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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未建,怎麼可能名滿天下,婦孺皆知?
而李驚雲剛才吟誦的那首膾炙人口的唐詩《哥舒歌》,歌頌的是唐玄宗天寶十二載,公元753年,哥舒翰領兵打破突厥之後,西北人民為了歌頌其戰功而作。
這是八年之後才發生的事情。現在歷史事件還沒發生,李驚雲卻一時衝動,提前把歌頌的詩歌吟誦了出來,這可是滑天之大稽,無異於關公戰秦瓊了。
“北斗七星高,哥舒夜帶刀。
至今窺牧馬,不敢過臨洮。”
哥舒翰低聲吟誦了一遍這首詩,反覆唸叨著“臨洮”這個地名,陷入了沉思之中。
“小郎君,你還未說自己的生辰年齡。對了,還未請教尊姓大名?”
事到如今,李驚雲只能硬著頭皮,一條道走到黑了。
“我姓張,名三。從小就是孤兒,不知道自己的生辰年齡。”
“張三?”
哥舒翰的臉上顯露出失望的神情,隨即臉色肅然道:“借郎君吉言,我哥舒翰戎馬一生,終有一天能夠建蓋世之功,救萬民於水火。”
“將軍治軍有方,號令嚴明,更兼之胸懷天下,心繫萬民,日後定能建功立業,流芳百世。”
李驚雲信誓旦旦地說道,眼神中沒有絲毫疑慮。
這時,哥舒翰發現了雪地上被阿斐殺掉的那頭野狼,臉上流露出驚訝的神情。
“小郎君,這頭野狼是你殺掉的?”
阿斐自始至終沒有說一句話,此刻斬釘截鐵地回道:“是。”
“你用什麼殺的?”
“刀。”
“可否給我看看?”
“可以。”阿斐把手上的胡刀拔出鞘,藉著篝火的亮光展示給對方看,自始至終沒有把胡刀交到對方手裡的意思。
哥舒翰笑了,因為這實在算不上一把真正的刀,這把銀柄胡刀,是用來切割烤全羊身上的皮肉,專門作為餐刀來用的。
可是,誰也不能取笑和輕視這把小刀。因為,輕視它的那頭野狼正倒在雪地上,開膛破肚,內臟流了一地,不光英名盡毀,還丟掉了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