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ssorigin="anonymous">

溫暖寒冬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的。這的確是事實。我也絕對支援這一意見。但是說這些話的人,到底有誰通讀過《克拉麗莎》哪怕一遍呢?又有誰沒有讀過《魯濱孫漂流記》五遍以上呢?這還有待疑問。

這是非常複雜的問題。但可以斷言的是,唯有真實性和趣味性二者兼備才是真正的敘事詩。聽聽莫扎特的音樂吧!

說起《魯濱孫漂流記》,當然不得不提到我的《寶島》。對那個作品的價值暫且不論,首先讓人想不通的是,沒有人肯相信我對那個作品傾注了全力。我是用與後來寫《綁架》以及《巴倫特雷的少爺》時同樣的專注,寫的那本小說。可笑的是,在寫它的時候,我把這是寫給少年的讀物這回事忘得一乾二淨。直到現在,我也並不討厭這本少年讀物——我最初的長篇小說。人們不願意相信我還是一個孩子。而能看到我身上的孩子的人們,卻不能理解我同時也是個大人。

說起成人、孩子,還有一件事。就是關於英國拙劣的小說和法國巧妙的小說。(法國人寫的小說,為什麼就那麼巧妙呢?)《包法利夫人》無疑是傑作,而《奧立弗·退斯特》是多麼孩子氣的家庭小說!但是,我甚至在想,和創作成人的小說的福樓拜相比,留下孩子的故事的狄更斯沒準更是成年人。但這種想法是危險的。此種意義上的成年人,最後會不會變得什麼都不寫呢?莎士比亞成長之後變成威廉姆·彼特,威廉姆卿成長之後變成無名的一介市民。(?)

人們不知厭煩地反覆爭論著:用同樣的語言,指稱各種各樣不同的事;或者對同一件事情,用各不相同的、煞有介事的語言來表現。遠離文明之後,這件事的愚蠢可笑變得更加清晰可見。對還沒有被心理學或認識論波及的這個偏遠小島上的茨西塔拉來說,現實主義也好,浪漫主義也好,歸根結底不過是技巧上的問題,是吸引讀者的吸引方式的不同而已。讓讀者信服的是現實主義,讓讀者入迷的是浪漫主義。

七月×日

上個月以來的惡性感冒終於痊癒,這兩三天一直去泊在港裡的丘拉索號上游玩。今天一大早進城,和洛伊德一起應邀到政務長官埃米爾·舒米特家裡吃早飯。飯後大家一起來到丘拉索號上,午飯也在艦上解決。晚上是馮克博士家的啤酒宴會。洛伊德先回去了,我自己以住飯店的打算,聊天直到深夜。然後,在回去的路上,發生了一段奇妙的經歷。因為很有趣,索性記錄下來。

啤酒之後喝的葡萄酒好像頗有效力,當告辭馮克家時,我已經有些酩酊大醉了。朝著飯店的方向剛走四五十步的時候,自己多少還有點警惕:“你醉了,可得留點神。”但這種意識不知在什麼時候漸漸鬆弛,沒過不久,再往後就什麼都不知道了。

等我明白過來,發現自己躺在有點發黴的昏暗的地上,帶泥腥味兒的風暖烘烘地吹拂著臉龐。這時,微微睜開眼的我的意識裡,有一個想法好像從遠處過來的火球一樣逐漸接近,越變越大,終於砰的一聲點著了——後來回想起來只覺得不可思議,但在我躺在地上的整段時間裡,我一直以為自己是在愛丁堡的街道上——“這兒是阿皮亞,可不是愛丁堡。”這個想法閃過時,有一會兒我好像恍然大悟了,但是不久意識又朦朧起來。

在模模糊糊的意識中,一片奇妙的光景浮現了出來。走在路上的我突然肚子疼,急忙鑽進路旁一個高大建築的門裡,想要借廁所一用。正在打掃院子的看門老頭厲聲責問道:“幹什麼呢?”“沒什麼,只想借一下廁所。”“哦,那樣的話悉聽尊便。”老頭說完,好像我形跡可疑似的又瞟了我一眼,才又掃起院子來。“討厭的傢伙,什麼那樣的話悉聽尊便。”……那的確是,很久以前了,在某個地方——不是愛丁堡,可能是加利福尼亞的某個城市——我親身經歷過的……

忽然間我醒了。橫躺在地上的我的鼻尖前面,聳立著一道黝黑的高牆。深夜的阿皮亞不管哪裡都是黝黑的,但這道高牆在前面二十碼遠的地方斷掉了,從那邊好像有昏黃的燈光照射出來。我晃晃悠悠地站起來,拾起掉在一旁的帽子,扶著散發出令人討厭的黴臭味兒的圍牆——喚起過去可笑記憶的也許就是這種味道——朝有光亮的地方走去。圍牆很快走到了頭,向對面望去,在很遠的地方有一個路燈,很小,就像是用望遠鏡看到的一樣,但是十分清楚。那邊是一條較寬的街道,道路一側是連綿的圍牆,茂密的樹葉從圍牆上探出頭來,一邊承受著底下照上來的微光,一邊在風中沙拉拉作響。無緣無故地,我以為只要沿著這條路走一會兒,再向左一拐,就能回到黑利歐特大街(度過少年時期的愛丁堡)的我的家。我好像再次忘記了阿皮亞,一心

遊戲競技推薦閱讀 More+
我的世界,獨獨在等你

我的世界,獨獨在等你

那年夏天
遊戲 完結 30萬字
[主fz]拿錯劇本的某紅a

[主fz]拿錯劇本的某紅a

吹嘻
遊戲 完結 37萬字
去年花下客

去年花下客

暖暖
遊戲 完結 8萬字
文化苦旅

文化苦旅

瘋狂熱線
遊戲 完結 22萬字
重生封神

重生封神

閒來一看
遊戲 完結 72萬字
匪王

匪王

男孩不逛街
遊戲 完結 52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