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天價合同!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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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後面增長乏力,球迷購買熱情消減,一年達到100萬套銷量,還是沒問題的。
這要是換成球鞋的銷量
霍伊斯看著這些資料,整個人都震驚了。
銳步的其他代表也是如此,看完蘇文整個球衣銷量後,面面相覷,皆看出了對方的震驚之色。
要知道,他們去年一整年的球鞋總營收,也不過兩億美元上下,如果蘇文的全年預計球衣銷量換成球鞋銷量,並以一雙球鞋20美元計,那就一人幹掉十分之一啊。
而他們這個兩億美元的總營收,可是整個體育領域的營收,可不僅僅是籃球鞋。
有了這份資料作為參考,銳步一方對蘇文的商業價值已經有了直觀的感受,當下便認真的看起對方二人給予的兩套合作方案。
第一個方案的內容,大致為:蘇文和銳步一起,成立一家獨立子品牌公司,他以自身的形象和商業價值入股,佔其中60%股份,並安排人與銳步共同運營管理,年底參與分紅。
另個方案,也大致為:雙方共同打造蘇文的獨立品牌系列,同時簽名款系列為高階系列,他的收益是該系列總營收的20%,簽名款高階系列的30%。
也就是說,每賣出一雙該系列的籃球鞋,他就可以從中得到這雙鞋售價的20%,簽名款售價的30%。
這些都是銷售分紅,而不是利潤分成。
看了這兩套合作方案,銳步一方再次震驚了,一個個看向蘇文和瓦蘭特的眼神,都像是在看一隻吸血鬼般,匪夷所思的樣子。
先不說這兩份方案的可行性如何,但是方案中的要價,還真特麼的離譜。
特別是第一份。
好傢伙,你只拿一份球衣銷量資料的統計,就想拿走共同獨立子品牌的60%股份?
太異想天開了吧?
你的籃球鞋,還沒得到真正的市場檢驗呢。
球衣銷量也≠球鞋銷量啊!
你球衣賣得好,不代表球鞋也受歡迎。
但他們哪裡知道,這是蘇文結合銳步前世那慣性擺爛,不思進取,最後被阿迪達斯收購,成為旗下品牌的事來做出的方案呢?
按蘇文所想的,銳步要是能和耐克一樣爭氣,他就不會這麼搞。
蘇文不想在未來,陪著銳步倒閉,陪著他們一起被耐克收購。
就像你買了輛很稀罕的車,可剛買下來,還沒開多久呢,這牌子的車企就倒閉了,售後沒了,你到時候找誰哭去?
車壞了,連零件配件都沒法找。
如果按這套方案,蘇文和自己的團隊參與到獨立子品牌的運營管理,先不談能不能讓這個品牌發展壯大,成為AJ那樣的巨頭。
至少也不會讓銳步這樣擺爛下去。
蘇文必須要對自己的產品和自身形象負責。
但銳步一方,根本沒有任何猶豫,直接拒絕了這份方案。
在蘇文的商業價值,沒有轉化成籃球鞋的真正市場價值之前,獲得市場認可之前,他們絕不會認同這份方案。
對於現在的蘇文來說,這方案非常不現實,他也沒資格得到那麼多。
相比第一份方案的離譜,第二份方案就顯得合理得多,銳步他們也容易接受許多。
至少價格還算是在他們的心理承受範圍內。
只是這份方案裡,蘇文的佔比還是太多了,而且還是按總營收來的,他們同樣有些無法接受。
一雙球鞋,從設計、生產到上架銷售,加上人工、管理,以及門店租金之類的,成本可不小。
而蘇文就要佔一雙球鞋的20%銷售分紅,他們還有得賺嗎?
這不是白打工嗎?
當然,一雙鞋的實際成本不可能佔太多,因為銷量越大,平攤的成本就越小,他們還真不可能賺不到錢。
只是20%,30%,這價格還是太高了!
此時,銳步一方的內心,就像叉燒芬似的:皇上,臣妾做不到啊!
不過既然他們直接放棄了第一份方案,可以勉強接受第二份方案,那麼,就按第二份方案的價格來談。
他們不接受當中的價格不要緊,可以談,慢慢談,甚至可以設限,增加些激勵條款。
只要郎有心妾有意就可以談下去。
於是,在接下來的兩天內,蘇文和瓦蘭特,以及後者的助手和律師團隊,就第二份方案的商談,與銳步一方,進行了一番長時間的,並且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