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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賓漢》啦,或者《三根指頭的傑克》啦,一個人演出玩耍)的影響,史蒂文森的創作總是先從一個個情景開始。最初,有一個情景浮現了出來。接著,與那個情景氛圍協調的事件和人物也出現了。數十個紙話劇的舞臺場景伴隨著聯接它們的情節一個接一個栩栩如生地浮現在眼前,只要把它們按照順序描寫出來,他的小說——那些被批評家指責為膚淺、缺乏個性的R.L.S.的通俗小說——就大功告成了。其他創作方法——比如說,為了闡述某個哲學觀念而搭建整體框架,或者為說明某種性格而構造情節——在他壓根無法考慮。
對史蒂文森來說,路旁偶然見到的一個情景,似乎在對他講述一個從沒有被人記錄過的故事。一張臉,一個神情,在他眼裡都是某個未知故事的開始。如果說,(借《仲夏夜之夢》的臺詞)賦予沒有名字和場所的事物以鮮明表現的就是詩人、作家的話,史蒂文森的確是與生俱來的故事作家。
看到一個風景,就在腦子裡組裝與之相符的事件,這對於他,從孩提時代起就是幾乎和食慾同等強烈的本能。在去科林頓的外祖父家的時候,他總是把那裡的森林、河流和水車編成故事,讓威弗利小說裡的各種人物在裡面縱橫穿梭——蓋·瑪納林啦,羅布·羅伊啦,或者安德魯·費爾薩維斯等等。那個蒼白瘦弱的少年的癖好似乎直到如今也沒有擺脫。
或者不如說,可憐的大作家R.L.S.氏除了這種幼稚的空想之外,根本不知道還有其他的創作衝動。風起雲湧般的幻想的場景。如同萬花筒似的影像的狂舞。把它們按照看到的樣子寫出來(所以接下來只是技巧的問題,而對於技巧他有足夠的自信)。這就是他獨一無二的快樂的創作法則。
對此沒有好與不好。因為除了這個,他並不知道其他方法。“不管別人怎麼說,我只管按我的方法寫我的故事。人生短暫。所謂如露亦如電。我幹嘛要委屈自己,只為了能讓牡蠣和蝙蝠們中意,就去寫些枯燥的假裝深刻的東西呢?我為自己而寫。哪怕沒有一個讀者,只要我這個最忠實讀者還在。看看可愛的R.L.S.氏的獨斷吧!”
事實上,每當作品一寫完,他馬上就不再是作者,而成了作品的愛讀者。比誰都更熱心的愛讀者。就好像那是別人(某位最心愛的作家)的作品,而自己是無論作品情節還是結局都全不知情的讀者一樣,發自內心地沉浸在閱讀的快樂裡。但唯獨這次的《退潮》,強忍著也讀不去。是才能的枯竭嗎?還是身體虛弱引起的自信減退?
他一面喘息,一面幾乎全靠習慣的力量,遲緩地寫著稿子。
十二
一八九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戰爭即將來臨。
昨晚,拉烏佩帕國王蒙著臉,騎著馬,不知為了什麼要事,從我家前面的路上急匆匆地過去了。廚師發誓說看得一清二楚。
另一方的瑪塔法,則說自己每天睜開眼睛,總會發現身邊圍滿了前一天晚上還沒有的新的白人箱子(彈藥箱)。到底是從哪裡來的,連他也不知道。
武裝士兵的行進、酋長間的往來,漸趨頻繁。
六月二十七日
到城裡打聽訊息。眾說紛紜。據說昨天深夜響起了鼓聲,可當人們拿著武器趕到姆黎努時,什麼也沒有發生。眼下的阿皮亞暫時無事。詢問市參事官,回答說無可奉告。
從城裡走到西邊渡口,想看看瑪塔法方面各村莊的情況,就上了馬,向瓦伊姆斯騎去。路旁的房子裡有很多人在吵吵嚷嚷,但是沒有設崗。渡過河。三百碼後又是河。對岸樹叢裡有七名扛著溫切斯特槍的步哨。走近去,他們既不動,也不打招呼。只用視線追隨著我的動靜。我飲了馬,招呼一聲“塔羅法”走了過去。步哨隊長回答了一句“塔羅法”。再往前去的村子裡擠滿了拿槍計程車兵。有一棟中國商人的洋房,中立旗在門口飄揚。陽臺上站著許多人朝外張望,有不少女人,也有持槍的人。不光這個中國人如此,住在島上的外國人全都汲汲於保護自己的財產(聽說裁判所長和政務長官都從姆黎努避難到了迪沃裡飯店)。途中碰到一隊民兵,扛著槍,挎著彈藥筒,精神抖擻地列隊走過。
到了瓦伊姆斯,村莊的廣場上擠滿了帶武裝的男人。會議室裡也擠滿了人,有一個人正站在門口面朝外邊大聲演講。每個人臉上都洋溢著愉快的亢奮。繞到熟識的老酋長家裡,他和上次見面時好像變了一個人,顯得既年輕又有活力。稍事休息,一起吸了會兒斯路易。正要告辭,一個臉上塗著黑色紋路、腰巾後方捲起露出臀部刺青的男人走進屋裡,一邊跳起奇妙的舞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