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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標誌的。三歲以前的兒童是用別人稱呼他的方式稱呼自己的,“寶寶要吃飯”、“寶寶要喝水”。三歲左右,兒童開始用“我”來稱呼自己,這個時候的特點是你說東他就要西。三歲的小孩害怕打針這恐怕是天經地義的,所以我兒子一看見醫院的大門就把我往回拉,任憑我怎樣教育、說服、安慰、哄騙都無濟於事。一次他高燒39。2°要吊鹽水,我告訴他:“你完蛋了,又要打針,你趕快躺在地上耍賴吧。”沒想到他對我說:“地上有蟲蟲,我不哭,我不怕打針。”等到真打針的時候,我們既沒有表揚他勇敢,也沒有拿大孩子做他的榜樣,破天荒他第一次做到打針不哭。更加不可思議的事情還在後面,漫長的四個小時結束以後,他竟然不願回家而且還要打針。第二個叛逆期就是青春期。這時期的孩子處處要顯示自己的成熟。第三,大部分孩子第一次吸毒是一個群體行為,眾所周知,青少年的群體壓力是非常大的,這個時候,就是有少數人想不吸也是很難的。
在上面研究結果的基礎上,州政府製作了一則別出心裁的廣告。這個廣告是這樣做的:兩個毒品販子結束了一天的毒品生意之後,在昏暗的燈光下數錢。一個毒販子對另一個毒販子說:“現在這個毒品生意是越來越不好做了。吸毒的人越來越少,警察查得越來越嚴。”“可不是嗎!我們現在的收入主要靠些年輕人。”“那些新新人類,自以為新潮、另類、時髦,其實他們的錢最好騙了。”“要是有一天,連他們都不買,我們可就真完了!”由於抓住了青少年的心理,廣告播出後效果非常好。
按照這個思路,我們來分析一下如何有效地減少中國人的不文明行為。根據行為理論,人類行為的發生一定是其動力大於阻力。以亂穿馬路為例,人們為什麼會亂穿馬路?因為亂穿馬路省時省力,這是亂穿馬路的動力,因此,要阻止亂穿馬路,必須增加其阻力。前面提到的嚇唬顯然也是想在這方面下功夫,可惜嚇唬錯了地方。
我建議不妨將“嚇唬”改成“鼓勵”。比如,上海人特別愛面子,爭強好勝,處處要爭全國第一。據我所知,國內有些地區的人在上下車秩序方面做得比上海好,有些地區在過馬路上做得比上海好。為什麼不利用上海人的這種特點,拍一些對比廣告?國外有些地區,公共秩序方面很好,同樣可以進行國內外比較。
前兩天我在中山公園買票,售票口前擠作一團,我把我前面的幾個人排成一個隊。這時來了一個小夥子直接就插到最前面去了,我一把把他拉過來,他掄起拳頭,沒想到我對他說:“先生,你想先買,你排在我前面。”眾目睽睽下,小夥子不好意思,站到我後面去了。又有一個大媽往視窗擠,我同樣讓她插在我前面,她年紀大一點,我是真心實意讓她。沒想到她堅持說:“我到前面是去看看還有沒有票。”從此就再也沒有人插隊了。
大家看,我一個人也沒有嚇唬。
另一方面,就是想嚇唬一定要找準地方。我就始終不明白,為什麼我們不能旗幟鮮明地將隨地吐痰、亂穿馬路等不文明行為界定為一個人素質低下的表現?目前的上海,動用了大量的人力在各個十字路口維護秩序,你去問問那些執勤人員,他們有沒有發現有哪一個亂穿馬路的人對自己這種行為感到羞愧?一個也沒有!他們不但不會感到不好意思,相反,遇到阻攔振振有詞,甚至怒斥執勤人員。
在法國,我就遇到過這樣的事情:有人在前面插隊,後面的人根本不制止,隨他去。因為大家比的是誰更紳士。中國人還有一個毛病,在公共場合大聲打電話,不管是在聽報告、看電影、聽音樂會,甚至作報告的人還敢停下來接手機(當然,他們多半是領導)。什麼時候我們能夠做到“那個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的人,手機響了之後,在全場憤怒的目光下倉皇逃竄”。
這事真的應該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
也許這只是上海才有的事情,但是在北京我看到年輕一代一直都讓位子的。當然,有些人也不講道德,但是總是有人會批評他們的。(原文是用英文寫的)
1992年我去中國好幾次,我去了北京、上海和河南。在1993年和2004年期間我沒有去中國。然後,2005年4月,我去了廣州、深圳。我在澳大利亞也經常遇到中國人(遊客和中國移民)。我對大陸的中國人的看法是,他們是一個和其他地區的中國人不同的種族,大陸中國人(總體上說)非常自私,不關心其他社群成員。他們只管賺錢或獲得好處,完全不關心他們的不道德行為是否會對其他人產生不良的後果。他們只有一種情況下會表現出禮貌,那就是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