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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房門開處,進來的是——洗衣服的。
昨天下午又跑到南港,在胡適紀念館和胡適墓上走動一番,帶回幾張卡片,分兩張給你。
前天看的電影是(錦繡大地)(The Big Country),以前我沒看過。明明是強者,卻要蒙受懦夫之名,刻劃這種矛盾是這部電影的成功處。小講師說:“這部電影恐怕你看了會別有會心。”他說得對(我說)。他說得對不對?(我說)
明天下午三點,在門之東。有情人相候,尋水之淚。
敖之
一九六七年五月五日
三十
我心愛的小Y:
今晚跟段海光聊天兩個多小時後,回來收到你的限時信,知道你也“撞車相報”,為之心焦。唉,小Y,你好叫人操心,你一離開我,便會有不安全的事發生,你說多糟!你說你該不該時時刻到跟我在一起,讓我保護你?你說該也不該?我昨天提議你陪我睡覺,你竟目為笑談,想想看昨晚你若陪我睡,“春風幾度”,包你今早容光煥發,精神飽滿,哪會有撞車的事發生呢?你呀,都是因為你不聽話,所以落到撞車的下場。還是快快聽話,到我身邊來吧。(我又想起,你何不到我家裡來養傷,讓我來照顧你?明早打電話時,我會這樣提議。) 真關心你的傷勢,真關心。
今替早上管區警察送一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官的起訴書(一九六七年起字第五一四八號)把我依“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項之罪”提起公訴,說我“妨害公務”。(“刑法”第一百四十條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這件案子,似乎也是官方對我一連串有意的“顯示顏色”之一。(這件案子是“臺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發交偵辦”的。) 以上一九六七年五月七日寫
昨天一個臺大學生告訴我五四之夜“成群結隊”時有人問你的問題,蠻有趣的。
這兩次會面,我們一再看墳訪墓,好像與死人結隊。有時我真覺得,活在這個島上真是生不如死,乃至雖生猶死。時代與環境彷彿是一條生死線,生死線上既是如此,生死線外不知是什麼。 昨天下午一點半到四點半,我在“國賓飯店”遊了三個小時泳,五年沒下水了,游來游去,頗覺暢快,希望你快快把傷養好,一塊兒去玩幾次。
敖之
一九六七年五月八日早上要給你打電話前
三十一
親愛的小Y:
今天一天沒得到你的資訊,資訊者,書信及聲息是也,前者靠郵筒,後者靠電話,今天一天都沒有利用這些,由此可證:小Y是反對現代文明的。你可以去參加“中國文化復興運動”,擠在孔廟中,一齊去吃冷豬肉!
前兩天聽說的:我們的觀光局,已經決定用“孔夫子像”做市招,印大量的觀光海報,以為這個地區的象徵。日本是富士山、西班牙是鬥牛,我們不是山水,也不是牛馬,而是一個兩千年前老掉門牙的老頭兒!你說可嘆不可嘆?孔丘乘授浮於海後,竟漂到臺灣來啦! 你送我的三個柿餅,今天已到了不得不忍痛丟掉的程度了,我只好把三個封套留下,柿餅丟掉,我好心痛,痛得敢說不在你的傷口之下。你的傷口怎樣了?怎麼也不寫信告訴我一聲?你是不是以叫我操心為樂?還是跟你那位同室操“車”者正在~塊兒楚囚對泣?別忘了哭的時候請專用左眼,右面那一隻,為傷口起見,總以避免灑淚為宜。
柏楊前些日子轉來一份二月二十號的《國語日報》,上有訊息如下:
李敖還沒賣牛肉麵
已買了一部小汽車
李教上次登報賣書,說是為了籌賣牛肉麵本錢,預約
情形不壞。最近,李敖已以買了一部裕隆公司出品的小
汽車,籌設牛肉攤的事,還沒有下文。
(天)
這個訊息純粹是惡意的,《國語日報》社長洪炎秋曾跟我有官司,所以這次來這麼一段故布疑竇的訊息,以使讀者誤解,他們真下流。他們為什麼不敢說我的書因被非法查禁而鬧得虧累不堪,今日的新聞界真是小人,五月四號的帕立晚報)上登出殷海光住院的訊息,也是同一手法,說殷海光之所以“中輟其寫作”,不是“由於外來原因而擱筆”而是因為生病,對集權者壓迫殷海光之事,竟隻字不提!這就是所謂自由新聞界的自由!小Y你說說看,他們王八蛋不王八蛋?
想小Y的,盼小Y早早康復的
一九六七年五月九日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