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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三句話是不必要的。約翰根本不想報警、請偵探,或做任何傻事。
信和信封燒燬之後,約翰站到窗前,看著東43街。他想,信比照片更讓他心煩,那是威脅。這件事會破壞他完美的生活。
在接到敲詐信之前,約翰的生活十分完美。首先,他的事業非常成功,他是一位會計師,自己開業,每年由於幫助一些個人和公司偷稅漏稅,賺了不少錢。其次,他的婚姻也很美滿,太太比他小兩歲,家庭生活很愉快,太太從不干涉他的事。他開了一個戶頭,每年讓太太支取兩萬五千元的零用錢。
最後,約翰還有一位情婦。當然,這位情婦就是照片上的那個女人,名叫露西。她向他提供肉體和感情上的滿足。她非常細心,而且要求不多,他為她租了一套公寓,讓她吃喝不愁,還給她一筆零用錢。
一個完美的太太,一個完美的情婦:這個敲詐者,這個查理,現在正威脅著約翰的完美生活。如果這該死的照片落入太太的手中,她一定會和他離婚,如果離婚的事宣揚開來,他的事業就會受到影響。那麼,接著他就會失去露西。
約翰閉起眼睛,用手指敲打著桌面。他不想危及自己的事業,也不想失去太太和情婦。他對他的事業、太太和情婦都很滿意。但他最愛的是他的事業。
可是,他又能做什麼呢?
當然,他只能做一件事。
中午,他離開辦公室,去銀行取了十元和二十元面額的一千元鈔票,整整齊齊地裝在一隻雪茄盒裡,照信上所說,存進時代廣場站的存物間,把鑰匙裝進信封,寫明“留交查理先生”,再送到假日旅館的櫃檯。辦完這一切後,他沒有吃飯,就直接回到辦公室。那天晚些時候,不知道是因為氣憤還是因為沒有吃午飯,約翰覺得胃痛,他吃了幾片藥。
一個星期後,第三封信到了。在以後的四個星期裡,每個星期四下午,約翰都會收到同樣的信,同樣的要求,同樣的做法,唯一不同的是信裡指定的旅館。
有三次,約翰依照信上的指示辦了:銀行、地鐵、旅館。每一次他都沒吃午飯,直接回到辦公室。每一次他都胃痛,每一次他都得吃藥。
事情成了例行公事,倒也沒什麼了。約翰喜歡一切都是有條不紊的,他甚至特地為查理先生建立了一個帳,寫明每次付款的數目和日期。這麼做有兩個理由:第一,約翰的開銷從來都是要記在帳上的,他一向是收支平衡的。第二,在他潛意識裡,希望這筆開支至少能從所得稅中減去。
除了每星期四的冒險外,約翰的生活還是老樣子。他照常工作,一星期有兩晚上在露西那裡過,其他五個晚上和太太在一起。
他沒有向太太提起敲詐一事,也沒有向露西提起。約翰有一個原則,那就是,最好不要跟任何人討論個人的私事。他知道,查理知道,這已經夠了,他不想再讓更多的人知道。
當第六封信寄來時,約翰鎖上辦公室的門,燒掉信,坐在辦公桌後面沉思。在一小時裡,他沒有敲桌面,沒有胡塗亂寫,只是坐在那裡沉思。
他意識到,這事不能繼續下去了。這樣下去,他不僅每星期要胃痛一次,而且每星期都要支出這樣一筆錢。對約翰來說,每星期一千元不算是個大數目,但這種支出是不必要的,必須停止。
有兩個方式來了結。第一種方式,就是讓照片寄給約翰太太;第二種方式,就是由他來阻止這種敲詐。第一種方式會引發不好的後果,第二種方式似乎又不可能。
當然,他可以在鈔票中附一封信,請求敲詐者高抬貴手,但這顯然是沒有用的。那麼,怎麼辦呢?嗯,可以幹掉他!
這似乎是唯一的解決方法,唯一的阻止現金流失的方法。但這很難做到,因為他不知道查理是誰。約翰不可能到旅館守候,因為查理認識他,一看到他在那裡,就不會露面了。同樣的道理,他也不能潛伏在地鐵的存物間。
不認識他,也沒有見過他,怎麼下手幹掉他呢?突然靈機一動,約翰笑了,他想出了一個完美的辦法。
那天中午,約翰離開辦公室。但他沒有去銀行,而是去了許多地方:化學藥品店、超級市場,還有幾家藥房。他很小心,一家只買一樣東西,他買的是做炸彈用的各種原料。
他到一個公共廁所裡,利用平常裝錢的雪茄盒,做了一枚炸彈。經過一連串巧妙的設計,只要一掀盒蓋,炸彈就會爆炸。如果不掀盒蓋,光是盒子掉落或碰撞,同樣也會爆炸。
炸彈裝好後,約翰像往常一樣,送到地鐵的時代廣場站,輕輕放進存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