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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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留下的還有方月,不過她很快收工,路過我旁邊的時候問我:走嗎,天不好,我送你。我說:還有一點,做完再走。她晃晃手裡的車鑰匙,先走了。誰知做完的時候雨已經下起來了,我想著等雨下的小點了再走吧。我開啟電視劇消磨時間,若曦病了,住在十四府裡,拿著斷箭,在想念四爺…也許是天氣在搗亂,也許是演員演的好,也許是我自己又想到了什麼悲觀的情緒,總之我哭了。他不知道什麼時候站在的我身後:既然不相信這種愛情,為什麼要哭?我嚇了一跳:“你有意思嗎,偷看別人做事。”“為什麼要哭?”“關你什麼事。”我關了影片關了電腦,收拾了東西,拿起包就走。他在後面幫我把燈關掉,電源切斷,隨後帶上了門。
我下到一層才發現因為著急擺脫他沒有帶傘,這個點雨這麼大,打車都困難。他站我旁邊,並不說話。我就這麼杵在門口,因為穿的單薄,風夾著雨刮過來的時候還有點冷。他不開口,我也不說話。等不到車,我索性又上樓回去社裡,為了怕他再跟進來,我反鎖了門。這雨一直下到天黑,我順道捎了飯回家。到家門口的時候,他在門口等我,我轉身要走,他:你能不要這麼極端嗎?你知不知道你很像一隻刺蝟!我不搭理他,卻很生氣,說我像什麼不好,竟然說我像刺蝟,刺蝟!我不再掉頭下樓,而是去開門。門開啟的時候他想要跟進來,我伸手去推他,用力過大,買的飯裡面的湯汁晃出來了,灑在他襯衣上。他低下頭看看衣服:能讓我進去洗洗嗎?我因為心虛,讓他進了門。他徑自去了衛生間,我放下包,拿出我的飯,還好還好,只是湯灑了,飯還能吃。我去廚房拿了碗把飯倒進去,然後收拾了飯盒袋子,擦了擦餐桌上的飯汁兒,然後洗了手,坐下來吃飯。過了會兒他出來,拿著他的衣服去陽臺晾曬,我撇了一眼,只洗了被弄髒的那個部位,而且還沒洗乾淨。看到他光著膀子,我過去拿過他的衣服重新去洗,然後對他說:先找個衣服穿上。我很認真的幫他洗也還是能看出有被汙染過的痕跡,罷了,我記住了牌子款式和號碼,等飯後去商場買個新的還他吧。我出去的時候他光著膀子坐在沙發上,我:不是讓你先找個衣服穿上嗎?他張張嘴沒說話。我把衣服晾好,回去臥室,他184,我168,我最大的衣服他也是穿不上的,我忽然看到一個大披肩,拿去給他。他接過去的時候表情傻了,他指指自己:給我穿的?我不再看他,但前後幾眼還是看到他裸著的上身,細膩,面板很有光澤,但不娘,肌肉不明顯,沒有啤酒肚,是個好貨色!他搖搖頭,還真的比劃比劃:貌似穿上也沒什麼效果,前面敞著的。我已經坐下吃飯了,邊吃邊說:那也比光著強。他順從的穿上了,然後抬頭看我:穿上了。我沒有任何心理準備的回頭看了他,然後就笑的前仰後合了。他沒有生氣,反而故作無辜狀:我就說嘛。不過看我開懷大笑,他也很開心。自知自己笑過了,我轉過身不再看他,繼續吃我的飯,但明顯心情放鬆了。吃完飯我也沒再看他,把他留在家,自己拿包出門了。他那個牌子的衣服,普通商場沒有賣的,我打車去了附近的南京路。衣服是有,可是因為是新款,太貴了。我糾結要不要給他買個其他牌子有折扣的,想了想還是算了。我狠下心買了,魏森,穿了這衣服就趕緊消失吧,你一出現我準沒好事。我忽然想起我那被篩掉的文,心想:不會是那時候被我拒絕了,他故意給刷掉的吧。算了,想繼續在雜誌社混,就不能得罪他,方月說的對,拒絕的不要太過,魏森這種一直高高在上的人,是要面子的。於是改變主意,準備回去後好言勸走他。
我回到家的時候,他在看東西,竟然還披著我那個披肩呢。我沒管他,心想這傢伙夠傻的,拿出買來的衣服幫他把吊牌減掉,然後扔給他。他接住,抬頭看我。我丟下一句話:換了衣服就走吧。他坐著沒動,繼續看東西。我:我說的話你聽到沒?他:我都知道了。我:你說什麼呢?他晃了晃正在看的本子,我的日記!我忽的跑過去,把日記本奪過來:你怎麼能看我的日記呢,這是隱私,隱私你知道嗎?然後我把他從沙發裡拽起來,推著他和他的衣服往外走。他忽然抱住我,箍住我亂顫的胳膊,他說:念寶,試著跟著你的心走,好嗎?我沒動,是的,我的心,雖然我不敢承認,但大約是喜歡他的。
(我的日記裡關於他的之一:我生病最嚴重的三天,他在照顧我,我居然沒有忌憚他的身份,反而因為他在,心裡覺得很舒坦。近看了他的手,他的臉,居然會有點心動,我也犯了“花痴”?
我的日記裡關於他的之二:今天早上他接完電話就走了,不知道為什麼,我的心裡空落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