,吸血鬼的傳說就在東普魯士,西里西亞,波希米亞等地廣為流傳。
1484年,多明我會的兩個修士Jakob Sprenger和Heinrich Kramer編寫的《巫術之密》被教皇英諾森特八世(InnocentVIII)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