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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進光祿大夫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孫公行狀》)直到後來袁可立的好友孫承宗重回遼東,才給了劉興祚“用武之地”。次年,官至副將,掌管皮島事務。不久奉命率兵赴永平,與後金激戰中陣亡。
劉愛塔明面的資料就是這些了,看上去是毅然反正的好漢,但是毛文龍對他的懷疑是非常有道理的,畢竟劉愛塔雖然反正,卻沒有造成後金的重大損失,又是努爾哈赤的女婿,對他的控制使用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就像抗日戰爭事情,一個身為天皇女婿的中國人反正,沒拿出大的成果,顯然要控制使用——其實就算是此人給日本造成重大損失,任命為一線部隊的指揮官也是匪夷所思的事情。而這種事情,恰恰在袁崇煥手裡出現了。
毛文龍被袁崇煥假傳聖旨殺死之後,為了摻沙子,任命劉愛塔為東江的副將【僅次於總兵的高階武官,事實上在東江鎮被分營的前提下,劉愛塔是和名義上的總兵權力相差無幾。】崇禎元年劉愛塔逃離後金至皮島,其餘幾兄弟也隨後分批逃離後金,投奔皮島毛文龍和寧遠的袁大人。其中劉興基(老三)於崇禎元年九月從海上逃抵寧遠;並追隨袁大人,劉氏其他幾兄弟則先後至毛文龍處。
但劉興祚並未真心歸順明朝,在逃到皮島後又做後金的奸細,在《滿文老檔》收錄的所謂“毛文龍書信”中,最後一封裡即第七書裡其實有隱藏著的第八封“書信”,因為第七封書信裡最後一段文字明顯不是毛文龍寫的,該“信”就是劉興祚再成為漢奸鐵證。
在該段文字稱:“毛總兵官在彼欲降之心,半真半假……以我觀之,汗心猶豫而狐疑,又謂毛總兵官放恣,初無定心,後被牽累,事不易結等語。遂以毛總兵官蓄意叛逆,即密告袁都司殺之。我以告叛有功,升為副將職。”
此人自稱“以告叛有功,升為副將職”是自我暴露身份的鐵證。毛文龍死後袁大人即“分付將東江兵二萬八千分為四協,殺其父用其子,以毛承祿管一協兵,以旗鼓徐敷奏管一協兵,還有二協,東江眾官保遊擊劉興祚、副將陳繼盛二員管之。”由此可知,當時劉興祚雖管一協,但卻只是個“遊擊”不是“副將”,但統領一協是一個副將才能擔當的職務,而信中所述也是“升為副將職”,而非“升為副將”,一字之差顯露了這個誣告毛帥的漢奸身份。更為有力的證據來自《崇禎長編》卷36和卷37;以及周文鬱的《邊事小紀》卷2和卷4中,裡面分別有“參將興祚原管東江前協副將事”字樣,從“事實”和“行文”兩方面證實了那個“升為副將職”之人就是“管東江前協副將事”的“遊擊劉興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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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文字後面又有:“負恩逃來……”字樣,毛文龍怎會是從後金“負恩逃來”的?而劉興祚則確實是從後金叛逃而來,再一次印證了寫信人卻為劉興祚而非毛帥。
後面又有“聞汗於寧遠議和……”,這是指第二次袁金議和,說明此信最早也是在天聰三年(1629年)寫的。
接著又有“毛總兵官死後,已與耿千總商議歸降之策”,毛文龍斷然不會寫出“毛總兵官死後”字樣。而其中“毛總兵官死後”字樣說明,毛帥被冤殺以後東江舊部人心渙散,才有歸降後金之意。由此可見,那些說袁大人殺了毛帥並不影響東江鎮舊部人心的昏話完全是臆斷。而“已與耿千總商議歸降之策”中,信中人的身份也和劉興祚極為符合,根據《李朝實錄??仁祖大王實錄三》記載:“金起宗馳啟曰:劉海(劉愛塔)出來,明白無疑。今方隱置於參將毛有傑(即耿仲明)家,蓋練劉海妻拿(孥)尚無出來,恐其事漏於賊中而諱之雲矣。”這段記錄說明漢奸劉愛塔(即劉興祚)與耿仲明有舊交,所以他們在“毛總兵官死後”“商議歸降之策”才在情理之中。
該文後面又稱,“歸降之策”因為“三弟在寧遠,四弟往山東,故至今慎不敢行而未動。”毛文龍僅有兩弟,曰仲龍,曰云龍,都在杭州,毛死後才加封為都司和錦衣衛指揮,所以毛文龍沒有在寧遠和山東的兄弟。而劉興祚在劉氏兄弟中排行老二,其三弟劉興基於崇禎元年九月從海上逃抵寧遠;並追隨袁大人,符合“三弟在寧遠”之說;其四弟此時是否在山東沒有直接的證據,但之後的崇禎三年,江西道御史袁弘勳題參袁大人之親信徐敷奏時曰:“一切東江更置悉聽徐敷奏,以麼麼遊擊而擅樞督之權,升署偏將二十餘人,委署中千等一百餘人,以劉興祚領右協營,劉興治領平夷營,與劉興基、劉興賢等共居皮島,東江精銳三千餘及收降蓄養夷丁七百餘皆屬之,以劉興沛為參將,另領精兵二千二百名屯長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