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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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的人,還是因為他是優優愛著的人;也不知他這樣說是出於深思熟慮的理智,還是出於一時衝動的情感。
我沒有點頭呼應,也沒有搖頭反駁,我只提示了一句客觀的形勢:“真假已經不重要了,明天無論如何,就是優優的大限。明天咱們見面再談到她的時候,她大概已經不在人世了。”
周月無言對答,沉默片刻,卻執著了自己的情緒:“我想這事不該這樣算完,我想幫優優好好調查調查。就算她已經死了,如果能搞清這事不是她做的,也要還她一個清白。優優曾經給過我一次生命,我也應該為她做點什麼。”
周月的這個態度,我無由反對,我還建議他明天可以再聽聽小梅的看法。小梅作為優優的律師,曾經深人研究過這個案子,應該聽聽她的感覺。我這樣說其實並不代表我贊成周月的判斷,說實在的我就是有半點翻案的信心,也知道為時已晚。
第二天上午我們約在我家附近的一間茶館。我來做東,請周月和小梅品一壺當年新下的明前綠茶。我們剛剛聊到這個案子,剛剛產生分歧,小梅便接到了一個電話。那電話是從法院打過來的,要小梅到法院來談點事情。事情當然是關於優優,因為小梅是優優的律師。
於是我們浪費了那壺剛剛泡開的好茶,和小梅一起前往法院。到法院後小梅進去談事,我和周月在門外的街邊等她。在等她的時候我們又聊起這個案子,周月已經成了少數分子。因為小梅剛才的態度和我相近,認為控方證據陣容強大密不透風,而且案發時間距今已遠事過境遷,要想推翻更是難上加難。周月在理論上雖然處於劣勢,但始終固執己見,口風不改。好在我們沒有過多爭論下去,想想此時,優優恐怕已經押赴刑場,刑場上槍響的餘音大約也已散盡,我們的爭論因此愈發缺乏現實的熱情,也愈發顯得沉重和無謂。
我們在街邊爭論少時,沉默良久,終於看到小梅從法院大門走出,臉上的表情難以揣測。周月悶悶地問道:“是關於丁優的事嗎,他們找你談了什麼?”
小梅喘了口氣,語出驚人:“優優本來今天上午執行槍決。但今天早上,槍決的命令已被暫停。”
“暫停?”我和周月幾乎同聲驚訝:“時間又往後拖了?”
“不是拖,而是要向最高法院申報取消這個命令。”
“取消?因為什麼?”
“因為優優昨天被送到醫院看病,得到了一份醫生的證明,證明她已經懷有身孕。根據法律規定,懷孕的人不適用死刑!”
我和周月半天都沒有發出一點聲音,我們似乎還不能立即適應這個生死一瞬的變動。當我們都以為優優因為一個孩子的生命而成槍下之鬼的時候,她其實已經因為另一個孩子的生命而重獲新生。
那天中午我和周月與小梅共進午餐。我們三人都喝了一點啤酒。我們在杯觴之間繼續了早上的爭論,所不同的是爭論的物件已不是一具屍骨而是一個活人,爭論所追求的目的已不是能否還其名譽的清白而是能否還其自由之身。我和小梅仍然對徹底翻案持悲觀態度,周月雖然也不樂觀,但他直到桌上杯盤狼藉之後依然堅持表示要為優優盡些綿薄之力。死馬當做活馬醫吧,何況,這匹馬已經肯定不會再死。
小梅作為優優的律師,飯後要去看守所會見自己僥倖不死的當事人,告訴她有關犯人懷孕的一些法律規定。然後還要再去法院,瞭解法院依據優優懷孕的情況,依法改判的大致時間。周月因為下午處裡有事,最先告辭離去。我和小梅隨後走出那家街邊餐館,簡短握手各奔東西。
我第一個要去的地方,就是凌信誠的家裡。
在路上我先給凌信誠家打了一個電話,保姆說信誠正在午睡現在不能接聽。我讓保姆二十分鐘之後將他叫醒,我說我有重要事情要向他通報。
我到達凌家時凌信誠已經起了,坐在客廳里正在等我。雖已睡了少時但他的面色依然不好,兩頰無光也無半點紅潤。
保姆為我開了屋門,信誠見我進來,忙著起身相迎,並喊保姆去給我倒茶。保姆剛一轉身我便開門見山。
“不好意思把你叫起來了”
我剛一開口便被信誠急切地打斷:“是不是優優那邊又有什麼訊息啊?你又見到她了嗎,是她又有什麼話讓你告訴我嗎?
我說:“我沒有再見到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她今天上午執行槍決”
“什麼?”凌信誠甚至忘了讓我坐下,他低頭哺哺自語:“這兩天我一直託人去找法院,去找公安,我說我要去看一眼優優,我要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