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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我媽還會說:小時候脾氣可真壞,幸好長大變了。變了嗎?我可不這麼想,人說三歲看老,我的脾氣依然很壞,依然任性得驚人,對於我認定的事情依然是撞了南牆也不回頭,把南牆撞塌也不回頭,倒要看看我和南牆誰更硬,生命不息撞牆不止,撞死了算!
開廣告公司的同學在北影的攝影棚拍廣告,我去文學部交了劇本大綱出來,跑去逛蕩了一圈。布光的時候,男演員和沙拉醬的英國代表在那兒用英語交談,說起話來手舞足蹈,他個頭本來就大,站在場地中間格外引人注目。他們叫他關鍵,說拍過什麼什麼電視連續劇,我很少看電視也就無從知曉。
後來大家一起去吃夜宵,他坐到了我旁邊。
我看得出,他的過分多話是想引起我的注意,他的故事要不是那麼冗長的話本來已經做到了。但他表達能力不強,不知道在什麼地方該多說,什麼地方該少說,在啟承轉合的地方也控制失當。我出於禮貌勉強沒有打哈欠,不過他的目的還是達到了,我們算是熟悉了起來。
那以後的周未他打了多次電話請我出去喝咖啡,我都拒絕了。
那陣子我心灰意冷,對男人缺乏興趣,一個給我無關感覺的男人就更不必說。但我是個有教養的、虛偽的知識份子,我的拒絕說得婉轉動聽。我不知道是不是這個使他一直不肯放棄,我們從一開始就缺乏瞭解。
關鍵是我見過的最能在電話裡閒扯的人,電話打上兩三個小時算是稀疏平常,我想這是長期住劇組養成的習慣。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時間,我總是聽電話聽得耳朵生疼,對付無聊他是挺有一手,我甚至懷疑他是否會感到乏味無聊。說起來他倒是個有生活熱情的人,做的義大利肉醬面和中國醋溜白菜一樣美味可口,雜亂無章的教育和經歷使他保持著每早必喝蒸餾咖啡和每餐必吃大蒜的毫不搭界的習慣,用中文表達的時候錯誤百出,英語則說得十分流利。(他去了美國五年,想濟身好萊塢,結果可想而知。)他是個山東大漢,長得又高又壯,按通常標準是個漂亮小夥子,只是那是種與我無關的漂亮,總的來說他這整個人都與我很不搭調,我也從沒把和他的事當真。
他為何迷戀上我,有一陣子頗令我費解,他以前交往的姑娘都是年輕的女演員,他熱情的天性倒很能討她們的歡心。後來,我把他對我的熱情歸結為我對他刻意拉開距離而造成的反作用,在我們交往的時間裡我對他一直是個難以捉摸的人,我從未讓他在我們的關係中做過主。說到底不過是種征服欲,因為他野性實足,這慾望也就格外無法控制。
說起來關鍵天性善良,對別人也很寬厚大方,他是個憑本能生活的人,惡與善的界限就變得十分模糊。他時常做出一副有教養的樣子,但那只是個假招子。如果他對你好,你倒是可以相信那完全出於真心,而不是禮貌和教養,他不懂那一套。這就是他最初令我感到有趣的地方--他是一個穿著西裝的野人。
他有許多我聞所未聞的傳奇經歷,做過兩次牢,一次越獄成功,倒過汽車,偷過古畫,甚至在國外搶過東西,他的犯罪經歷是一種生存的本能,沒有任何道德界限會使他畏首畏尾。關鍵運氣奇佳,他的犯罪經歷並沒把他送進過牢房,他做牢都是為討女人歡心而惹下的麻煩。他對待女人總是很痴情,但憑我自己的經驗,他對女人的好,有股獨斷專行的味道,不是女人喜歡的方式。總的來說,他不懂得女人,也不關心她們到底想什麼,到底要什麼,就是說他要為一切做主。
“你是個膚淺的人。”我曾經當面這麼告訴過他,他當時只是笑。我不知道他是真的不在意,還是在掩飾尷尬,不在意也是很有可能的,他這個人盲目自信,而且那時我既然已經和他上了床,他可能認為不必為這種話費神。
但是這對我卻不一樣--我可以和一個膚淺的人上床,卻不能忍受他表現膚淺。他在眾人面前每說出一句蠢話,我便馬上無地自容,遠遠地躲到一邊假裝根本不認識他。因此我們少有的幾次出行,總是鬧得不歡而散。
我不準備再這樣胡鬧下去,要求和他分手。
他本該是我生活裡被一帶而過的男人,為了無法忍受這種侮辱,他不惜一切代價,使盡一切手段要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還真的做到了--在我說要分手的時候,他僱了人要來砍掉我的一隻手。因為我跟他說,我現在只想用雙手寫作,不想和男人來往。
那天上午,一個陌生男人打來電話,說他接了一筆錢要來向我討一筆債。我馬上聽出了那男人的山東口音,對關鍵竟會做出如此無聊的事難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