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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杼(zhu)弒其君此言出自《左傳》襄公 二十五年 或 見於《古文觀止》周文卷 晏子不死君難襄公二十五年。 史書 《史記·魯周公世家》記載 魯襄公 二十五年,齊崔杼弒其君莊公,立其弟景公。 《左傳》原名為《左氏春秋》,漢代改稱《春秋左氏傳》,簡稱《左傳》。舊時相傳是春秋末年左丘明為解釋孔子的《春秋》而作。《左傳》實質上是一部獨立撰寫的史書。它起自魯隱公元年(前722年),迄於魯悼公十四年(前453年),以《春秋》為本,透過記述春秋時期的具體史實來說明《春秋》的綱目,是儒家重要經典之一。 原文(《左傳·襄公二十五年》) 齊棠公之妻,東郭偃之姊也,東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見棠姜而美之,使偃取之,偃曰,男女辨姓,今君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武子筮之,遇困之大過,史皆曰吉,示陳文子,文子曰,夫從風,風隕妻,不可聚也,且其繇曰,困於石,據於蒺梨,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兇,困於石,往不濟也,據於蒺梨,可恃傷也,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兇,無所歸也,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當之矣,遂取之, 莊公通焉,驟如崔氏,以崔子之冠賜人,侍者曰不可,公曰,不為崔子,其無冠乎,崔子因是,又以其間伐晉也,曰晉必將報,欲弒公以說於晉,而不獲間,公鞭侍人賈舉,而又近之,乃為崔子間公,夏,五月,莒子為且於之役故,莒子朝於齊,甲戌,饗諸北郭,崔子稱疾不視事,乙亥,公問崔子,遂從姜氏,姜入於室,與崔子自側戶出,公拊楹而歌,侍人賈舉止眾從者,而入閉門,甲興,公登臺而請,弗許,請盟,弗許,請自刃於廟,勿許,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聽命,近於公宮,陪臣幹掫有淫者,不知二命,公逾牆,又射之,中股,反隊,遂弒之, 賈舉,州綽,邴師,公孫敖,封具,鐸父,襄伊,僂堙,皆死,祝佗父祭於高唐,至覆命,不說弁而死於崔氏,申蒯侍漁者,退謂其宰曰,爾以帑免,我將死,其宰曰,免,是反子之義也,與之皆死,崔氏殺鬷蔑於平陰, 晏子立於崔氏之門外,其人曰,死乎,曰,獨吾君也乎哉,吾死也,曰,行乎,曰,吾罪也乎哉,吾亡也,曰,歸乎,曰,君死安歸,君民者,豈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豈為其口實,社稷是養,故君為社稷死,則死之,為社稷亡,則亡之,若為己死而己亡,非其私暱,誰敢任之,且人有君而弒之,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將庸何歸,門啟而入,枕屍股而哭,興,三踴而出,人謂崔子必殺之,崔子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 盧蒲癸奔晉,王何奔莒, 叔孫宣伯之在齊也,叔孫還納其女於靈公,嬖,生景公,丁丑,崔杼立而相之,慶封為左相,盟國人於大宮曰,所不與崔慶者,晏子仰天嘆曰,嬰所不唯忠於君,利社稷者是與,有如上帝,乃歃,辛巳,公與大夫及莒子盟, 大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史氏聞大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 齊棠公之妻,東郭偃之姊也。東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見棠姜而美之,遂取之。 莊公通焉,驟如崔氏,以 崔子之冠賜人。侍者曰:“不可。”公曰:“不為崔子,其無冠乎?”崔子因是,又以其間伐晉也,曰:“晉必將報。”欲弒公以說於晉,而不獲間。公鞭侍人賈舉,而又近之,乃為崔子間公。 夏五月,莒子為且於之役故,莒子朝於齊。甲戌,饗諸北郭,崔子稱疾不視事。乙亥,公問崔子,遂從姜氏。姜入於室,與崔子自側戶出。公拊楹而歌。侍人賈舉止眾從者而入,閉門。甲興,公登臺而請,弗許;請盟,弗許;請自刃於廟,弗許;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聽命。近於公宮,陪臣幹掫有淫者,不知二命。”公逾牆,又射之,中股,反對,遂弒之。 晏子立於崔氏之門外,其人曰:“死乎?”曰:“獨吾君也乎哉,吾死也?”曰:“行乎?”曰:“吾罪也乎哉,吾亡也?”曰:“歸乎?”曰:“君死,安歸?君民者,豈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豈為其口實?社稷是養。故君為社稷死,則死之;為社稷亡,則亡之。若為己死而為己亡,非其私暱,誰敢任之?且人有君而弒之,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將庸何歸?”門啟而入,枕屍股而哭。興,三踴而出。人謂崔子:“必殺之!”崔子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 叔孫宣伯之在齊也,叔孫還納其女於靈公,嬖,生景公。丁丑,崔杼立而相之,慶封為左相,盟國人於大宮,曰:“所不與崔,慶者---”晏子仰天嘆曰: “嬰所不唯忠於君,利社稷者是與,有如上帝!”乃歃。辛巳,公與大夫及莒子盟。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