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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便也喪失了對於它們的興趣。布拉西達斯③對一位把波斯波里斯城的生活同斯巴達的生活相比較的波斯總督說:“我知道你的故鄉的幸福,你卻不會知道我的故鄉的快樂。”
文明人毫無怨聲地帶著他的枷鎖,野蠻人則決不肯向枷鎖低頭,而且,他寧願在風暴中享自由,不願在安寧中受奴役;正如一匹被馴服了的馬,耐心地忍受著鞭策和踢馬刺,而一匹未馴服的馬則一接近馬韁轡就豎起鬣毛,用蹄擊地,激烈地抗拒。所以,不應當根據被奴役的人民的墮落狀態,而
①參看“圖拉真頌讚”
,第55章。
②自然法學派的法學家們,特別是巴爾貝拉克所支援的普芬道夫,斷言一個人為了保證自己的生存可以自願地放棄他的自由。
自願的奴役甚至出現於因戰爭權而產生的奴役之前。
讀這段文字我們會注意到盧梭是多麼激烈地攻擊這種理論。
③布拉西達斯:紀元前5世紀,斯巴達的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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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951
應當根據一切自由民族為抵抗壓迫而作出的驚人事蹟來判斷人的天性是傾向奴役或反對奴役。我知道前一種人只是不斷地誇耀他們在枷鎖下所享受的和平和安寧,其實他們是把最。。。。。
悲慘的奴隸狀態稱為和平①。。。。。。。。。。。。
但是,當我看到後一種人寧肯犧牲快樂、安寧、財富、權力、甚至生命來儲存他們這項唯一的財產——也就是喪失了這項財產的人那麼藐視的財產——的時候;當我看到生來自由的一些野獸,因憎恨束縛向牢籠欄干撞壞了頭的時候;當我看到成千成萬的赤裸裸的野蠻人,鄙視歐洲人的淫逸生活,只為儲存他們的獨立自主而甘冒飢餓、炮火、刀劍和死亡的危險的時候,我感到討論“自由”的問題,並不是奴隸們的事情。
至於父權,許多學者認為專制政治和整個社會都是由父權派生出來的,我們用不著援引洛克和錫得尼相反的論證②,
①見塔西佗:“歷史”
,Ⅳ,17。
②十七世紀擁護君主專制制度的一些理論家曾力圖把王權建立在天然的基礎上;他們認為王權和父親對子女的權力是同一種類的。在這些理論家中,我們應當特別提到:英國的費爾莫,著有“家長權或國王的天然權力”
(1680年)
;鮑胥愛,著有“聖經中的政治”
(1679—1709年)
;英國詹姆士二世黨人拉穆賽,著有“關於政府的哲學研究”
(1719年)。
洛克曾把他的“政府論”的第一篇用作對費爾莫的反駁。我們還可以參看同書的第2篇,第7章,第71節。
阿爾哲農。錫得尼是英國的一個政治家,1682年被處死。
他曾著有“論政府”一書;該書是在他死後才出版的(1698年)
,於1702年譯成法文。
盧梭在“論政治經濟學”裡,對主張君主專制的理論,作過更透徹的評論。在該書中,他提到過費爾莫的名字。我們可以在狄德羅為“百科全書”寫的“政治權威”條目裡(“狄德羅選集”
,人民古典叢書本,第2卷,第164頁)看到更為簡明的同樣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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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只須指明以下幾點就夠了:世界上沒有比父權的溫和與專制政治的殘暴更相徑庭的了①,因為父權的行使與其說是為了命令者的利益,毋寧說是為了服從者的利益。
依照自然法,父親只是在他的子女還需要他的扶助的時候,他才是子女的主人。過了這個時期,他們便處於同等的地位了,子女完全脫離父親而獨立,對父親只有尊敬的義務而沒有服從的義務,因為報恩只是一種應盡的義務,而不是一種可以強求的權利。
因此,我們不能說文明社會是從父權派生出來的,相反地,卻應該說父權是從文明社會汲取了它的主要的力量。一個人只是在子女們聚居在他的周圍的時候,才能被認為是這些子女的父親。父親的財產——他僅只是他的財產的真正主人——乃是保持其子女對他的從屬關係的紐帶。他可以根據每個子女是否經常遵從他的意志克盡孝道來決定每人所應繼承的部分。至於臣民對於暴君,則不能期待任何類似的恩惠,因為臣民自身及其一切都屬於暴君所有,或者至少暴君自己認為是如此,所以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