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結局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衙門刑房承辦的案件,層層報批之後,交付執行,案件的卷宗就要歸檔。這個卷宗的檔案管理工作,是由衙門的主簿負責的。
文硯答應了,正要出去,又被蕭家鼎叫住了,低聲道:“這件事情誰也不要說。”
“是!”
文硯走後,蕭家鼎這才開始看新的案子。他已經不想再看以前的判詞了,因為他怕發現裡面有什麼錯誤,那可就兩難了,還不如不看,眼不見心不煩。反正已經看過了一些,心裡也多少有數了。
他拿起的第一個案子,仔細看了一遍,不由得又皺起了眉頭。這個案子很簡單,某人騎馬路過案犯家的田地,不知道怎麼的,馬驚了,衝入了田地裡,將青苗踩了個七零八落的。案犯是個潑婦,當即攔住了他,讓他賠一大筆錢。那人說沒有這麼貴,但是案犯擋住去路哭著鬧著滿地打滾。那人又有急事,只得給了她。回去之後覺得自己太冤了,就到衙門告狀。結果經過差役調查,那也踩爛的青苗遠遠不值那麼多的錢。他索取的錢財折算成絹是五匹。於是,差役便以坐髒罪將案犯潑婦抓回了衙門。
刑房的書吏的草擬判詞是按坐髒罪判處笞五十。贓物退還原主。層層報送,到了蕭家鼎這裡。
唐律裡的坐贓罪很奇特,現代刑法裡並沒有相對應的罪名,倒是跟民法上的不當得利很象,也就是說沒有法律或者合同上的理由,獲得了不應該得到的財物。就像這個案子這種情況,那潑婦的青苗被人騎馬踩了,屬於侵權受害人,應該得到賠償,但是她多要了超過實際損失的錢,這個超出的部分就屬於坐贓。要受到刑罰處罰。
唐律對很多民事行為,也是使用刑事處罰的手段來處理的,這個坐贓罪就是其中之一。最高刑可以判徒三年!
案件的定性沒有問題,問題在於,坐贓按照唐律的規定,只要不是採用暴力恐嚇等手段強迫對方交出多於損失的賠償,而是雙方私下達成這個多賠的協議,那給予的和接受的都要處罰。給予的人,要按照接受的人減輕五等處罰,本案中便要處笞一十。同時,多給的這些錢就屬於贓款,要沒收入官。
具體到本案,處理錯誤有兩個地方,一個是隻抓了這個索要的人治罪,沒有抓那個給錢的人治罪。另一個錯誤的地方,便是贓款的處理,判詞是要交還原主,而按唐律,則應該沒收入官。
蕭家鼎沒有直接改,他想盡可能的跟下面的書吏交換一下意見,讓他們知道以後這種案子應該怎麼處理。同時,還要讓差役去把那個給錢的人也抓來打屁股。
所以,他站了起來,正要去刑房,忽然又站住了,接著琢磨這件案子。這案子不就是個不當得利嗎?要是在現代,對於賠償數額,雙方是可以協商確定的,多陪一點少賠一點都沒有什麼。當然,賠得太多了也有失公平。另外,這種不當得利怎麼能沒收充公呢?應該還給原主啊。現在,自己卻要把這個原本合理的判決改成一個不合理但是符合唐朝法律的判決,有這個必要嗎?
他又坐了下來,接著思索這個案子該怎麼辦。
贓款處理倒是比較好辦,他記得贓款沒收的規定是規定在裡,而這玩藝是在兩年以後才出臺,所以,這種情況是否該罰沒並沒有明文規定。這個就這樣判也不能說是違法。可是前面這個怎麼辦?中已經明確規定了:“與者,減五等。”就是說必須要對給錢的人減輕五等處罰。這可怎麼辦?真的要把這個可憐的人抓起來打屁股?
他慢慢地又把那判詞看了一遍,沒有頭緒。他又把翻到坐贓至罪這一部分細看。條文是這樣規定的:“諸坐贓致罪者,一尺笞二十,一匹加一等;十匹徒一年……”看到這裡,不由得眼前一亮,心中便有了計較。
他站起身,拿著判詞來到了刑房,把那個承辦案件的書吏叫了過來,將判詞遞給他,問道:“你判詞上說了,案犯得髒值絹五匹,對吧?”
“是啊。”
“是按照什麼地方的卷價估髒的?”
“按咱們益州。”
“嗯,益州的絹價多少?”
“六百七十文一匹。”
“那京城的呢?”
“六百文一匹。”
“江南呢?”
“五百文一匹。”
“你怎麼知道這麼詳細?”
那書吏笑了笑,道:“我有個親戚正好是作綢緞生意的,我經常聽他念叨,所以知道。”
“那全國絹價最便宜的和最貴的分別是哪裡?”
“最便宜的是江南,最貴的是河南和咱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