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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他們用白紙替換了這些檔案!”寒歌脫口而出。
“對。只要過段時間打個報告說把檔案裝錯了就成。”方哲做了一個瞭然的手勢,這種事他也幹過。“所以,你看,除了陳予菡,死去的四個人還有一個共同之處——那就是他們都看過失蹤的檔案。而陳予菡,非常湊巧,她恰好在研究五三年的神聖清洗事件。”
安東帶著照片影印件走出中心實驗室大樓的那一刻,就宣判了自己的死刑。
“但是,”寒歌說,“為什麼兇手沒有殺弗格森,他也是專案組的一員——”她立刻明白了。
“通話記錄表明,安東死後半小時,弗格森接到了家裡的電話。我猜那時候,兇手已經綁架了他家裡人。弗格森大概以為只要聽兇手的安排,就能保家人的平安。他告訴了兇手,專案組中有哪些人看過這些檔案,這些人又分別住在哪裡。”方哲給槍換了彈夾。“弗格森出賣了他的同事。”
“但弗格森不可能把檔案帶出大樓。”
“沒錯,他不需要把檔案帶走。因為兇手給他的命令是銷燬檔案。”方哲抬頭瞥了一眼走廊,意味深長。
奇怪的感覺湧上寒歌的心頭。六十年前究竟有什麼事需要如此刻意隱瞞?如果它導致今時的屠殺,說它是當年神聖清洗的隱藏動機,是否也能成立?
如果是這樣,當年的研究人員肯定發現了某件重要的事卻沒有引起重視,神族議會得知訊息後,陷入兩難的境地:如果他們公然殺人滅口,那一定會引來委員會的懷疑;反之,真相披露是遲早的事。
於是,他們把這件事上升到種族的高度,用維護種族尊嚴的神聖清洗來掩蓋殺人滅口的事實。而這一事件的直接結果,就是封存所有相關資料——包括導致安東遇害的那三份失蹤的卷宗。
但神族議會一定知道,重啟舊檔的一天遲早會來。難道他們一直在監視中心實驗室的動向嗎?所以,他們才會主動接觸安東,才會瞭解弗格森的家庭情況,才會那麼迅速地定位被害人,在一夜之間將他們斬盡殺絕?
寒歌又陷入迷茫之中,電話鈴響時,她一點也沒意識到。方哲按下擴音,隱約的嘈雜聲中,傳來何川的聲音。
“老大,寒歌,我知道陳予菡為什麼會死。”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十字”卷就會結尾了。然後會停更一天(真的挺忙的,要賺飯錢啊,請大家諒解!)……再開始更新“家園”卷。
☆、無路可逃
有些人有夜裡跑步的習慣,陳予菡就是其中之一。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他們跑步時常常下意識地遵循同一條固定線路。陳予菡也是這樣的人。她遇害的地點恰好就在她的跑步路線上。兇手顯然瞭解她的生活習慣,一早就埋伏在路上。
看起來很簡單。不是嗎?
但是,何川另有一個想法。陳予菡和安東等人毫無交集,為什麼兇手偏偏要在謀殺安東等人的同一時間段裡,對她起了殺機?
舊金山特案組的調查肯定遺漏了什麼。
為了證明自己的猜想,何川調出了陳予菡夜跑路上的監控影片。
案發現場外的街道上一個ATM機,路口還有一個攝像頭。正常情況下,從ATM機到路口,跑完只需要不到兩分鐘。但就是這樣短短的一段路,在出事前的三天裡,陳予菡跑完它,卻用了至少一個小時。
為什麼?
“因為案發的小巷是非常好的隱蔽觀察點。”寒歌說。
“沒錯!”何川的聲音似乎故意把聲音壓低,“我返查了現場登記表,第23號證物:透鏡碎片。”
“望遠鏡?”方哲聲音一凜,“陳予菡在監視兇手?”
寒歌隨即明白。陳予菡一定是在監視兇手的過程中被兇手發現,掙扎時望遠鏡落在地上摔碎鏡片。雖然兇手事後拿走了望遠鏡,但那麼黑的環境下,他不可能撿走全部的碎片。
“案發現場的小巷是死衚衕,出口的對面,只有一棟樓,它名叫Rainbow Park。我已經找到了兇手的住處。而且……”何川頓了頓,支吾道,“我現在就在兇手的家裡。”不僅如此,他還用的是兇手的座機。
太冒失了!
最能惹怒方哲的就是不負責任的魯莽行為,方哲氣得變了臉色。電話那邊的何川早就料到,扔出了爆炸訊息然後立刻不歇氣地彙報:
“兇手名叫克羅斯·坦納,三年前來到舊金山,護照上的年齡是三十五歲,以色列人。他可能不認識陳予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