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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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日記裡關於他的之三:搞什麼,忽然來社裡高調追求…我不想那樣對他的,我到底是怎麼了?
我的日記裡關於他的之四:一週不落落人,男人就這麼追人的?追著追著自己就追丟了…)
他鬆開了我,扶我一起坐在沙發上。
他和我說了一些話。他說:念寶,我覺得你活的太壓抑。像你日記裡說的,你只會談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那麼,你如何能保證你談的這場戀愛就一定能結婚呢。你和你的戀愛物件需要經過相處,經過磨合,所有事情都感覺相處起來和諧美好,你們才會結婚。如果,這個過程並不順利呢,你們也一定要結婚嗎?應該不會。既然如此,你所謂的為了結婚的戀愛也只是一種機率事件。你日記裡寫的,你其實對我有感覺,不如放輕鬆些,和我試試看。當然,我也說過了,我可以先給你婚姻,只要你願意。
我想我大約是真的活的太累了。父母傳統的教育,使的我做事大多沉穩持重,考慮任何事情都多了一份謹慎。在東東之前,我有過很多機會可以談戀愛的,卻最終沒有,只因為那是在不符合戀愛發展的學生時代。我初中還不懂愛情,是因為沒遇上,高中遇上了,對方也是喜歡我的,可我愣是給拒絕了,此後多年想起來都是難過的。自從魏森追我後,我心裡對他是有感覺的,我也有想過:先不說古代,放眼當下,門第不對等的婚姻也是有的,而且並不見得他們就不幸福。門當戶對的,也有很多最後沒有好結果,什麼事情都不是那麼符合社會定律的。
他看著正在思考的我不做聲,他給我時間讓我考慮。這天晚上,我忽的轉變了心念,決定放縱一次,和他在一起,就當是做一場不知結局的夢吧。我甚至都想好了,如果結局是好的,皆大歡喜;如果結局不好,我就離開S市;回去父母身邊接受相親,找個父母喜歡的人安心結婚過日子。
剛買的衣服需要洗洗再穿,這晚他沒法回去。我答應了和他相處,他很開心。大約怕我攆他走,他可憐巴巴的看著我:我第一天上任,你忍心我出去裸奔啊?然後低下頭看看自己,說:難不成你打算讓男朋友穿成這樣出門?既然喜歡他,又答應了和他談戀愛,我決定認真對待這份感情。我走向他,拿手機給他拍了張照片,然後親自給他解下那個搞笑的披肩,又給他拍了一張,他靠近我的手機看照片:不錯,我不介意你拿去當屏保。他已經確認我對他是有好感的,所以說話不再那麼板正。他的靠近讓我有些緊張,我用手指撥了他一下:離遠點。不敢看他裸著的上身,我去洗給他買的新衣服。他不讓,自己拿著去洗了。看他的手就知道沒幹過什麼家務,不過新衣服無所謂了,清水漂一下就可以,我放任他去表現。我坐在沙發上翻看著剛給他拍的照片,不得不承認,魏森,真的是那種會讓很多女人無法拒絕的魅力男人,所以我也會為他“著魔”了。這晚他很自覺的睡沙發。
第二天,我去買了早餐,我吃完要去上班。他因為衣服不是太乾,所以待在家裡,告訴我說,今天事不多,他不用過去。我心想,他大約還會接著看我的日記。無所謂了,關於他的最隱蔽的秘密都被發現了,日記裡其他的東西大約沒有什麼是需要忌諱的。這天中午我沒有在社裡吃,買了東西回了家裡。他竟然不在了。我往陽臺上看,他昨天被我弄髒的衣服還晾在衣架上,已經幹了,我幫他收了起來。吃完飯拿手機看,才發現有他的未接來電,我中午下班後他打給我的,大約那時候我在著急趕路沒有聽見。另有一條資訊:念寶,集團臨時重要會議,回見。
因為是正式交往的第一天,他顯然開完會回去好好收拾了自己。不同於昨日的滄桑,今天的魏森格外令人眼前一亮。他沒有提前告知要來接我,所以下班後當我和同事在門口看到他時,同事比我還吃驚。“魏總好,”她說,然後轉身離開,順便朝我擠擠眼,笑的一臉燦爛。我也很吃驚:你怎麼來了,會開完了?他為我開啟車門:先上車,我們去吃飯。下車後我才發現他帶我來了譚氏官府菜。這家菜被稱為S市第一貴,我沒來過,但早有耳聞。我在門口躊躇:他家的菜太貴,我們換一家吧。他笑了:好,以後聽你的。說完攬著我的肩進去了。我生平第一次來這種地方吃飯,真的晃了咱的眼,服務生帶我們去了他訂好的房間。我坐下後不住的打量,他在對面靜靜看著我。服務生過來上菜,邊上邊介紹,菜上全了後,我沒動筷子,輕聲問他:這些菜要多少錢?他笑著不說話:念寶,快吃,涼了就不好吃了。我知道問不出什麼來,我現在的狀態讓我忽然想到了《步步驚心》裡面的一個情節:若曦問四爺,不小心闖進來,卻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