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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拿得下來嗎?”
“能!我們一大家子人呢。沒有問題的。”
“那就拜託了。”
他們來的時候,臨街的鋪面已經開始動工了,因為是朱海銀全權幫忙照料,所以蕭家鼎沒有管。他又劃出了一塊地,作為自己修建住宅的宅基地。在另一頭,也劃了一小塊地,修建簡易住處,給蕭老漢一大家子人住,這樣方便他們管理菜地,免得來回跑。
蕭家鼎把這兩個地方劃出來之後,告訴蕭老漢,他們可以動工鬆土了。
看看時間已經差不多,蕭家鼎便告辭回到了衙門上衙。
走進衙門,遠遠看見黃錄事,正用探尋的目光望著他,知道他在關心自己幫他美言讓他擔任工房司房的事情,便微笑著微微點頭。
黃錄事立即明白事情已經辦妥,眼中露出狂喜之色,但是很快就平復了,對蕭家鼎微笑點頭,便各自走開了。
看見黃錄事,蕭家鼎又想起他女兒黃詩筠,估計他女兒給自己送酒之後便一夜沒有回家,說不定這老小子還以為自己跟她女兒上床辦事了呢。有些猶豫是不是跟黃錄事解釋一下,可是又不知道怎麼開口。見他走開了,便也懶得解釋了。
他來到簽押房,書童文硯已經在那裡了,正在打掃衛生。看見蕭家鼎進來,忙躬身施禮,道:“執衣,剛才康縣令派人來說他會晚一點到,有甚麼事情讓你先處理著。”
蕭家鼎哦了一聲,知道康縣令昨晚上肯定跟自己一樣喝高了,早上頭痛起不來了。畢竟自己比他年輕得多,第二天要好受一些。
他在几案後面坐下,感覺身體還有些乏力,便一時不想辦公。坐在那裡喝水。
這時,鄧縣尉進來了,滿面春風拱手道:“蕭執衣!”
蕭家鼎也拱拱手,甚至都沒有起來,道:“鄧縣尉來了,請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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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殺母之仇
鄧縣尉在他旁邊的坐榻上坐下,道:“趙氏、劉鄉正等人殺人、支解人屍及私通一案,已經辦結報送州府了,這個案子十分的惡劣,支解人屍,所以,估計用不了多久就會送交執行的。”
蕭家鼎點點頭,他知道,碎屍在唐律裡屬於十惡重罪中“不道”的一種,而劉鄉正殺死他的嫂子,這是屬於小功親,在五服之內,按照唐律,謀殺五服親的,屬於十惡重罪裡的不睦。而十惡重罪不僅不能納入大赦內免死,也不需要等待秋後在處死,只要死刑得到核准,立即便可以行刑。這正是鄧縣尉企盼的,能早點讓這兩個人消失,才能保住他的烏紗。相信擇州府衙門的鐘法曹也是這樣想的。
蕭家鼎道:“知道了,等康縣令來了,我會向他稟報的。”
說了一會閒話,鄧縣尉隨後離開了。
蕭家鼎休息了這麼一會,加上鄧縣尉告訴他已經找到了免利息墊資修建宅院的包工頭,心中一塊石頭落地了,便拿起案卷,開始辦公。
他拿起最上面一個卷宗看了一下,他習慣先把看判詞,再看卷宗,因為刑房書吏草擬的判詞上面有案情,先了解案情,再看卷宗,就有的放矢了。
因為蕭家鼎已經特別要求了,以後的判詞不要太注重駢體格式,要把案件事情寫清楚,法律依據寫明確,所以現在的判詞的案件事實已經比較詳細了。
蕭家鼎看完之後,坐在那裡發呆。
這個案子很簡單,案犯名叫蘇芸霞,十六歲,她的母親柳氏是父親的小妾,也就是說庶母,因為長得美貌,遭到了父親元配妻子也就是她的嫡母武氏的妒忌,這一天竟然把庶母柳氏給打死了,蘇芸霞親眼目睹生母慘死,悲痛欲絕,便跑到衙門告發了嫡母武氏。結果,嫡母因為殺人被抓了起來,而蘇芸霞也因為告發了嫡母而被抓了起來。對於蘇芸霞,刑房書吏草擬的判詞是絞刑!徐司法和鄧縣尉都簽署同意了。報給康縣令,升堂問案之後,便可以當堂判決。
嚴格按照唐律來說,這個判決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因為規定:“諸告祖父母、父母者,絞!”也就是說,只要不是謀反、謀叛或者可能會緣坐到自己的罪行,子女是嚴禁控告自己的祖父母和父母的,否則要判絞刑!這是儒家親親得相首匿原則在法律上的具體體現。也就是說,在中國古代,是不允許所謂的“大義滅親”的。特別是對自己的父母。
中國古代宗法制度非常嚴格,男人的元配妻子是所有子女的嫡母,他的妾室所生的子女,也只能把嫡母當做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