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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經營也似乎不是那麼順利。
我的物件是合作企業的會長的兒子,雖然不是正式的未婚夫,但說好了我大學畢業就嫁給他們家,也就是所謂的企業聯姻。
但是那也沒多要緊。
和我沒什麼關係。
對方是大學畢業的所謂精英階層,長相也不壞。而且那時候和現在不一樣,景氣很好,我們每天就過著開著名貴的車子到處玩樂的生活。
對方很快就向我索取身體,我以為既然是父母許配的物件也沒啥關係,剛剛考完高考的我沉醉在紙醉金迷的生活裡。
“然後就懷上了。”
“那樣的話……”
“不成啊,明明是自己決定的,腦子卻頑固得像石頭一樣,說什麼還沒結婚就上床還懷孕,太不像話了——爸爸氣得要命。”
“爸爸嗎?”
“以前我是那麼叫的,我也曾經是個小孩子啊,但也是我自己愛那麼叫的。然後就在煩惱是打掉孩子還是不打掉的問題,對方就只是一個勁地道歉。我腦子清醒了,決定要打掉。”
但是卻沒有被允許。
大概這種處理方式是對對方有利的吧。
既然連小孩都有了,就不能簡簡單單地斷絕關係了,對父親來說相當於保住與對方公司關係的一根救命稻草。
如果那時候不上大學直接叫我們結婚的話也好。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卻沒那麼做。我以休學的形式推遲一年入學,生了孩子之後再重新上學。
“為什麼要那麼做?”
“誰知道。他們太專制了,按自己的想法隨便決定別人的人生。他們那是以恩人自居,想讓人感激他們。”
“感激?”
是啊。
父母說不管怎麼樣也要把大學讀完,然後再結婚。
那四年裡,把對方傷害了自己的女兒,還害女兒生孩子的事實當作籌碼,想要以此對自己的生意起到幫助——他們肯定是把這個當作權宜之計來考慮。
但是,事情卻並不順利。
首先我已經完全沒有了熱情,對方好像也對我失去了興趣。既然兩個當事人都已經無所謂了,就算大人們說時候到了你們該結婚了,我們也不會乖乖地就去結婚的吧。
而且,父親公司的情況比預想的還要糟糕。
最後變成得用金錢來解決。
那時候父親一定非常需要錢。
對方賠了很多錢,但最終都在公司的資金運轉中被吞得一乾二淨。
只留下了一個小孩子。
“很過分吧。”我說,“我都不明白那孩子到底是為什麼來到這個世上的。那男的付了分手費後就自由了,我都還沒畢業他就結婚了,所以亞佐美沒有父親。”
她沒有父親。
“所以在亞佐美上小學之前一直是我媽媽在帶她。我就像個普通的大學生一樣,亞佐美就像是我的妹妹,雖然她是我女兒。”
“你沒有自己照顧她嗎?”
“沒有啊。不是我不想哦,是他們沒讓。但也是正常的,是他們自己非要我生的,所以我也沒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