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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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在外面。這時才上午九點鐘。這塊牌子至少可以把清理房間的女服務員擋在外面一兩個小時。
他沒有從酒店的前門出去,而是從行李室出去的。他在最近的電話亭裡撥了兩個電話號碼。一個是漢斯的安全屋裡的。“對不起,漢斯,”他的夥伴一拿起電話他就說。“今晚的電影取消了。我回頭再跟你談。”立即把電話掛掉了。這是預先安排好的表示“非常危險”的暗號。阿弗納知道,漢斯一接到這個暗號後就會立即離開這個國家回到法蘭克福。
第二個電話撥的是巴黎的路易斯的。
幸運的是,那個法國人在家。“我的零錢只夠打三分鐘了。”阿弗納說。“所以我想你能不能給我打回來。我的一個同伴死了。”他把這個電話亭的號碼給了他,然後就等著。十五分鐘後電話鈴響了。
是“爸爸”的聲音。
“你回去等著,”阿弗納把所發生的事情告訴他之後,那個老人說。“你把東西打好包。你的包,他的包,都打好。你等著。我的人會來,他會敲三下。你什麼也別幹,明白嗎?”
“明白。”阿弗納說。“謝謝。”
他回到酒店,又從側門裡溜了進去。他回到房間裡,讓那塊“請勿打擾”的牌子仍然掛在門把手上。他環顧四周,確信他出去的這會沒有人進來。然後,一邊給卡爾打包,一邊慢慢地、有條不紊地把一切雜念從腦海裡清除出去。他把打好的包搬到他的房間裡,跟他的手提箱放在一起。
他回到卡爾的房間,從裡面把門鎖好,坐在床邊看著他的朋友。衝動之下,他又把毯子拉了下來,強迫自己掃了一眼卡爾的裸體。真是個漂亮的傢伙。雖然已經四十,卻仍然苗條、勻稱,沒有一點多餘的肉。他以前有點駝背,但現在看不出來了。
這是怎麼回事?他被殺的時候,已經跟她幹過了嗎(在這種情況下,用“做愛”這個詞不合適)?他無法非常仔細地檢查卡爾,而且,檢查了能不能搞清楚是怎麼回事也沒有把握。他確實檢查過他的手和指甲。雖然卡爾沒有帶武器,但如果他意識到有人要襲擊他,他很可能要掙扎一番。他受過徒手格鬥的專門訓練,身手敏捷。
如果是乘他不注意或者睡著時動手的,那所有這些就派不上用場了。他的手上沒有傷痕。也沒有自衛留下的傷口或者抓痕。指甲裡也沒有毛髮或者纖維。
為什麼要殺他?是不是那個金髮女孩殺的?阿弗納相信她那時在卡爾的房間裡,他仍然能聞到她的麝香味道。但卡爾也有可能是在她走之後被別人殺的。
她去他的房間是為了殺他,還是為別人殺他設定圈套?還是隻是想一醉方休?但是卡爾謹慎、敏感——難道他看見了她身上不想別人看見的東西?比如,她在浴室的時候他翻了她的包——而恰好被她看見了?如果卡爾看到了可疑的東西——槍或者以前的護照——他也許會對她隻字不提。他也許會裝做什麼也沒看見。她也會同樣乖巧地假裝沒有注意到他看到了——可是後來,當他熄燈後躺在床上的時候,砰的一聲!一瞬間就擺平了。
這純屬猜測。誰知道是怎麼回事?
如果阿弗納把那個金髮女孩帶到了他的房間,會怎麼樣呢?他會不會像卡爾那樣,胸部有一個彈孔,此時正躺在床上?
很有可能。
但是為什麼卡爾——如果所有的人都會幹這樣的事,只有卡爾不會幹這樣的事——會幹這樣的事?謹慎的卡爾——斯蒂夫給他取了個綽號叫“雷達”卡爾,他總是把頭從書中抬起來,說:“夥計們,有人要按門鈴了。”一分鐘後肯定就有人按門鈴。卡爾有一條絕對原則,執行任務時絕對不帶人到安全屋或者酒店的房間裡來。有一次,羅伯特在街上碰到一個老朋友,把他帶到了法蘭克福的公寓裡來,卡爾聽說這件事後暴跳如雷,一個星期沒跟羅伯特說話。當時,阿弗納替羅伯特辯護,因為他認為在那種情況下,如果羅伯特不叫他從前的好朋友來他公寓的話,會更加讓人懷疑。但是卡爾在這個原則上絕不讓步。他很可能是對的。
但是,卡爾掉進了一個溫柔陷阱——一個最老套、最低劣的詭計之中。
也許他認識那個金髮女孩?卡爾交際很廣,比其他人認識的人都多,因為他在外面待的時間最長。難道那個金髮女孩是他認識並且信得過的人?
他到底知道卡爾些什麼?阿弗納看著自己夥伴的臉龐,開始納悶起來。這張臉他曾經是那麼熟悉,現在卻死氣沉沉,兩眼緊閉,面容緊繃,嘴唇緊鎖。他對他的瞭解可能比其他人都多,他們住在一個房間,跟他共同承擔制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