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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爾斯特德-比徹姆珠寶店嗎?保險公司倒沒有告訴我詳情。這鑽石是讓你先試用,再決定買不買的?”
“不是。是讓我做實驗用的。霍爾斯特德知道了我是研究玻璃的——研究怎樣給玻璃製品上色,添色,或是染色——他就產生了興趣,想是不是可以把這種工藝用之於鑽石,特別是對一些色澤欠佳的鑽石,是不是可以把顏色改得好看些,想法把黃兮兮、褐赤赤的色調去掉,把藍色加深點兒。他要我試試,五個星期前就把這些鑽石給了我,供我做實驗用。總共是八顆,都不是太值錢的。最大的一顆也不過重半克拉多一點點,有幾顆才四分之一克拉。只有兩顆比較好些,其它都是色澤很差的。小偷偷走的就是這些鑽石。”
“這麼說你的實驗還沒有成功?”我問。
“說老實話,”他說,“我還一點進展都沒有。鑽石要比玻璃難侍候得多,那質地可要堅硬多啦。”
“你的鑽石是收藏在哪兒的?”
“通常我也不收不藏,就隨處一放——當然總是放在實驗室裡啦——不過最近這幾天倒是一直都鎖在櫥裡——最近一次試驗沒有成功,就收起來了。”
“還有誰知道你在搞這個試驗?”
“誰不知道啊,這事大家都曉得——又沒有必要保守秘密。”
“是鎖在櫥裡給偷走的?”
“對。今天早上起來我們發現前門開著,櫥裡的抽屜給撬開了,鑽石也不見了。警察在廚房門上發現了痕跡。他們說小偷是打那裡進來,從前門出去的。昨天晚上我們一點動靜都沒聽見。其它倒什麼也沒有丟失。”
“今天早上我下樓去,發現前門開了沒關上,”萊格特太太在門口那兒說。“我就上樓來叫醒了埃德加,一起在屋裡檢視了一遍,發現鑽石不見了。警察認為小偷一定就是我看見的那個人。”
我就問她看見的是個什麼樣的人。
“那是昨天晚上,半夜前後,就在我臨睡前,我開啟臥房的窗子,看見街口轉角上站著一個男人。我直到現在還是覺得這人看上去似乎並沒有什麼可疑的地方。他站在那兒,像是在等什麼人。眼睛是在朝這邊看,不過樣子似乎不是在看我們這座房子。我看他大概已四十出頭,個頭相當矮,肩膀卻很寬——一副身架跟你差不多——不過他留著粗硬的棕色小鬍子,是白白的面板。他戴一頂軟呢帽,穿著大衣——大衣顏色很深——好像是褐色的。警察認為嘉波莉那天看見的也就是這個人。”
“誰看見的?”
“我女兒嘉波莉啦,”她說。“一天夜裡她回家很晚——記得那好像是星期六的夜裡吧——到家時她看見了一個人,覺得他好像是從我們家的臺階上下來的。不過她也不敢說一定,後來也就把這事丟過一邊了,直到家裡出了盜案才又想起。”
“我倒想跟她談談。她在家嗎?”
萊格特太太就去叫她了。
我問萊格特:“鑽石沒有串在一起嗎?”
“鑽石都還沒有嵌上戒指呢,是放在馬尼拉紙的小信封裡的——霍爾斯特德-比徹姆珠寶店的信封——一個信封裝一顆,信封上都編了號。標明瞭鑽石的分量,都是用鉛筆寫的。信封也都一起不見了。”
萊格特太太領著女兒來了。她女兒有二十來歲,身穿一件白緞子的無袖連衣裙。雖只中等高矮,看上去卻似乎顯得特別苗條。她的頭髮也跟她爸爸一樣,一點也不比她爸爸的長,不過那種褐赤赤的色調卻要淡多了。下巴很尖,細潤的面板白極了,五官眉宇之中唯有那雙又似綠幽幽又似棕褐色的眼睛是大大的:前額、嘴巴、牙齒,都小得出奇。我站起身來,經過了介紹以後,就問起她那天看見的那個人來。
“我也不敢肯定說他一定就是從我們家出來的,”她說,“連是不是從草坪那兒走過來的我都說不準。”她一副氣鼓鼓的樣子,像是很不願意受我的查問似的。“我當時只覺得也許有這個可能,其實我只是看見他在街上走來。”
“他是怎麼個模樣的人呢?”
“我也說不上。那時天很黑。我是在汽車裡,他在街上走來。我又沒有把他看個仔細。他跟你差不多身材。沒準兒就是你也說不定哩。”
“哪兒能呢。那是星期六的夜裡?”
“對——應該說是星期天的凌晨了。”
“幾點鐘?”
“噢,三點鐘,也許還過一點,”她不耐煩地說。
“你是一個人嗎?”
“這能嗎。”
我就問她跟她在一起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