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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寫的是“令勉縣縣令並都尉”,這個說法非常奇怪,因為馬謖逃跑的時候,南鄭並不清楚他的逃跑路線,因此發出的緝捕令應該是送交所有漢中郡縣,抬頭該寫的是“令漢中諸郡縣太守縣令並都尉”。而這一份文書中明確地指出了“勉縣”,說明起草的人一定知道馬謖逃亡的落腳處就是勉縣,所以才發出如此有指向性的明確命令。
而文書內容裡更寫道:“逃犯馬謖於近日或抵勉縣,著該縣太守並都尉嚴以防範,勤巡南鄭方向邊隘路口,不得有誤。”口氣簡直就像是算準了馬謖會去那裡一樣。
按照蜀漢習慣,這類緝捕文書的命令雖然以五兵曹的名義釋出,但實際上卻是出自丞相府。因此在檔案落款處除蓋有五兵曹的印章以外,還要有丞相府硃筆簽押,由主簿書佐以火漆點封以示重要。而這一封文書,有丞相府的硃筆簽押,封口卻沒有火漆點封,說明這是密送五兵曹的文書,而有權力這麼做的除了諸葛丞相本人,就只有擁有副印的費禕而已。馬謖記得在兵獄曹的監獄裡費禕為他錄完口供,就是拿的這方印按在後面。
換句話說,導致馬謖第一次逃亡失敗的原因,正是因為這份費禕親自發出的緝捕令。
這怎麼可能!
馬謖在心裡大叫,這太荒謬了,他的逃亡明明就是費禕本人策劃的,脫獄的策劃者怎麼可能又會去協助追捕?
但是那捲文書就擺在那裡,而且是真實存在的事實。
這時候,老奴在外面扣了扣門,叫道:“還沒查完嗎?”馬謖趕緊收回混亂的思緒,手忙腳亂地把這卷緝捕令揣到懷裡,然後從屯田文書裡隨便抽出幾卷捧到懷裡,走出門去。
大概是這裡存放的都是無關緊要的東西,老奴也沒懷疑馬謖私藏了文卷,只是簡單清點了一下他手裡捧的卷數,就讓他出去了。
他離開了書佐臺,外面已經完全黑了下來。只見頭頂月朗星明,風清雲澹,南鄭全城融於夜帷之中,偶爾有幾點燭影閃過,幾聲梆子響,更襯出其靜謐幽寂,恍若無人。
馬謖知道南鄭落日後一個時辰就會實行宵禁,平民未經許可不得隨意走動;如果現在他被巡邏隊撞到就麻煩了,搞不好會被當成魏國的間諜抓起來。正在他想自己該去哪裡落腳才好的時候,忽然聽到前方拐角處傳來一陣哭聲。
哭聲是自前面兩棟房屋之間的巷道里傳來的。馬謖走過去一看,原來是個小孩子蹲在地上哭泣。那個小孩子大約五六歲模樣,頭上還梳著兩個髮髻,懷裡抱著一根竹馬。他聽到有人走近連忙抬頭來看,被馬謖的大麻臉嚇了一跳,一時間竟然不哭了。
“你是誰家的孩子,怎麼在這裡不回家?”馬謖問道,小孩子緊張地看著這個麻臉漢子,不敢說話,兩隻手死命絞在一起,端在胸前。馬謖呵呵一笑,把聲音放緩,又問道:“不要害怕,我不是壞人。”
小孩子後退了兩步,擦擦眼淚,猶猶豫豫地回答說:“天太黑,路又遠,我不敢回家。”馬謖心中一動,心想如果我把這孩子送去他家大人手裡,說不定能在他家中留宿一晚,免去被巡夜盤查的麻煩。於是他蹲下身子,摸了摸小孩子的頭,注意到他脖子上掛著一個金鎖,藉著月光能看到上面寫著一個“陳”字。
“哦,你姓陳?”
馬謖拿過金鎖看了看,笑著問,小孩子一把將金鎖搶回去,緊緊攥到手裡,點了點頭。
馬謖又問:“你爹叫什麼?住哪裡?我送你回去吧。”小孩子咬住嘴唇,懷疑地打量了一下他,小聲答道:“我爹叫陳松,就住在城西申字巷裡。”
“陳松……”
聽到這名字,馬謖大驚,雙手扶住小孩子肩膀,問道:“你爹可是在軍隊裡做官的?”
“是呀,是做參軍呢!”
小孩子露出自豪的神色,馬謖略一沉吟,站起身來拉住他的手,說:“那可真巧,我和你爹爹是朋友。”見那小孩子不信,馬謖又說:“你爹叫陳松,字隨之,白麵青須,愛喝谷酒,平時喜歡種菊花,家裡的書房叫做涵閣,對不對?”
“你怎麼知道的?”
“因為我是你爹的朋友嘛。”馬謖面露著微笑,拽著他的手朝陳松家的方向走去。小孩子半信半疑,但手被馬謖緊緊攥著掙脫不開,只好一路緊跟著。
兩個人一路避開巡夜計程車兵,來到陳松家的門口。馬謖深吸了一口氣,伸出手去拍了拍門板。屋裡立刻傳來急促的腳步聲,然後是陳松焦慮的聲音:“德兒,是你回來了嗎?”
“是我,爹爹。”
“哎呀,你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