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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這些封君在不同的方式下受封之後,他們對上級主子要盡各種義務,如進貢、防邊,籌餉、力役等等。但是主子們對他們則不能隨意任免或干涉他們內部的管理事務。
秦亡漢興之後,漢初採一國兩制,「郡」、「國」並存。往古封建制曾部分回潮。七國亂後,海內王侯之國就徒擁虛名了。自茲而後,這種秦漢模式的中央集權文官制,竟沿用兩千年未變。直至今日國共兩黨在政府組織上,都還承襲著這一古制。
毛澤東有一句詩說:「千載猶行秦法政。」這句詩的含意大體是正確的。只是民國以後的北洋政府和國共兩黨,對古老的「秦制度」自加修正,卻遠不如大清帝國正統的「秦制度」那樣完善罷了。
從單純的政府制度來看,中國傳統的中央集權文官制經過兩千多年不斷的改進,到滿清時代,可說是十分完善。民國以後的黨人罵盡滿清制度是如何腐朽,其實公正的歷史家如平心靜氣的細加分析,在制衡分工、科舉考試、官吏任免等等很多方面,國共兩黨的政府都不如遠甚。主要的原因便是歷經兩千多年慢慢改進出來的制度,不是三言兩語的咒罵就可以全盤否定的。要造福生民,為萬世開太平,也不是一紙大綱或主義就可以製造奇蹟的。
從比較史學上看,這種中央集權文官制亦非中國所獨有。英帝入侵前的印度蒙古王朝(Mogul Empire,或譯蒙兀兒王朝、莫臥兒王朝)所行的也是這一制度。只是他們歷史太淺,始終沒有發展到中國製度那樣有高度技巧的化境就是了。
這兒筆者要加重說明的,是「中央集權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