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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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告訴他周月意欲暗查此案的那份決心,生怕信誠因此而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當天晚上經我安排,周月與小梅和我一起,在凌家與信誠碰面,一方面勾通情況,一方面對優優一案做了初步的分析展望。根據小梅判斷,最高法院很快就會將優優的刑罰,由死刑改判為無期。我國刑法、刑訴法和監獄法都有規定,懷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女犯,可以暫不收監,申請監外執行。監外執行按規定由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和街道組織負責管理監督,而居住地通常應是優優的戶口所在地或直系親屬的戶口所在地。可優優的戶口在仙泉,仙泉對優優一家來說,早已上無片瓦下無立錐。所以小梅建議由優優大姐出面,向為其辦理留京暫住證的派出所,申請接納優優居住。大家都說這樣甚好。於是當晚決定此事委託小梅來辦。凌信誠還表示,小梅因為替優優辯護而請假誤工的損失及車馬通訊費用,一律由他承擔,除此另有重酬容後再議。小梅一通客氣,說不用不用。周月也跟著推辭,說當初他生病住院優優也曾辛勞破費,小梅的花費理應由他來出。我見大家相讓不下,便出頭做主,說律師的費用由情誠承擔比較合適,他不為優優,也要為了他未及出世的孩子。
眾人遂不再做聲。
第二天我帶著小梅去找優優的大姐,到了酒仙橋才發覺那間被封的志富網咖復又開門,不過已經開成了一家餐館,老闆也另換其人,優優大姐夫婦居住的後屋,已經改做廚房之用。細一打聽才知道因為錢志富欠租兩月,房東已將此地另租他人。
錢志富和優優的大姐早已不知去向,開飯館的人甚至聽說他們已經離開了北京。
我又帶梅肖英到大山子附近去找阿菊。阿菊還和以前一樣,一人獨守空門。她說前幾天優優的大姐給她打過一個電話,說他們去了西山,住在一個寺廟。她告訴阿菊那寺廟環境特好,白天有些遊人,一到晚上五點以後,除了少數品茗小聚,品嚐素齋的預定客人之外,整個山林廟宇,都沉人清靜。優優大姐說她現在也開始唸佛吃素了,心裡覺得特別安寧。
優優大姐的下落讓我感到非常意外,這意外更多是對於優優那位見錢眼開的姐夫,不知怎麼突然排除塵念,歸隱山林,立地成佛去了?如果他們不是出家當了和尚尼姑,在那種偏僻古剎,又靠什麼維持生活?
他們去的那座廟宇,阿菊也沒記住名稱,恍惚記得有個“覺”字當頭,方位大致西山一帶。具體路線地址,供奉何方神聖,阿菊就全都一問三不知了。
優優大姐行蹤不明,意味著優優監外執行將無處落腳。但這一情況後來並沒有影響什麼,因為半月之後優優還是從看守所被押往監獄。雖然法院將刑罰改判無期,但沒有同意立即監外執行,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十七條關於“對監外執行有社會危險性的,應當收監”的規定,認為優優謀殺幼兒,罪行昭著,主觀惡性極大,且其身孕離分娩尚早,所以應當先行收監,待腹中胎兒足月待產之前,再考慮監外執行。
在優優收監之後,凌信誠立即前往監獄探望。他給優優帶去了一些營養食品,和一些健康補藥。那些食品和補藥經過監獄當局的檢查,被允許留下部分,還有部分不知出於什麼原因,讓凌信誠原封帶回。
凌信誠與優優的這次會面,被允許持續了三十分鐘。凌信誠有意沒有提起優優改判留命的任何話題,只表示了對她身體的關心問候。他更多的時間只是沉默地看著優優,看她慢慢地吃著他帶來的那些水果。
優優吃著水果,和凌信誠也沒有太多的話語。她似乎對自己揀回性命,並不那麼激動慶幸,對她肚子裡那個拯救了她的孩子,也沒表現出多少幸福和欣喜。
優優漫長的刑期從此開始,除了在分娩前後和哺乳期內,她可以短暫地走出這座深深的牢門,除此之外,她將在鐵窗之內,渡過全部餘生。也許四十年,也許五十年,也許六十年也許她更期望一死了之,早點投胎轉世,再去為別人,為她真正愛的人,懷上一個愛情的結晶。
從這天開始,凌信城總是定期來看優優。他作為優優腹中孩子的父親,似乎在探視的次數限制方面受到了監獄當局的寬待。同樣從這一天開始,周月著手了對優優一案的秘密調查。這個調查當然屬於個人行為,不能使用公安名義,所以只能利用業餘時間,全憑自己操勞辛苦。
他開展調查的第一個目標,就選定了本案公訴方的制勝暗器,也就是優優的那位姐夫,那位突然“歸隱山林”的關鍵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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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錢志富人手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