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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伎為第一讀者,請其推敲評說。久而成習,習慣於借音律以酬詩神。據其自述:音律之力,可排除雜念干擾;音律之功,可翼助神思飛翔;音律之妙,可迪發神來之筆。今日為寫一篇奏表,特約歌伎倩楚作陪彈奏,卻是歷來不曾有過的。也許因為這篇奏表太重要了,蘇軾為了鎮定紛亂難決的思緒,不得不借助於歌伎倩楚五指間的古箏了。
聰明的倩楚,似乎理解蘇軾苦澀的心境,慢捻琴絃,箏聲若思。
自從駙馬王詵贈予一幅《亂雲勁松圖》之後,蘇軾決意拋卻悲哀和猶豫,直挺挺地向皇帝陳述自己對“變法”以來種種缺失的看法,匡正王安石因其性情執拗而派生出的種種謬誤。他的才智和敏銳洞察,使他在短短的幾天內,已對“制置三司條例司”、“均輸法”、“青苗法”、“議行變更科舉考試”等新法在推行中的利害得失作了深刻地分析,並在胸中反覆斟酌,已有了一個相當完備的腹稿:
他認為“制置三司條例司”之弊在於:“使兩府侵三司財利之權,常平使者亂職司守會之治,刑獄舊法不以付有司而取決於執政之意,邊鄙大患不以責帥臣而聽計於小吏之口,百官可謂失其職矣。”他主張廢除“制置三司條例司”、“消讒慝以召和氣,復人心而安國本。”
他認為“均輸法”之弊在於:“虧兩稅而取均輸之利”不能增加朝廷收入,反而肥了私囊;為推行“均輸法”而“設定官吏、簿書廩祿、為費已厚”增加了朝廷的負擔。
他認為“青苗法”之弊在於:戶分五等貸款,一等戶貸款為末等戶貸款十倍。不需要貸款的一等戶貸鉅款而放高利貸,實際上是為富豪盤剝細民開了方便之門,而且是以官銀助富豪牟利。他反對實行“抑配”,認為“此乃暴政。”
他認為“變更科舉考試”沒有必要。“自唐至今,以詩賦為名臣者,不可勝數,何負於天下而必欲廢之?”他認為根本問題不在於變更科舉考試內容,而在於朝廷用人是否得當
但蘇軾仍舊不敢貿然付諸文字。因為弟弟子由的被貶離,自己已成為皇帝和介甫特別關注的人物,稍有不慎,就會咎由自取。而且自己不同於司馬君實。司馬君實贏得皇帝信任的是“忠”,自己取得皇帝讚賞的是“才”。“忠”對皇帝來說是根本,“才”對皇帝來說是枝葉。歷代皇帝可以不用“才智之士”,但不能不用“忠耿之臣”。“才”與“忠”原是不能等量齊觀的。皇帝對“忠耿之臣”總是寬宥三分,對“才智之士”總是刻薄五成,前者因情之所近,後者因疑之所遠。
蘇軾看到,今天的形勢不是有利於自己的時機,而是逼迫自己非行動不可的時機。今日早朝的四項決定表明,皇上竟然容不下一個忠耿無雙的司馬君實了。這是“變法”深入推行之所需,也是朝廷之大哀啊!司馬君實如若淬然倒下或者悄然出京,今後的朝廷就真的是介甫的一言堂了。那時,年輕的皇帝在呂惠卿等人包圍之中,還不知會作出什麼樣的事來!該挺身而出了,該直言諫奏了!為了貧弱的國家,為了朋友君實,也為了朋友介甫,該大膽地說出自己的看法了。
箏聲凝重,如蕩峽漫谷
蘇軾開始思索上呈奏表的途徑。按朝制上呈東府嗎?中書門下全是新進官吏,早已把守著通向皇帝的關隘,只怕“奏表”在皇帝不曾閱覽之前,便經介甫過目判決了。就算事後能放置在皇帝的御案上,自己也許早就遭貶離京了。弟弟子由半年前與虎謀皮之教訓不可再犯。他突然想到駙馬王詵,由王詵而想到賢惠公主,想到皇太后,想到太皇太后,心中立即敞亮了。若由駙馬王詵設法轉呈皇帝,不僅可以避開介甫的中途截殺,也可以為自己借得一頂遮雨傘啊!這是一條不正常的途徑,可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只有走此一次了。
聰明的歌伎倩楚,似乎察覺到蘇軾已經作出了大膽的決斷,她急弄琴絃,箏聲激越,和絃轟鳴,如大雨滂沱、鐵騎出奔
蘇軾霍地抬頭,持袖端坐,提筆濡墨,神態昂然:司馬君實,你不會孤立無援的!他口誦筆走,寫下了那篇大宋歷史上著名的《上皇帝書》:
《書》曰:“予臨兆民,凜乎若朽索之馭六
馬”,言天下莫危於人主也。聚則為君民,散則為仇儺,
聚散之間不容毫釐。故天下歸往謂之王,人各有心謂
之獨夫。由此觀之,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人心
之於人主也,如木之有根,如燈之有青,如魚之有水,
如農夫之有田,如商賈之有財。木無根則槁,燈無膏
則滅,魚無水則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