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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的注意。
他立即從墓主和東晉大書法家王羲之的家族關係以及碑文書寫筆法,聯絡到王羲之的名作《蘭亭序》帖,敏銳地發現由出土墓誌可以考索《蘭亭序》帖的懸案,對於研究《蘭亭序》帖的作者問題是一個極好的依據。於是,經過認真揣摹研究,他寫出了考證文章《由王謝墓誌的出土論到蘭亭序的真偽》(發表於1965年6月10日至11日《光明日報》,《文物》雜誌1965年第6期同時發表),得出結論:《蘭亭序》帖不是大書法家王羲之的手筆,而是出於別人的依託。
據郭沫若自己說,他在得出這一結論之前,並未看到李文田的跋文,觀點是和李文田不謀而合。他是十分同意李的意見,並且進一步發展了李的意見,從許多方面加以考據和論證。
《蘭亭序》帖既然被目為書法史上的“第一行書”,郭沫若就首先從書法上來考察它的作者問題。他認為,從出土的墓誌看,東晉幾十年間,“基本上還是隸書的階段,和北朝的碑刻一致”。“王羲之和王興之是兄弟輩”,而《蘭亭序》寫作於“永和九年”,其筆法卻與已見的“北朝碑刻懸異”,這不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