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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爺您回去吧,老爺最近可能沒時間見您。”
方哲一個人回到位於紐約上東區的豪宅,一個人獨坐良久。這裡是紐約最昂貴的頂層寓所,按照他的喜好設計為現代派的簡約風格。牆上掛著薩爾瓦多·達利的超現實畫作,書架上擺著從各地蒐羅來的珍貴的初版書。十八歲生日時,乙先生把鑰匙交到他的手裡,說是父親的禮物。
“少爺,從今天起,您就成年了。”
為什麼不是父親親手遞來?方哲沒有問。很多人說,他像他父親,所以,他也像父親那樣,把所有的情感藏起。第二天,他回了普林斯頓,為自己開了一個放縱奢侈的生日派對。此後,他只在假期回到這裡。
那一天夜色漸深,方哲仍然坐在落地窗前。沒有開燈,槍放在膝上,酒擱在桌上。這是他戒毒後的第三十二天,也是神智清醒的第三十二天。他忘不了父親的眼神,輕蔑、鄙夷,像一把刀插在心頭。偶爾他會想,哪怕其中有一點點失望也好。他在療養中心呆了半年時間,除了最疼愛他的乙先生常來看他,父親一次也沒來,也沒有電話。今天,父親的漠視徹底打碎了他最後一點幻想。
愛的反面不是恨,而是冷漠。
方哲拿起酒杯,又放下。夜晚在絕望的掙扎中緩緩流淌,城市的光線宛若明星璀璨。他舉起槍,抵在下頜。
只需要一槍,就可以結束一切。到了明天早上,所有的人都會知道,方家唯一的繼承人死了。這是對父親的無聲抗議,除了生命,他無有可以報復父親的。
指尖繃緊,壓在扳機上。余光中有淡藍色的光芒倒映在玻璃窗上,那是手機來電時亮起的螢幕。他怔了一下,手指鬆開,下意識拿起手機。聽筒裡傳來稚嫩清晰的女聲:
“請別放棄。”
也許是做夢吧,方哲想。眼皮很沉,怎麼也睜不開。
很多光亮在腦海中閃亮又歸於黑暗,很多聲音在耳畔響起又消失。回憶和夢境纏繞在一起,模糊了意識的邊界。一絲遊離的線索在虛空中飄蕩,方哲突然再度驚醒。
我在哪兒?
方哲猛然坐起。被天光染得明亮的霧氣中,樹影婆娑,潺潺的水聲隱約傳來。看似寧靜的樹林裡,卻充斥著濃烈的血的味道,令人毛骨悚然。他的身周,在他視野所及之處,遍是血肉屍骸!沒有一具完整的屍體,這些人彷彿遭到猛獸的圍攻,都被撕的支離破碎,露出森森白骨。
血泊中,有半張臉。陌生的面容,留著髭鬚,披散著發。死者的手邊,有一把劍。青銅的劍。
究竟出了什麼事?
沒有手機,沒有槍,什麼也沒有,方哲的口袋裡空空如也。他不知道這是什麼地方,他記不起自己是怎樣來到這裡?為什麼只有他一個人活著?
方哲俯身拾起劍,想要細看,但一聲女子的尖叫從霧中傳來,異常緊急。他持劍向聲音的方向趕去,無數疑問在心頭閃過,隨時就要掀起驚濤駭浪。樹林,不散的霧氣,沾著血的半張臉,還有套在絲與麻的衣裳外皮革製成的甲冑。
不,一定有什麼地方搞錯了!
他淌過白練般的溪水,遇上林間闖出兩個人。年輕女子長髮凌亂,半幅長裙染上血色。她跌倒在地,焦慮的語氣似乎是在催促身邊的孩子趕緊離開,但所用的,卻是一種方哲完全陌生的語言
小男孩只有六七歲的模樣,拉著女子的衣襟不肯離開。女子聽見腳步聲,轉頭看了過來,驚呼:“方哲?”
“你是……”
枝葉颯颯,方哲聞聲而動,轉身擋在女子和男孩的身前,心中不禁一陣惡寒。“是翼獸貙吾!”女人低呼。
它是傳說中才會有的生物,身形巨大,很像一頭放大數倍的黑豹,但嘴部前突,露出鋸齒般鋒利的牙,純黑的雙翼收攏在身體兩側,一雙漆黑的眼閃過幾點寒光。它發出沙啞高亢的叫聲,慢慢向獵物靠近。
方哲緊握劍柄。
方哲少年時學劍,老師是乙先生從家族中挑選出來的高手。他其實很不了然,既然有槍,劍實在是多餘的東西。
“論到簡單實用,自然是槍最好。”老師和顏悅色,“但槍與劍不同。子彈出膛便脫離了開槍者的控制,而劍講究的是形神合一,是您決心和意志的延伸,哪怕生死交割的剎那,您也可以回鋒輕轉,坐笑晏談自如。所以,我要教您的是控制,是精準,是平衡,是判斷,您學好了,終身不必動劍。”
今天,卻是動劍的日子。
方哲觀察、等待,直到那漆黑的龐然之物讓光亮在眼前黯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