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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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們騎虎難下了。在以後的任務中,他跟“爸爸”及其兒子們的關係與其說是一種愛與恨的關係,還不如說是一種信任與恐懼的關係。“集團”是受顯而易見的政治原因的驅使還是僅僅靠出售情報和提供支援來賺幾個錢——這次與“爸爸”會面時,阿弗納沒有搞清楚這一點,接下來的那次會面也沒有——在很大程度上,這只是一種猜測。巴解組織是不是他們的顧客也難說。雖然阿弗納並不懷疑他們的顧客之中肯定有巴德爾一邁因霍夫集團的“紅色軍團”,否則的話,安德雷斯不會認識路易斯。他們的大多數顧客很可能都是在政治上反對戴高樂的人和其他“黑色”恐怖——即右翼——的擁護者。這樣,為什麼“爸爸”相信隱藏在國際陰謀背後的推動力量是強大的私人利益和舊式貴族家庭就很好理解了。他自己在這方面的經歷就證實了這一點。這也可以解釋他為什麼不喜歡英國人。雖然沒用一兵一卒英國人就放棄了自己的帝國,舊的世界秩序因而被打破,但盎格魯一撒克遜人的制度和精神卻透過那些粗魯、富裕、完全不可預測的美國人傳承下來。如果“爸爸”的某些政治觀點跟那些反對戴高樂的顧客們一樣的話,那他肯定也是這樣看的。
但是,像“集團”這樣的私掠船船長忠誠的通常並不是觀念上的東西,而是金錢,常常是個人的利益。從理論上講,他們可以輕而易舉地把一個恐怖分子賣給一個反恐人員,或者把一個巴勒斯坦人賣給一個以色列人。但反過來,也同樣輕而易舉。如果某個人可以給他們帶來好處,或者這個人他們喜歡,無論他在哪個陣營,他們都可以保護他。阿弗納的第六感覺表明,只要“爸爸”喜歡他,信任他——或者喜歡或信任他們這種生意上的關係——他就不會有什麼問題。至於“集團”提供的情報和服務,還是物有所值的——正如漢斯所說,“爸爸”和路易斯應該收那麼多。他們很老練,比他們經常使用的“穆薩德”的聯絡員和阿拉伯線人要老練得多,可靠得多。但,是不是沒有他們阿弗納的突擊隊就找不到這些恐怖頭子呢?事實是,一直到1973年夏天他們都沒有找到。除了貝魯特的納塞爾、阿德宛和納傑爾之外,“穆薩德”只有漢姆沙裡的地址——在任務開始時伊弗裡姆提供的材料裡——和可以在羅馬的某個地方找到茲威特這個情報。其餘的情報全部來自“集團”。
卡爾甚至給路易斯取了個綽號,叫“解圍之神”,阿弗納一直記不住這個法語詞彙,於是把它改成了“摩西機器”。他每次要給路易斯打電話時,總是說:“我要給摩西機器打個電話。”
一個星期以後,路易斯報告說,穆罕默德·布迪亞在巴黎。當天晚上羅伯特就飛到了布魯塞爾。剛過了一個星期,大約上午10點25分,斯蒂夫就把“爸爸”的一輛貨車停在了一家名叫“金星”的小咖啡館前的馬路對面。這家咖啡館位於左岸祖斯街和弗斯·聖一伯拉德街的拐角處。這天是6月28日星期六。
布迪亞這人很難盯。他跟以前的目標不一樣,每天晚上待的地方都不一樣,白天在什麼地方出現、什麼時候出現都無法預測。惟一的辦法是一直對他實施監控。他們一旦發現他是獨自一人,無論是白天還是晚上,只要時間、地點以及其他條件合適,就幹掉他。
有一個前提是,那個機警小心、經驗豐富的阿爾及利亞人沒有發現自己被跟蹤,沒有乘他們不備溜掉。
為了降低風險,阿弗納讓路易斯對他實施大規模的監控,能找到多少人監視他就找多少人。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一個確保目標發現不了自己被跟蹤的最好的辦法,就是避免同一個人或者同一輛車在他周圍出現兩次。在某種程度上,這只是個錢的問題。在巴黎,可供“集團”支配的訓練有素的特工有十幾個甚至更多。
布迪亞經常開車,阿弗納和卡爾就讓羅伯特准備一顆汽車炸彈,當然也不排除使用其他辦法。在暗殺行動中,槍擊總是一個可用的方法——準備工作最少——但難的是從現場脫身,也毫不具備伊弗裡姆說的“機智靈敏”。坦率地說,也沒那麼恐怖。因為隊員們情感上對槍擊有負擔,所以阿弗納也不喜歡。雖然一直沒有說出來,但它確實是一個原因。說明白一點,在遠處按按鈕比在兩英尺外朝一個人連續射出幾發子彈要容易一些。
羅伯特和他的比利時聯絡人準備的炸彈跟他們用來暗殺阿爾一契爾的炸彈基本上屬於同一型別,但要小一點,簡單一點。這次不是六顆小炸彈,而是一顆炸彈,裡面分為不同的區域。爆炸的方法是一樣的,把炸彈放在座位底下,透過壓力開啟雷管的保險,然後透過無線電訊號引爆炸彈。僅僅靠壓力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