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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廷接到奏報後,崇禎再次下令嚴禁賣糧給後金軍,“西夷通奴,譏防緊要。奏內各夷市買布帛於東,明是接應,何以制奴?著該督撫嚴行禁止。”但是袁崇煥說的想法也不是沒有道理,崇禎皇帝猶豫不決之後就又給袁崇煥開了一個小口子,允許袁崇煥計口給糧,但不許進行敞開了貿易。否則以“通夷論處”。但是袁崇煥根本沒控制住糧食買賣,是沒有能力控制,還是不想控制,那就不清楚了……
190袁崇煥的罪名下
以謀款則斬帥這事就難說了,畢竟毛文龍被看做天啟的人,崇禎登臺之後,對天啟舊臣以閹黨的名義大清洗也不是第一回了,事實上袁崇煥在歷史上對東江鎮進行了長時間的封鎖,讓東江軍軍民餓死凍死無數,這種事沒有崇禎的支援至少是縱容是不可能完全做到的——當然本書中由於劉白羽對東江源源不斷的補給,甚至把登萊的水師打的全軍覆沒,這種封鎖基本失效了。
當然崇禎身為皇帝,不需要這樣做絕,完全可以逼著毛文龍下野,所以斬帥這事上,崇禎應該付多少責任,也難說的很。
但是崇禎有責任,不代表袁崇煥在這件事上清白無辜,假傳聖旨【即使是皇帝默許的假傳聖旨】在任何古代王朝都是死路一條。而且袁崇煥的所作所為還有更加令人無語的事情,明朝對袁崇煥、王洽、錢龍錫審訊結果均有奏報,以上三人承認商議過“斬帥”一事,袁崇煥力主,王洽、錢龍錫也認為可行,但說“慎重”;總而言之,就是這件事上,身為邊關統帥的袁崇煥和兵部尚書王洽,輔臣錢龍錫私自密謀,沒有透過內閣,其他人根本不知道,說的嚴重些,已經是兵變了。
或許有人認為謀款和斬帥無關,因為歷史上袁崇煥與毛文龍先談“設東江餉部,錢糧由寧遠運來”,毛文龍不同意,“必欲取道登萊”,“又議移鎮,定營制,分旅順東西節制,並設道廳,稽兵馬錢糧,俱不見允”。
什麼時候談過謀款的事情?
而且袁崇煥並不是非殺毛文龍不可,給過他兩次機會。
——先要毛配合,毛文龍不應;又暗示其光榮退休,仍不應;最後才執而殺之。
“斬帥”之後主要用毛氏舊人迅速接管東江軍,如果毛文龍答應配合或同意退休,為安東江軍心,也不可能“斬帥”。
魔鬼就在細節中,這裡面有一個關鍵的人物劉愛塔。
努爾哈赤非常看重劉愛塔的才華,竟以姻婿待之,結果換來的卻是劉愛塔的背叛,
劉愛塔就是劉興祚(?…1630年)後金人稱其為劉愛塔,朝鮮文獻稱之為劉海,遼東開原人。後被“市夷掠去”到建州女真地區,時為萬曆三十三年(1605年)。在建州他以才幹出眾,且“伶俐善解人意”,深得努爾哈赤器重與賞識,被分到大貝勒代善的正紅旗。他參與了後金進攻明朝挺進遼瀋之戰。以擊敵、追逃等功授備禦,並迅速高升,直至副將,受命管轄金州、復州、海州、蓋州,南四衛之地。成為後金國中聲名顯赫的漢官。然而後金殘酷的民族壓迫和奴役,漢人的慘遭蹂躪,深深震動了他未泯的良知,激起強烈的民族大義感,而開始採取對抗行動,“奴欲鋤遼人,興祚多方保全之”。天啟三年(天命八年,1623年)組織復州民眾逃亡,因事洩失敗後,面對愈加險惡的形勢,仍不退縮、不動搖。
據袁崇煥的親信周文鬱所記:“遼陽陷,興祚日抱慷慨,冀得一當以報國。奴欲用火器,興祚設計沮之;奴欲鋤遼人,興祚多方保全之,……癸亥(1623年)春,祚奉奴令守金、復,隨令幕客金姓者潛報登鎮沈有容及當事(袁可立),欲其從海渡師,彼為內應”。
但是事實上劉愛塔和滿清離心是因為什麼呢?皇太極說出了答案:皇太極歷數代善之罪狀時曾雲:“我見其常常虐害愛塔,奪其乘馬,取其諸物,予料愛塔不能自存,必至逃亡。愛塔果逃。”(《國史院檔》上,198頁)由此可見,劉愛塔反正的主要原因是當漢奸當得並不舒坦,甚至當時在代善身為大貝勒很可能登位的前提下,劉愛塔繼續在後金的結局是非常難說的,所以才起了逃竄的念頭。
當後金兩次出兵攻明時,劉興祚“俱遣人先報”,使之“得以為備”。最後,痛下決心,於崇禎元年(天聰二年,1628年),拋下老母妻孥,以**之計,逃出後金。歸明後積極投入抗金斗爭,但此時的袁可立已離開登萊,毛文龍懷疑因為劉愛塔是努爾哈赤的女婿,怕他是後金派出的雙重間諜,認為絕對不能重用劉興祚。
“文龍死,歸袁崇煥,皆悒悒不得志。”(錢謙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