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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隊員撤離,出警民警交代家屬繼續打撈,並按家屬請求,將王某等3人帶去派出所詢問。凌晨3時40分左右,家屬將李樹芬屍體打撈上岸,停放在大堰橋頭一塊包穀地邊。
6月22日7時23分,民警向110指揮中心回覆,死者家屬懷疑死者系他殺,請求轉刑偵處理。指揮中心指令刑偵二中隊負責人唐仕平出警,並聯系技術科科長一起到現場進行勘查和走訪調查。
根據死者家屬的要求,當天下午,縣公安局法醫胡仁強對死者進行屍檢,鑑定系溺水死亡。李樹芬父親李秀華、母親羅平碧等人對屍檢結果表示懷疑,向黔南州公安局申訴,提出重新屍檢的要求。 電子書 分享網站
一、女中學生溺水死亡引發“6·28”事件(2)
6月24日,甕安縣公安局調查認定李樹芬溺水死亡系自殺,於當天下午向死者家屬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和《屍體處理通知書》。死者家屬對公安機關的結論不服,拒絕領走屍體。當晚,縣政法委維穩辦組織有關方面調解失敗。
6月25日上午,唐仕平等出警人員帶李秀忠到現場指認了打撈地點,回到縣公安局後,唐仕平安排李秀忠到刑偵隊作筆錄,要他先去刑偵隊等候。
李秀忠在刑偵隊辦公樓等候期間,進入三樓一間辦公室,民警張明問他:“有什麼事?”李秀忠因李樹芬之死心中有氣,回了句:“來玩的。”張明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