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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爾的談話中,他曾親自聽巴特爾說道,一個朋果劫去了他的一個小黑人,這個小黑人居然在這種動物的社會中過了整整一個月,因為只要人不注目凝視它們,它們並不傷害所捉到的人,這是那個小黑人親眼觀察到的。至於第二種怪物——昂日克,巴特爾則未加以描寫。
“達拜爾②曾肯定地說過,在剛果王國內到處都有一種動物,在印度,人們把這種動物叫作奧郎。烏當,意即森林中的居民,而非洲人則把它們叫作果加斯。莫羅斯。他說,這種動物非常與人。。。。。。。
相似,以至有些旅行家竟認為它們可能是由於女人和猴子雜交而生的。
這種無稽之談,就是黑人也不會相信。
有一個這種物動,曾被人從剛果運到荷蘭,並獻給奧倫治王腓特烈。亨利。這個動物和三歲幼兒一般高,胖瘦適中,但很強壯,各部相稱,非常靈敏,非常活潑,腿部肌肉豐滿而結實,胸前完全沒有毛,但脊背後卻長滿了黑毛。乍一看來,它的面貌很象人的面貌,而它的鼻子則
①波爾柴斯:英國編纂家,曾協助巴特爾編纂他的旅行紀事,十七世紀初發表過旅行記四卷。
②達拜爾:荷蘭醫生,死於1690年,曾編纂過一系列有關旅行記述的彙集,這些彙集從168至1688年間陸續譯成法文。參看“旅行記事彙編”第13卷中“羅安哥。剛果、安哥拉諸王國風士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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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扁平彎曲的;耳朵也象人的耳朵;它的乳房——這是一個雌性的——豐滿,肚臍凹陷;兩肩很平正;它的手也分為拇指及其他幾個指頭;腿肚和腳後跟粗壯而富有肌肉。
它常常用腿直立行走,能夠舉起和攜帶相當重的東西。它想喝水時,則以一隻手拿著壺蓋,另一隻手託著壺底,喝完以後,很文雅地抿抿嘴唇。要睡覺時,它躺下,頭枕者一隻小枕頭,很巧妙地給自己蓋上些東西,簡直象一個人睡在床上一樣。黑人對於這種動物有種種奇怪的傳說。他們肯定地說,這種動物不但能夠追逐婦女,並且敢於進攻帶著武器的男人。總之,從外表上看,它們很可能就是古人所說的半人半羊的神。麥羅拉①曾經說過,黑人打獵時,往往會捕獲一些男的和女的野人,也許說的不過就是這種動物。“
在同一“旅行紀事彙編”第三卷裡也談到過這些種類的人形動物,可是把它們稱為貝果和曼德利爾。但是,如果我。。。。。。
們相信上述的記載,在這些所謂怪物的描述中,我們可以發現一些和人類顯然相似的地方,以及一些比我們在人與人之間所能指出的差異還要小的差異。在該卷的章節裡,我們一點看不出作者有什麼理由不把他們所描述的這些動物稱為野蠻人。自然我們很容易猜出這是因為它們的愚昧,同時也因為它們不會說話。這些理由,對於知道語言器官雖是人生來就有的但語言本身卻不是與生俱來的那些人來說,對於知道語言的完善化能力能把文明人提高到他的原始狀態之上直至何種程度的那些人來說,都是薄弱無力的。這些描述所佔的有限幾行文字,已使我們能夠斷定這些動物是多麼沒有被人
①哲羅穆。麥羅拉:義大利傳教士,著有“剛果遊記”
(1682年出版)
,載於“旅行紀事彙編”第12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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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地加以觀察,而且是被人帶著怎樣的偏見來理解的。譬如說:人們把它們描繪成怪物,可是又認為它們會生育。在一段記述裡,巴特爾說道,朋果打死穿過森林的黑人;在另一段記述裡,波爾柴斯則說,朋果即使捉住了黑人,也不會傷害他們,至少在黑人不注目凝視它們的時候是那樣。黑人們在森林裡燃起火來,當他們動身的時候,朋果就聚集在火的四周,等火滅了,它們也就離開那裡,這是事實。而在觀察者的註解裡則這樣說:因為它們雖然很靈巧,卻沒有足夠。。。。。。。。。。。。。。
的聰明在火上加些木柴,保持火不熄滅。我很難理解巴特爾。。。。。。。。。。。。。。。。
或編纂家波爾柴斯怎麼能夠知道朋果所以要離開那裡是由於它們的愚蠢,而不是由於它們自己的意願呢?在象羅安哥那樣的氣候下,火對於動物不是很必要的東西,而黑人所以燃起火來,多半是為了恐嚇猛獸,不一定是為了禦寒。
那末,理由很簡單,那些朋果已經欣賞了一會兒火焰之後,或者已經取了暖之後,便會因長時間停留在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