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史詩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食不知味地用勺子挖著布丁,有一口沒一口地囫圇吞下,坐在道瑟·魯斯身邊的思諾森把自己的餐盤‘清理’乾淨後,用手帕輕輕抹去嘴角的油跡和食物殘渣。
“怎麼了?這位先生,跟在你身邊的小孩呢?”
道瑟·魯斯苦著臉:“今天真是糟透了!我的妻子和她前夫生的孩子竟然在這個酒館裡走丟了,難以置信,蜂鳥酒館太不安全了。”
思諾森搖搖頭:“小孩走丟?這是不可能的。冷餐會還沒有結束,所有的客人都沒有提前離場,他肯定還在酒館裡。”
道瑟·魯斯燃起一絲希望:“你對這裡很熟悉,你有什麼辦法嗎?”
思諾森伸出右手,握住拳頭輕輕轉動,又做了一個用力的掰手腕的動作:“你別看我受傷的樣子,我的真實身份是一個職業尋人專家。專門為有需要的人提供服務,比如小孩,貓狗寵物之類的。”
“這太巧了!你不會是靠騙人為生的罪犯吧?”
“怎麼會呢?我常常和拐賣小孩的人打交道,也不定期地為一些家養貓狗失蹤的客人尋回心愛的寵物。”為了證明自己說的都是實話,思諾森決定給道瑟·魯斯好好上一課如何偷狗。
“在激流城,有專門偷狗為生的‘遛狗員’,他們手裡掌握十幾種偷狗的方法。或者像扒手、竊賊一樣乾脆直接地偷,或者用狡猾的方法把狗騙走。沒錯,大家都知道狗是一種很忠實的生物。可是如果沒有經過訓犬師的磨練,最忠誠的狗只要你把油煎香腸給它聞聞,它就馬上不那麼忠誠了。它會立刻將身邊的主人忘得一乾二淨,轉身跟著‘遛狗員’走。最好的偷狗時機在放它出去大小便的時候,在外面散步,它的主人沒有注意的時候。許多狗能夠找回來,更多的狗下落不明。有的狗數易其主,有些狗的主人買的狗,或許就是自己過去養的狗,還是小狗時就被人偷走,養大了又賣回給他。最難偷的是體型碩大,性格兇殘的鬥犬,很難被‘收買’。各種牧犬也很忠實,油煎香腸和鮮肉難以打動它們。最容易偷的是上流社會喜歡的小型狗,只有手套那麼大,很容易就藏在大衣口袋裡或者女士的暖手筒裡……”
聽了一大篇偷狗的方法和內情,道瑟·魯斯差點就認為思諾森是一位信奉眾賊之王的同行,可惜他的真實身份卻是和天敵政法署的暗探們相似的職業偵探。
‘儘快離開他,這是一個危險人物,誰知道他會不會看出我的破綻。’對自己的‘人格面具偽裝術’還有幾分信心,不過道瑟·魯斯已經打算放棄喬登了。
第二十七章 日行一善
臨近深夜,蜂鳥酒館的半開放式廚房熄滅了爐火,來自黎明鎮尤根莊園的大廚師指揮著學徒們收拾整理亂糟糟的案板和餐具,最後一輪免費的溫開水被放入乾涸的馬槽裡,空蕩蕩的只有屈指可數的幾個客人帶著醉醺醺的滿足的笑臉,互相結伴離開。
直到這個時候,道瑟·魯斯還是沒有找到喬登,他的心情從糟糕慢慢變得無所謂。
‘一個剛接受訓練,完成第一次劇本的初出茅廬的助手,在附近的平民區裡要多少有多少,只是可惜浪費了許多天的時間以及為他從典當行裡置辦購買的行頭。’
摸了摸外衣內側口袋裡厚厚一疊金歐瑪兌票,道瑟·魯斯感覺好受了些。
用紅陶酒杯從馬槽裡舀了一大杯溫開水,湊上去聞了聞,發現有淡淡的酒氣,顏色也有些松葉黃,道瑟·魯斯小聲嘀咕了幾句,好像是平民罵人的粗俗俚語,顯然他很不滿意自己付出的銀德勒沒有回本。
勉強喝了一口,稍微溼潤被油水十足的鹹肉排和辣味烤雞塊焦灼地快要噴火的喉嚨,道瑟·魯斯離開酒館的吧檯,推開厚實的木板大門,迎面一陣寒意的夜風吹來,他立即豎起衣領,縮著脖子,加快腳步往暫時落腳的便宜平房方向而去。
“出來吧!”
思諾森輕輕地敲了敲吧檯的桌面,眼裡掩飾不住重獲自由的快樂的喬登從轉角處走出來,原來他一直藏在道瑟·魯斯眼皮底下,此時終於擺脫了那個男人,他差點就要高聲歡呼來抒發自己的喜悅。
“剛才一直縮著身體藏在鋪了厚布的吧檯轉角,你肯定沒有吃飽。諾!這些都是留給你的。”思諾森把一盤冷硬的烤麵包推到被人識破行跡後手足無措的喬登面前。
“剛才我還以為你無意的浪費,已經打算付出雙倍餐費,原來是為了他。”蘭切洛斯看著大口大口吞嚥麵包的喬登,“小傢伙,我很好奇,你和那位存心不良的男人到底是什麼關係?”
喬登咽不下有些乾硬的麵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