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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可是下班回到家,攤在沙發上便怎麼都不想動,做什麼也提不起興致。
好在熬幾天終於緩過勁來。
黎叔幫我寫完選單,走開前還開玩笑問我:“你小子是不是又失戀了,一臉戒毒不愈的樣子。”
“哪裡叫'又'?”我尷尬地直撓頭,黎叔哈哈大笑,大步走開去忙他的事。
獨自吃著菜,腦子不著邊際地亂想,偶爾也抬頭偷偷看忙碌中的黎叔。
他年紀比雲叔大一點,身量也比雲叔高大,保養得不錯,至今沒發福,五官也更深邃立體,即使到了這個年紀,也仍是妥妥的帥哥一枚。
黎叔愛開玩笑,為人也很爽朗,倒是相比雲叔,認識的人都知道他溫柔,卻不及黎叔愛笑。
越看越覺得難受,飯是吃不下了,只好匆匆結了賬跑出來。在街上頂著風走了一陣,身體凍得發僵,腦子卻越冷越清醒。
我自認為自制力還不錯,已經有段時間不想沈宴那個混蛋。
現在卻突然想起他來,想起我們兩個冬夜出門時,他總會細心地把我的手包在掌心裡,然後一起塞進他的風衣口袋裡。
那時就會覺得,為了他什麼都值得。
媽的,我大概是犯/賤,如果不是,又怎麼會想起他,想著想著心裡還偷偷塌一塊,又開始有一點點,原諒他。
不就是玩個男人麼,他長得那個樣子本來就招人,在外面又捨得花心思照顧人,難說沒有主動貼上去的。也許是別的什麼人我也不會這麼生氣,可那人是我認識的,難道就十惡不赦?
很想聽聽他的聲音,那麼溫柔,帶著寵溺的笑意;好想像個撒嬌的孩子,把頭埋在他胸前,任他用寬厚的手掌一下又一下撫摸我的背。
他的擁抱,曾經是我用以對抗,放棄家人後所承受孤獨負罪的,唯一動力。
我就是因為太愛他,太信以為真我們可以一起到老,才不顧一切放棄了全世界。
卻不想他同樣可以為了一個新世界放棄我。
他媽的沈宴!
混蛋沈宴!
回家後面對四面冷牆,心情還是不好。越來越想那混蛋,久不經人/事的身體也好像越來越空虛,即使卷在被子裡不停摩/擦那個地方,也只是將邪/火燒得更旺一點。
忍無可忍,爬起來在屋裡翻箱倒櫃找出一張名片,是很久之前跟沈宴去gay吧玩留下的。
對方是酒吧老闆,人很風趣,又善解人意,說到底他很懂得所有打這個電話的人的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