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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南巡。西師之事,所為宜速而莫遲者,……若夫南巡之事,則所為宜遲而莫速者。我皇祖六度南巡,予藐躬敬以法之,茲六度之典幸成,亦不可以無言。……
蓋南巡之典,始於十六年辛未,是即遲也。南巡之事莫大於河工,而辛未(十六年)、丁丑(二十二年)兩度,不過勅河臣慎守修防,無多指示,亦所謂遲也。至於壬午(二十七年),始有定清口水志之諭。丙申(四十一年),乃有改遷陶莊河流之為。庚子(四十五年),遂有改築浙江石塘之工。今甲辰(四十九年),更有接築浙江石塘之諭。至於高堰之增卑易磚,徐州之接築石堤並山,無不籌度諮諏,得宜而後行。是皆遲之又遲,不敢欲速之為。
但無論怎樣,皇帝都未能到黃河工地做一視察,致為史家所譏:(1)《南巡記》中又說:
(河工)一有疏虞,民命系焉,此而不慎可乎!……若夫察吏安民、行慶施惠,群臣所頌以為亟美者,皆人君本分之應為,……至於克己無慾,以身率先,千乘萬騎,雖非扈蹕所能減,而體大役眾,俾皆循法而不擾民,亦極其難矣。……敬告後人,以明予志。
乾隆一朝的巡遊,以南巡路程遠、時間長、耗費多,對老百姓騷擾最大。學者蕭一山說:其鋪張奢靡,所費較之康熙時代,迨十倍之。勞民傷財,消耗元氣,影響所及,吏治民風,同歸敗壞。故當時臣工多諫諍者,如顧棟高引對時,應曰:“將來皇上還要南巡嗎?”上默然;尹會一嘗奏言:“上兩次南巡,民間疾苦,怨聲載道。”因坐戍;杭世駿亦曰:“巡幸所至,有司一意奉承,其流弊及於百姓。”上大怒,欲置之重典。(2)據說初次南巡,曾在湖州城南開碧浪湖,大興公役;會召問相國程景伊,對以湖州春季蠶忙,恐妨民事。立奉停止之詔。(3)
對於南巡擾民的問題,皇上在《知過論》中就已經承認:認為南巡無過,“實自欺也”。在《南巡記》中又告誡他的繼承人,對南巡之事要慎重,扈從官兵須守法,地方大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