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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中國人來說還是相當陌生的。人一生下來就有戶口區別,就有戶籍管制,這在中國似乎已經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了。
中國的戶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戰國時代,在封建統治時期;為了徵賦納稅,便於管理,早在數千年前,保甲制的雛形便誕生了。《周禮》記載說:“令五家為比,使之相保。”這說明周朝時,“保”這種戶籍制度的單位已經出現。兩千多年間,“保”這一戶籍單位的範圍大小經常變化。《文獻通考》中有“畿內之民,十家為保”這樣的記載。
秦孝公採納商鞅的建議,施行變法,其中一條就是建立戶籍制度。當時為了有效把民眾組織起來進行生產和作戰,加強中央集權,普遍推行郡縣制。全國設31個縣,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同時進行戶口編制,實行連坐法,規定五家為一伍,十家為一什,什伍中互相糾察告發“奸人”,有壞人不告發的,什伍連坐。從此,戶籍製成了中國封建社會的一種人口管理制度。但當時的戶籍制還是有相當大的進步意義的。施行商鞅變法之後,廢除了奴隸制的井田制度,在法律上承認土地私有和買賣,從而地主階級開始出現,奴隸得以解放,雖然什伍連坐很殘酷,但他們畢竟從奴隸變成了自由人,社會地位的提高自不待言,而秦國由一個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