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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這樣的節目不可能有任何改進的可能,因為其內容和形式追求的就是適應公眾的精神和智力結構!還要加上那些習俗風尚和職業道德的“良知指導者”們所繞進的死迴圈:節目想要什麼,他們就說什麼。蓋著奴顏卑膝、犬儒主義、追隨大流、墨守成規的烙印,他們長著一副容易彎曲的脊樑骨,順應著市場的價值觀,如有必要隨時準備逃離和拋棄所有的職業道德和道義倫理。
然而我們可能要求這些有著好心,尤其是好處的,被邀請來的人批評他們賴以為生,將他們的言論加以傳播的電視嗎?尖銳的問題。在吊死過人的房子裡是不能提到繩索的。
新聞戰爭:通敵者,抵抗者……所有人都串通一氣?
在電視上出現的人不言而喻是經過挑選的,而這種挑選則是由主持人的判斷力和或多或少的潛意識自我審查決定的。在接受那些他喜歡的或他感興趣的人的同時,電視卻將應視所有公民為選擇物件的原則作為微不足道的小事輕易拋棄。
那些“好客戶”當然可以上電視。他們回答所有的問題,不質問主持人,無懈可擊地表演著。具有天賦的演員,奇聞笑料和文章警句的朗誦者是最受歡迎的人,政壇頭面人物也是。塞格琳·羅雅爾(Ségolène Royal)和巴拉克·奧巴馬的(富有魅力的)的形象,套用保羅·維瑞里奧的公式,“視覺上的正確”,變成了一個必不可少的要素。
長期以來,“相貌”總是比內涵更重要。就像那些辯論節目中配合默契的夥伴和主持人,他們中的很多都是外表醒目的“優質貨色”,然而大多數時間都在發表用後即丟的一次性廢物見解。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在一定時間間隔裡總能看到同一些的多產作家擔任嘉賓,目的就是向這些人愉快地保證他們永遠都在邀請之列。在這樣的節目中,無論政治正確的猛烈攻擊,還是混淆視聽的仗義執言,這份“與眾不同”都不過是為了換取公眾的最大興趣,以攫取他們的最大利益。
對於電視節目這種過分追求聳人聽聞效果和迎合高收視率需要的做法,知識分子(社會學家、哲學家、作家、評論家……),還有很多知名人士都曾加以分析。他們認為,電視首先決定哪些事件能激起大眾的最初級情緒反應:憤慨、恐懼、慈悲、甚至具有攻擊性,接近酷刑的情感波動(電視募捐、海嘯、被襲擊的流浪漢、被冷凍的嬰兒、恐怖組織、人道組織、體育比賽的興奮劑……),然後將這些事件進行戲劇化處理,以期“吸取經驗教訓”或者將其導向“社會問題”的範疇。
然而,知識分子出現在那裡,保持著應有的距離,試圖減低由新聞從業者、兼消防員、兼縱火者點燃的“情緒之火”的灼傷程度:戴安娜被撞得面目全非的汽車,蘇珊大媽的奇蹟,或者邁克爾·傑克遜之死。我們需要忘記這些我們的(和他們的)苦難,分享人道的溫情。
很顯然,人們越是透過和自己一樣的人看到自己,越具有抵抗的能力,抵抗審查機制,抵抗收視率的壓力或者微波爐式的思想。然而有些人正相反,更虛弱的他們天生就傾向於合作,無條件地屈服於敵人,屈服於商業和經濟的法則……這般特洛伊木馬們的優點在於,既不讓電視臺擔心,也不令記者們害怕。被美人魚歌聲般的金錢誘惑著,被“在電視裡被注視著”綜合徵所刺激著,他們只想著被注視,而且是被好好地注視。他們選擇不去懷疑那些“官方”訊息來源的可靠性,更不去抗爭被工具化的命運,就算影響自己的名譽也在所不惜(失明瞭?)。他們是聽話的僕傭,熱心的創意人,而卻並不一定是利益的分享者。
這是你帽子裡的兔子嗎?[16]
“德摩斯提尼(Démosthène),波舒哀(Bossuet),饒勒斯們(Jaurès)[17]今安在?是規定條件扼殺了他們,”保羅·維瑞里奧自問自答到。皮埃爾·布林蒂奧認為,既然電視是為所有人服務的,那麼在來表達言論之前應該自問:“我要說什麼?怎樣說?是否要適應這個媒體?這些話是否值得讓所有人都聽到?是否必須讓所有人聽到?要說出這些話是有條件的嗎?等等。”
電視要讓人看,要讓人明白,要賦予注視以意義,要創造傳奇。然而其實,這只是個悖論,因為影像的世界是被字詞控制的。字詞製造了恐慌、幻景、拋棄、吸引、高枕無憂的安心……破壞(那些智慧機器人或所謂社會渣子)和謊言。
影像(“Image”改變字母位置就變成了魔法“Magie”)具有製造“現實效果”的能力,被人看了,並且相信了它所呈現的一切。電視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