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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郎落入錢林二人之手,便想起宿敵胡 仙。 黃玉郎連橫胡仙一拍即合,由星島旗下公司Arbus貸給黃氏1。3億港元 現款,但有個條件,需將黃氏擁有的3成股份抵押在Arbus。黃玉郎知道這 是一道緊箍咒,為報錢林二人的反目之仇,忍痛走了這步。黃玉郎拿這 1。3 億港元換回錢林二人的1成股權,終於將他們攆出玉郎董事局。 聰明的胡仙並沒以1。3億港元的債務要挾,斥資鯨吞黃玉郎按揭在Arbus 的3成股權。胡仙只是未收回收購玉郎散股的指令,她在錢林二人入主玉郎 董事局前,已購得近3成玉郎股權。現在,胡仙的代理機構信孚亞洲宣佈, 已收購到玉郎集團47。5%的股權。 胡仙成為玉郎第一大股東,順理成章入主玉郎董事局。 黃玉郎當頭捱了一棒。錢林二人雖入主董事局,還不是真正的股東老闆。 而胡仙這一手,如竭澤捕魚,燒林驅鳥——連玉郎大帝的棲身龍床都給端跑 了。 黃玉郎惱羞成怒,於1990年初,入稟法院,指控胡仙違反口頭承諾。法 院裁決黃氏指控不成立。 黃玉郎與錢國忠、林建嶽、胡仙等人,忽而為友,忽而為敵,傳媒沸沸 揚揚,令讀者歎為觀止。 1991年9月5日,黃玉郎40歲之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黃振隆涉嫌造 假帳、欺騙股東和債權人的罪名成立,判決黃振隆有期徒刑4年。 昔日叱吒風雲的玉郎大帝,被關進赤柱監獄,真正成了孤家寡人。 1993年4月20日,黃玉郎提前出獄。赤柱監獄前,圍滿“恭候”的有 記者,自然還有他的舊部下。黃氏仍是往昔的驕橫之氣,他攥緊拳頭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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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仍然叫座!” 黃氏仍可靠那支禿筆過上相當舒適的生活。他念念不忘失去的江山。他 先籌借1。6億港元,加利息贖回抵押在胡仙手中的39%玉郎股權,控股量與 胡仙的47。5%%相差不到1成。 事實上,黃玉郎要奪回江山是不可能的,雙方的股權都超過 35%臨界 點,黃玉郎必須向全體股東全面收購,則需動用 8—10億資金。內外交困的黃氏,無論如何都籌不到這筆鉅款。並且, 財力雄厚的胡仙,很容易反收購將自己的股權增至50%以上。 黃玉郎面對現實,將玉郎股份的2。2億股,出售套現4億港元,還清借 款,還剩2億多,另組玉皇朝出版社。就玉皇朝這個社名,透出黃氏欲做“玉 皇大帝”的勃勃野心。 黃玉郎還能重振雄風,實現他的“帝王”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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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佳寧翻船 聯合系走為上策 陳松青擅長創作“新天方夜譚”,盛傳他具有神秘的海外政府背景。陳 氏的佳寧集團更如海市蜃樓,年益利可與滙豐比肩。銀行家的死,導致陳式 神話的破產。聯合系的李明治,比陳松青更勝一籌。他擅玩股市魔術,先後 招致澳洲、香港證監機構的大調查。李明治走為上策,洋大人唯有乾瞪眼。 羅鷹石已80多歲,仍然精神矍鑠。 相比黃玉郎,陳松青和李明治,一個比一個高明。 打個不貼切的比喻,黃玉郎就像“此地無銀三百兩”中的阿三,偷了三 百兩銀,卻要在原處立個自我辯護的招牌:“隔壁阿三不曾偷”。黃氏有“賊 膽”,無“賊術”,留下頗多破綻,自己給自己安排了一條路——通向赤柱 監獄。 陳松青創造了一個神話,神話破滅,導致傾家蕩產。不過受損最大的, 要算銀行、股東及兩個“屈死鬼”。傳聞陳氏涉嫌命案及多項罪狀,陳氏也 幾進法院,但他卻能逍遙法外,“洗罪術”堪稱全港一流。 李明治的法術,更會使黃玉郎汗顏。他買來賣去都是自己的,如揮動一 支魔杖,撩得股民股東圍著他團團轉,直轉得暈頭轉向,不知東南西北。他 的魔術招來警方大搜捕,李明治名聲雖不佳,卻撼不動他的龐大帝國。眼下 他正大舉走資,香港證券法例鞭長莫及,奈何不得。言歸正傳,先談陳松青 與他的佳寧神話。 佳寧神話 1972年6月,陳松青憑短期簽證從星洲來到香港。他持有英國的大學工 程學文憑,在星洲、大馬執業多年,來港很快就找到工作,在鍾氏兄弟的公 司任工程經理,長期滯留香港。 對陳氏的歷史,鍾氏兄弟瞭解甚少,只知他祖籍福建。1938年生於沙撈 越,年輕時赴英留學。但他的護照,卻註明1933年生於福建。他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