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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那個銀行保險箱的鑰匙和密碼給了他弟弟,他弟弟當即轉交給調查組。經過清點,箱內有多份存單、存摺和現金,共計金額近四百萬元。還有一些金、銀、珠寶飾品和小型古董,其中有隻香爐,據說是“宣德爐”。這些物品的價值也有好幾十萬元。由於仝全的交代和揭發,初步查出原縣長吳大昌受賄錢、物達千萬元以上,還有一棟別墅和一輛賓士轎車,他不承認是自己的,卻說不出是誰的。關於他和長亭縣原副縣長吳金髮的關係,他承認是堂房叔侄,但矢口否認有什麼不法勾當。辦案人員注意到,凡是提到吳金髮,他便非常緊張,儘量迴避,顯然是涉及他的要害,做賊心虛。他還不知道吳金髮已有交代,下一步要給他“開導”一下,從中查到“11·9”車禍案的源頭。
幾乎所有調查組成員都覺得縣委書記譚禮是個謎,說他“黑”吧,至今沒有真憑實據;說他“白”吧,長期泡在汙濁之中,怎麼也白不了。因為他的身份不一般,崗位特別重要,所以調查組正、副組長和包仁杰都認為必須把他弄清楚。如果只是失職、不作為,而沒有其他的問題,則考慮對他批評教育之後將其崗位予以調整。如果有什麼問題,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理。作為全縣工作的領袖人物,必須是為人正直、作風過硬、勇於作為的。不然,怎麼能帶領全縣幹部開拓進取?怎麼能造福於一方百姓?對於譚禮,至今只有兩個情況引起調查組注意:一是陸士琪的學生、縣婦聯的幹事利莉反映的楓樹崗村小塘窪的那棟兩層小樓,譚禮去那兒幹什麼?二是縣委辦公室主任田雨、一號車的司機小馬與譚禮的關係甚密,幾乎形影不離。他們何至於如此呢?會不會有什麼貓膩?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第十一章 民生至上(5)
對於第一個情況,葛修明、韓丹、利莉作了暗訪。原本讓公安局派一名民警參與訪查的,王仲平說:“韓丹本是公安局的人,暫時在紀委工作,而且她是女孩子,機靈,和利莉聯絡方便。”劉默聞覺得也行。
其中利莉主要起嚮導作用,提供調查的線索,暗訪主要由葛修明、韓丹進行。幾次訪查得知:那棟兩層小樓的建造是縣委辦公室的田雨一手操辦的。他對楓樹崗村的党支書和村主任說:“我有個親戚在清寧縣工作,想在村裡買點地皮做宅基。”村幹部哪敢不同意呢?於是田雨選中小塘窪一塊相對僻靜的向陽的地基,交通也較方便。
房子建成後,住進母女倆。女孩子二十歲上下,名叫桂花,其母不到五十歲,沒見誰是她們家男主人。村幹部一直納悶:誰在清寧縣工作,要在這兒建住房呢?他們碰見田雨時問過,田雨說:“你們最好別問,那棟房子建在荒坡下,不影響什麼,別管它。”
小塘窪的居民偶爾在晚上或清晨見一衣著整潔的幹部匆匆來過,因戴著大墨鏡,服裝與譚禮平時穿的不一樣,不敢認那人是縣委書記。都在為生產、生活忙碌,沒閒心管那種與己無關的事。
也有人問過村幹部,村幹部說:“該你知道的會告訴你的,不該你知道的不要多問。”他們便懶得過問了。所以,村民們一直不清楚那棟小樓的情況。而譚禮去那裡的時間是他精心考慮了的,要麼晚上,要麼清晨或傍晚,都是村民們關門休息或在外勞作的時候。看來,他與那母女倆關係非同一般。葛修明他們想找田雨問問,劉默聞說不急,先從側面觀察、瞭解,別打草驚蛇,我們把緊急的事辦了再說。
對於第二個情況,表面看來是常情。凡是給領導人開車的司機和起秘書作用的辦公室主任都與領導關係好,但像譚禮他們那樣形影不離、活動隱秘,誰都不知他們在幹些什麼,就很不正常了。經過觀察,發現譚禮的座車有兩輛:一輛是公配的,即一號車,他用於參加所有的公事活動。另一輛是牌號尾數為“42”的奧迪轎車,他用於各種隱蔽活動。這車有時由司機小馬開,有時他自己開,都不知去幹了些什麼。
就在利莉發現譚禮去過小塘窪後的一天晚上九點,一輛轎車開到離小塘窪居民點約千公尺的地方停下,車上下來一個人後,車子掉頭回去了,下車的人步行進了那棟小樓。不用說,是譚禮,這是葛修明觀察到的。他決心大,利用譚禮等都不認識他的有利條件,潛伏在小塘窪。他謊稱自己是搞地理勘測的,在一村民家借住兩天,食宿付費。
他發現譚禮去後立即打手機告訴韓丹,請韓丹去看看一號車在不在。不一會兒,韓丹回話說一號車在車庫沒動。過一會兒,又告訴他那輛奧迪42號不在,後來回去了。這就說明是小馬開奧迪車送譚禮去小塘窪的,還表明譚禮晚上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