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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郎君,你師父是誰,身手恁的了得。”哥舒翰問道。

“我沒有師父,野獸就是我的師父。”阿斐抿著嘴唇說道。

哥舒翰的臉上浮起一絲驚訝的神情,遲疑了一下,沒有再繼續追問,回頭吩咐道。

“你們幾個把狼皮剝下來,我們暫且不用趕路,吃飽肚子再說。”

隨行的軍士一聲歡呼,開始忙活起來。不一會功夫,幾條野狼就被剝皮抽筋,開膛破肚。

“小郎君,這頭野狼是你殺的,要不要親自動手?”

哥舒翰走近幾步,對阿斐說道,一雙眼睛在篝火的照耀下好似是碧綠色的,鼻樑甚高,眼窩深陷,與西域胡人有幾分相似,卻又有些黃種人的面目特徵。

李驚雲記得史書記載,哥舒翰的父親是突厥人,母親是西域胡人。現在親眼看到哥舒翰的長相,史料記載果真準確無誤。

阿斐也不答話,走了過去,一刀下去,劃開野狼的皮毛,緊接著連劃帶剝,一轉眼功夫就把狼皮完完整整地剝了下來。期間,阿斐因為動作過大,牽動了左肩的傷口,忍不住悶哼了一聲。

把狼皮剝下來以後,阿斐並沒有顯出得意的神情,反而是神色落寞。突然間,他雙膝跪地,鄭重地對著野狼的屍身磕了個頭,這才繼續動刀把野狼的肉身切割成幾大塊,一系列動作乾淨利落,竟然比哥舒翰的隨從軍士還要麻利迅捷。

“阿斐,你這是?”

李驚雲不明白阿斐這樣的舉動有何用意。對於唐朝人來說,跪拜是最大的禮節,只有對父母長輩才會行跪拜之禮。

“狼群對我有養育之恩。我很小的時候,家裡人就死光了,是狼群把我養大的。父母沒有給我留下任何東西,只有這把刀一直跟著我。今日殺狼,是它要吃我,現在我為了活下去,也要吃它。吃與被吃,原本就在一線之間。”

阿斐的語氣極為低沉平淡,好像在說一件別人的事情,與自己毫無關係。

李驚雲和一旁的哥舒翰已經徹底動容了。阿斐的身世還真是可憐,從小就慘遭滅門,被狼群撫養長大,與野獸為伍,學了一身本領,只為在荒野中生存。

可是,李驚雲不明白。阿斐為什麼會出現在那個市鎮,僅僅是為了度過這個難熬的冬天嗎?他顯然對這片地域非常熟悉,知道幾百裡外的縣城,而且一路上對道路和方向極為熟悉。這說明,他必定在縣城與市鎮之間穿梭奔波過。那麼,到底是什麼理由,或者說什麼樣的動力,能夠讓這個8歲的小男孩在這幾百裡的雪域荒原中輾轉奔波。

李驚雲想到了這些,卻不便再問。因為,阿斐身上的秘密,猶如一個多年前的傷疤,如今已經結成了厚厚血痂,永遠也無法癒合,一旦觸碰了這個血痂,鮮血立刻會奔湧而出。

“咦,這些樹枝是做什麼用的?”

李驚雲終於看到了地上的那堆拇指粗細的樹枝,一頭已經被阿斐削尖了,每根樹枝足有二尺來長。

“本來想在雪坑裡挖點山鼠,烤山鼠肉吃,沒想到狼群卻來了。”

阿斐一邊說,一邊摸了一下自己的左肩,那裡被狼王的利爪狠狠地抓了一下,此刻血流已經停止了。

“讓我看看,你受傷重不重?”

李驚雲走了過去,想揭開他的衣衫看看。

“不用!”

阿斐的反應異乎尋常地強烈,神情中似乎有些忸怩之態,與他平日裡的神態氣度判若兩人。

李驚雲詫異地看著他,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為什麼阿斐的反應會這麼激烈。難道,自己做錯了什麼,他在怪自己嗎。

“一點皮外傷而已,何必婆婆媽媽的。”

阿斐冷冷地說道,又恢復到平日裡的神情姿態。

“我這裡有金創藥,是從當地神醫那裡配的療傷聖藥,敷在傷口上效果奇好,一般不會留下疤痕。”

哥舒翰拿出一個小瓷瓶,遞到了阿斐手上,若有所思地看著他。

阿斐一聽到“不會留下疤痕”,突然顯得異常熱切,忙不迭背過身去,把藥膏抹在受傷的地方。

“你倆是朋友?”

哥舒翰看著李驚雲,緩緩地問道。

李驚雲堅定地點了點頭,回答:“我們是兄弟,過命的交情!”

“兄弟?”

哥舒翰流露出詫異的神情,若有深意地看了一眼阿斐的背影,沒有再說什麼。

“對了,我們可以烤肉串啊!”

李驚雲的肚子早就餓癟了,看到那堆削尖的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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