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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人聊的倒挺熱鬧,而阿蒙不說話只是聽著。這位遇先生說形容阿蒙是“人間最大的鬼修得證”,真是最貼切不過了。仙家句芒曾稱神力源泉之領域為“鬼修之法”,而阿蒙為了求證誓願,不惜放棄一切神域,但如今他卻在這一方面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
阿蒙欲超脫於鬼修,事實上卻成為人間最大的鬼修。阿蒙不以此為目標,卻自然的得到了。就像一個凡人,並不以名利為目的,只想做好自己的事情,最終卻名利雙收。
阿蒙忍不住放下杯子道:“遇先生,那您如何看我這人間最大的鬼修呢?”
遇先生一手端杯一手捻著鬍鬚道:“不在於我如何看,而在於你自己如何看。”
阿蒙起身憑空抄出一把壺,給遇先生斟了滿滿一杯酒道:“正想請教,請您先飲此杯。”
遇先生品了一口,眼神一亮,連連點頭讚道:“人間絕妙佳釀,仙家難得之美酒,與崑崙風味不同!其實你不必請教我,看看這位宙斯,他就比你瀟灑明白。不倚仗鬼修亦不諱鬼修,是為逍遙,仙家之道無非如此。”
宙斯卻在一旁皺眉道:“你這是在誇我嗎?”
遇先生答道:“非褒非貶,所見即願見、適志而已。其實你們那些天國中,適志之神很多,仙家並無高下之分,只是你的功德更大。你剛才問阿蒙,倒是問對了;但是笑阿蒙,卻是笑錯了。”
宙斯:“哦,我錯在哪裡了?”
遇先生:“因為那一點都不好笑!歷化形天劫成就金仙,擁有靈臺開闢之功,已是大逍遙自在,請問境界至此,尚有何物不可得?萬事萬物斬化身見證,靈臺便可化轉而成。因此金仙之上再無仙家法訣可傳,皆憑自證、行無路之路。
而我等皆是有大揹負之人,曾為開闢仙界受累更多,因此機緣更大,已證類金仙極致。但倘若不證又如何,可有一絲之損?皆是行無路之路至此,你卻笑阿蒙邁不出那一步,不覺得無聊嗎?就算阿蒙得證,你也不會羨慕他,那又何必笑他未證呢?”
宙斯又笑了:“我不是笑他未證,只是看他現在這個樣子覺得開心而已。”
阿蒙卻問道:“遇先生,您的意思是——此路本不必行?”
遇先生搖了搖頭道:“此路非人間理解,行無路之路至金仙極致,已豁然開朗,因為眼前全是路!證金仙極致,非比金仙更高明,卻是仙家莫大功德,可法自然之道。一方仙界已能無窮無盡、四面皆坦途,你想怎麼走,都是走不完的!”
此話倒是點醒了桌邊的兩位眾神之神,阿蒙與宙斯同時起身舉杯道:“多謝!”
遇先生一擺手:“不客氣,能找到二位這樣的人聊天、看這樣的風景,已經很難得了。”
他剛才的話是什麼意思?什麼叫至此豁然開朗、眼前全都是路?遇先生雖然是從仙家修行的角度談的,但境界上也有可印證之處。他說金仙極致並不比金仙更高明,也就是說阿蒙和宙斯,並不比已求證天國之主的忒彌斯或普羅米修斯更高明。
因為他們能實現的願望是一樣的,都能在不生不滅的永恆中開闢一個靈魂世界、擁有靈臺化轉之功。既超越造物主也超越創世神,留下傳承指引門徒到來,又能斬化身歷世行走人間、或者本尊法身自由來去,不受形骸與天國所縛。阿蒙和宙斯能做到,理論上普羅米修斯和忒彌斯一樣能做到。
但宙斯或阿蒙能以自己的靈魂世界,去融合同一神系的天國之主所開創的世界,在這個過程中汲取修煉見知,它沒有限制、而是無窮無盡!勉強打一個比方,只要是能看見的路,它根本就走不完,境界至此,修證是沒有盡頭的,也無所謂盡頭。
這並不僅是眾神之神一人之功,也是他求證的大功德,同時還是他們揹負的責任與承諾。靈臺世界的內涵與外延有多麼的廣袤,不僅在於眾神之神自己,還在於願意接受這個世界指引的眾神或眾天使中,有多少位普羅米修斯或忒彌斯。
比如普羅米修斯在奧林匹斯天國開闢了自己的世界,宙斯便擁有了他的修煉見知,普羅米修斯所見證的一切,宙斯也等於見證了,想去修便可以修。而這對於普羅米修斯也只有好處並無損失,因為他的世界不孤獨,他在不生不滅永恆中安享的天國,遠比自己能開創的世界更加豐富廣大。
所以對於宙斯而言,像普羅米修斯這樣的神靈越來越多的話,就等於他的修煉見知越來越宏大,甚至不必斬化身歷世,就能按願望去修證並擁有各種各樣的收穫。
阿蒙與宙斯為何體會的尚不真切?說實話,按人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