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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li)(前455年-前395年),嬴姓,李氏,名悝,一作克,戰國時魏國(今山西南部運城一帶)人。戰國初期魏國政治家、法學家,法家代表人物,大臣。 李悝為魏文侯到武侯時人,曾受業於子夏弟子曾申門下,做過中山相和上地守。常和秦人交鋒作戰,桓譚以之為文侯師。後被魏文侯重用,主持變法。政治上,李悝主張選賢任能,賞功罰過。力主廢止世襲貴族特權,“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賞必行,罰必當”。經濟上,李悝主要實行“盡地力”、“平糴法”,統一分配農民耕地,督促農民勤於耕作,增加生產。後李悝因誤判害死了無辜的人,故選擇寫好遺書,自殺而殉法。 李悝曾將無功而食祿者稱為淫民,要“奪淫民之祿以來四方之士”,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對腐朽落後的世襲制度的挑戰。致使一批於國家無用且有害的特權階層的人物被趕出政治舞臺,一些出身於一般地主階層的人,可因戰功或因其才能而躋身政界,為以後封建制代替奴隸制開闢道路。其改革結果大大削弱了魏國的“世卿世祿”制度,政治狀況趨好。李悝在中國法治史上的貢獻,最為突出的是其制定了中國第一部具有代表性的成文法典《法經》一書,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護了變法,固化了當時的封建法權。 嬴姓,李氏,名悝。戰國初期魏國著名政治家、法學家。法家重要代表人物,魏都安邑(今山西夏縣)人。曾任魏文侯相,主持變法。李悝為魏文侯到武侯時人,曾受業於子夏弟子曾申門下,作過中山相和上地守。上地在河西,故李悝經常和秦人交鋒作戰。 李悝變法在魏國走上富強之路過程曾做出很大貢獻,是中國變法之始,隨後楚國吳起變法、秦國商鞅變法,都在發展著李悝的變法實踐,在中國歷史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李悝變法有成之後,建議魏文侯走上擴張之路,首選目標是西邊的秦國。魏文侯二十七年(公元前419年),魏國西渡黃河在少梁(今陝西韓城西南)築城,建造進攻秦國的軍事據點。西進過程中,遭遇了秦軍的有力抵禦。這時,大夫翟璜向魏文侯推薦了吳起,吳起被任命為魏軍攻擊秦國的主將。魏文侯三十三年(公元前413年),吳起率領魏軍在河西戰場戰勝秦軍,衝破秦軍西河防線。隨後,吳起直撲秦國進入渭河平原的咽喉要地鄭(陝西華縣),秦國舉國震驚。隨後,吳起指揮渡河的魏軍陸續佔領了王城(今陝西大荔)、合陽(今陝西合陽東南)、陰晉(今陝西華縣東)等城。吳起向北還奪取了戎狄少數民族的大片土地,魏文侯在此設定了上郡(今陝西境內洛河以東,黃河以北,子長以南)。魏國又佔領了陝(今河南三門峽西),控制了西方與中原交通的黃金通道。自此,魏國將秦國壓制在洛水以西長達八十年。 選賢任能,賞罰嚴明。李悝主張廢止世襲貴族特權,提出“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賞必行,罰必當”的名言。李悝將無功而食祿者稱為淫民,要“奪淫民之祿以來四方之士”。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對腐朽落後的世襲制度的挑戰。由於廢除世襲制度,一批於國家無用且有害的特權階層的人物被趕出政治舞臺,一些出身於一般地主階層的人,可因戰功或因其才能而躋身政界,此舉實際開創了地主階級對奴隸主貴族的鬥爭,為以後封建制代替奴隸制開闢道路。這樣改革的結果,大大削弱了魏國的“世卿世祿”制度,以後的封君在封國食邑內沒有治民之權,只衣食租稅;官吏制度有所改善,政治情況較好。 經濟上,主要實行“盡地力”、“平糴法”(《漢書·食貨志》有較詳細的記載)。簡單說來,盡地力就是統一分配農民耕地,督促農民勤於耕作,增加生產。平糴法是國家在豐收時平價收購糧食儲存,發生饑荒時又平價賣給農民,取有餘以補不足,以防穀物甚貴而擾民,或甚賤而傷農。此法的實行,極大地促進了魏國農業生產的發展,使魏國因此而富強。 李悝以為“為國之道,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賞必行、罰必當”,還要“奪淫民之祿,以來四方之士”。有賞有罰,唯才是用,這是戰國時甚為流行的法家主張,當時不少國家都因貫徹這些主張走向富強。 在經濟策略方面,盡地利之交是李悝的主要主張。他認為田地的收成和為此付出的勞動成正比,“治田勤謹則畝益三鬥,不勤則損亦如之”。又認為糧貴則對士民工商不利,谷賤則傷農,善治國者必須兼顧士民工商和農民雙方的利益。他指出五口之家的小農,每年除衣食、租稅和祭祀等開支外,還虧空四百五十錢,這就是農民生活貧困和不安心於田畝的原因。他針對此情況作平糴法,即將豐年分成大熟、中熟、小熟三個等級,按比例向農民糴糧;把荒年也分成大飢、中飢和小飢,在大飢之年把大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