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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讓主角墨跡,為什麼總有大段心理分析,然後將之稱為我騙v文錢。如果這樣,我真的奉勸您早點棄坑,不要為這點冰棒錢鬧不愉快。
我從第一章就說過,這個文可能會不討好讀者,現在更加堅定這個想法,我想寫一個給自己看的文,我寫文快兩年了,也是覺得該尋求一種自己的表達了。如果您能跟我一塊走下去,那是有緣分,我會很感激,並且保證會認真用心去寫;但如果您中途覺得不好看了,點一下叉叉,咱們好聚好散就行。以往某水文下總是或多或少鬧得不愉快,其實跳出來看真沒必要,我表達我的,您能接受當然最好,不能也沒人強求啊,一切隨緣吧。
耽美圈如果少點是非,相信讀者能看多點好文,作者也能走得更遠,如果總是掐架的風氣,好作者真的只能一個個流失掉。我在我的圍脖上寫“希望有一天作者跟作者能共享資源,不同作者的粉絲能不用透過踐踏別的作者來抬高自己的偶像,希望單一狹隘的耽美寫作觀能早日被打破,能允許不同作者做出更多更好玩的寫作嘗試”,這也許真的是我白日做夢,但行文至此,還是想感慨一句,如果這能成真,該有多好。
第 21 章
這個過年期間,李天陽都呆在G市,私心裡想再見王錚一面。
雖然他沒想好,再見到王錚要如何。
他不只一次地想,要自己再年輕十歲,不五歲,該多好。
如果再年輕一點,他想自己還真幹得出堵在王錚家門口這種事。
堵在王錚面前,死纏爛打,說盡所有肉麻的話,或者什麼也不說,就把人抱緊了,不撒手,他要打要罵隨便,如果哭了更好,那麼事情就有轉機有希望。
年輕時候李天陽從不屑做這些,差不多二十出頭的時候,他冷眼旁觀周圍一干直男為了泡妹妹醜態百出,盡幹什麼女生宿舍樓下點蠟燭抱鮮花,跟傻冒喊口號似的高喊我愛你,他覺得這種行為很愚蠢,把個人生活公眾化,猶若戴了高帽踩高蹺,以為弄上這身行頭,就真比別人高,以為當著眾人的面把自己那點小情緒喊出來,那點愛就比別人的真誠。
卸了妝,還不如別人的呢。
李天陽只要看到這種誇張似的示愛,都會在心裡嗤笑一聲,無聊。
但直到現在,他才忽然覺得,那些死纏爛打的招數,有時候並不全是因為無聊,而是人在一時之間想不到更好的辦法了,又被心裡火燒火燎的慾望催著逼著,恨不得立刻見到那個人,得到那個人,明知道有些招數用了適得其反,可能會惹得對方厭煩,但還是用了,迫切地希望用最直接的辦法來達到目的,如此而已。
比如對王錚。
他實在受不了,要疏遠客氣地跟王錚說話。
記憶中,在王錚跟前,從來就是想說什麼說什麼,就連當初那麼決絕的話語,也是遵循本心意願。
可現在,再也不行了。
其實王錚那句“天陽,你從來不是糾纏不清的人”,已經令他分外難堪,只覺得脊樑骨一陣冷汗竄出來,自己都覺得自己不地道。是的,他李天陽從來拿得起放得下,講究好聚好散,知道進退得度,他是一個做事幹脆利落的大老爺們。但此時對上王錚,他卻寧願自己能性格再無賴點,年紀再輕點,最好能年輕到做再蠢的事都有青春年少做掩護,做再肉麻的舉動,都有激情打底,顯得堂而皇之。
如果可以,他想對王錚做很多以前從來沒為他做過的事,比如聽他說話,陪他看他想看的電影,帶他去吃他愛吃的食物,送給他一些不值錢的小東西,在他做飯的時候在一旁打下手,在他看書的時候給他沏杯茶,在他回家的時候趕在他之前到家,先開玄關的燈,再親手給他遞雙拖鞋。
最重要的,想好好陪他,跟他過日子。
但這些,在擁有他的時候,李天陽都不曾為他做過。
因為他總是很忙。
可那時候到底在忙什麼?就真忙到這個程度?
誠然有很多表面上的理由:當時他的小公司成立才幾年,應酬很多,業務很繁瑣,遇到阻力很大,他也不過出身一般家庭,白手起家,總是有料想不到的意外。
但怎麼解釋說,他有一回出差,兩個人半個月都沒見著,好不容易回家了,可屁股還沒坐穩,朋友哥們一個電話過來,可能轉身就出了門,喝酒唱k照樣不含糊。
他不是沒注意到身後王錚失望的眼神,像只等待主人撫慰的小狗,眨著水潤的大眼睛,一覽無遺地,裡頭全是小心翼翼地感傷。
為什麼那時候從來不覺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