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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至於現量,根本所立,豈須由於現量而成?
亥三、由此亦能破諸餘品
第三、由此亦能破諸餘品。若有異性如盤中酪,或我依蘊,或蘊依我,可有能依所依二品,然無異性,故無所依及以能依,如前說車。入中論雲:‘蘊非有我我無蘊,何故若此有異性,觀察於此乃可成,無異性故妄分別。’又我與蘊具足品者,當知亦如車說。即前論雲:‘非我具色何以故,由我無故無具義,非異具色異具牛,我色俱非一異性。’言具牛者,如雲天授具足諸牛;言具色者,如雲天授具足妙色。若爾唯蘊合集即是我耶,此亦非理說依五蘊假施名我,其所依事,即能依法不應理故。入中論雲:‘經說依蘊故,唯蘊集非我。’又唯蘊聚,即是我者,入中論本釋俱說業與作者成一之過。
許一一蘊是我所取,當許五蘊俱是所取,則諸蘊聚亦所取故,說蘊積聚是我所依,非即是我,則蘊相續,顯然亦應如是而許。若謂彼等,雖皆非我,然如配合輪軸等時,得一殊形安立為車,色等合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