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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她和元燁見見,能不能成不說,積累點兒年少時的情分總是好的。”
行霈活了半輩子,方覺在條條框框裡活出自在,已經是了不得的事情,而每當這樣想的時候,又無端覺得自己懦弱。所謂風花雪月,大概就是在天地之間橫臥之餘,還不得不為兒女的事情勞心,城澄如此,行霈亦然。“你的夫家,是攝政王。所誕的子嗣,也會是未來繼承的人。這樣的家室,何愁娶不到好的媳婦?”
他倒一碗茶,遞給她潤潤嗓子,又或者捧在手中取暖。不是刻意的行為,只是多年習慣成自然。“兒女的事情,應由他們自己做主,不能受我們當初的磨折。但我也明白,成為父母親無法不去為他們考慮。你若是喜歡小九,大可以把她接到王府裡玩兩天。”
孩子還小,說到娶媳婦,似乎很遙遠,但是也就像他們一樣,一眨眼的功夫就長大了。城澄拿過他的茶,放在鼻翼聞了聞,好東西,給他喝,糟踐了。
她取過酒壺,給兩人斟了酒,一人一杯,不爭不搶。“我們當初的磨折?”她笑了笑,城澄的婚事,並非父母之言,媒妁之約。不過他說這話,倒叫她為死去的長公主覺得冤。“我一直以為,長公主是你自己求娶的,難道不是麼。”
“我也不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兒。當身處其境的時候,覺得所經歷的沒有什麼。但等到走出來了,又轉念覺得當初日子很難,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想了一個答案,大概就是我們還不夠老吧。”他一仰頭,把酒杯裡的酒喝光。抬眼看著月亮,還有幾片雲彩。涼風在側,他又忍不住說:“長公主很好。但你不知道,她這個人,其實是很要強的。她一直嫉妒你嫉妒得發狂,但她不敢叫你知道。後來她病故,風光下葬,我不再是駙馬。如今論起來,真正和皇室有關係的人,不是我,倒是願久。”
斯人已逝,提起來不過徒增傷懷。說起要強,裴啟紹與長公主一母同胞,大抵再相似不過。最深有體會者,唯吾二人矣。城澄不願深思,一笑而過:“說來也是,既如此,便用心撫養九兒吧,如此也不算糟踐了天家血脈。兒女的事,便是不替他們做主,也免不得要操心的。”她喝了幾杯,又想起她那塊地,“嘿,你聽說了嗎。城郊那塊地,怕是要漲價。”
話題又繞回那塊地上。她的考慮,他其實能夠理解。就算家有眾多田產那又如何,還不是一樣的結局嘛!人年老時,需要一方庭院養老,人去世後,需要一口棺材葬身。這些道理,最簡單不過。“那地兒,要不,咱倆合夥買下來?”
城澄聞言,心中暗道行霈這個老不要臉的,總是跟猴兒一樣精,心裡頭不知道打的什麼鬼主意。指頭在紅木漆桌上似是無意識地輕輕敲著,沉默時,便只聞這點點聲響兒。她頓了會兒才開口,省得張嘴就是一頓罵。她答應過他,要對他好一點的。“就算漲價,那才多大點兒地方,憑你宋府的財力,就買不下了?一片地界,署你我兩個人的名字,不妥當。不如你出錢,我許你一間茅草房。”
“以後的事情,還是以後再說吧。反正怎麼漲,咱都買得起。”行霈細細想了想,理智告訴他,這麼多年的養尊處優受過來,他已無法受得了田間勞作的辛苦。至於他寫的那些田園詩,他大概只是拿來和那些文人套近乎用的,嘿嘿嘿。
城澄看著他,彷彿看著一個經歷過生死大劫的老人,然而一切又都是那麼的雲淡風輕,好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觥籌交錯間,他們仍舊坐在這裡,把酒言歡。“你是一個難得的明白人。然而若是糊塗起來,能翻了這天。”她翻了個白眼,“你最好不要去,我還怕你這老不正經的,偷我家的菜。”
☆、第94章 不離
第九十四章不離
“我如果糊塗起來……”行霈頓了頓,原本打算糊弄她兩句過去,畢竟尋常的事情,他基本都在糊弄。騙別人,不騙自己。因為如果連自己都騙,那這個人就太他孃的渾蛋了。“何止是翻天,還要做個西遊記裡的老猴子,那些煩心的渾蛋事,都去他媽的!”
前些日子,宋府內部發生了一些變故,城澄也有所耳聞,好在行霈都挺過來了。此時聽他說話,城澄突然覺得很爽快,忍不住哈哈哈地笑了起來。這老流氓,裝了半輩子,終於現出原型,可算叫她逮住!然而她很喜歡這種無拘無束的感覺。也是,到了他們這個年齡,到了他們這個位置,拘束他們的東西也不多,唯有親朋好友,和自己的心罷了。
“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亂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煩憂——行霈啊,你說的對,有時候啊,真不用想那麼多。誰惹你,我就和他幹一架。或者乾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