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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不逼也反的,是“民”中被稱作“好漢”的一部分人。他們自稱或被稱為“好漢”,其實就是盜賊,更是官員的候補(當時的民諺:“要做官,殺人放火受招安”,先當土匪後受招安,也是當時武官們的“仕途出路”之一;直到二十世紀的軍閥時期,土匪出身的武官數量仍然很多)。這些人不習慣老老實實、辛辛苦苦地過日子,不願意以自己的勞動謀生,但是卻特別嚮往“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大秤分金銀”的“快活”生活。因為“聰明人”都知道,以自己的雙手勞動謀生是最笨的辦法,遠不如依靠收稅、收租或者搶劫來得容易。既然他們手中沒有收租收稅的權力,惟一的出路就只有搶劫。這是 “好漢們” 與順民不同的活法。——這些“好漢們”一旦取得了政權,他們能對老百姓好嗎?
聽說有人押了大批財寶路過某地,“好漢”們就奔走相告:“來了一筆富貴。”就必須劫為己有。所謂“七星聚義”,聚的是什麼“義”?只因為所搶的錢財是貪官的,是不義之財;如果搶來救濟貧困,當然可以稱之為“義舉”;但是搶來之後據為己有,還被稱作“義”,這就非常勉強了;就是強盜邏輯了。施耐庵一定要這樣說這樣寫,說明他的“立場”,是牢牢地站在“盜匪”這一邊的。即便在今天,如果有人搶了某個貪汙腐敗分子的錢財據為己有,案發以後,依舊要作為盜匪判刑而不是作為“英雄豪傑”歌頌的。
九、《水滸》的成就及今天怎樣認識(3)
按照魯迅先生的說法,中國人的歷史實際上只有兩個時代,一是暫時做穩了奴隸的時代,二是想做奴隸而不可得的時代。好官能夠讓人做穩奴隸,貪官汙吏使人做不穩奴隸。《水滸》中的好漢,可是連奴隸也不讓人做穩的。試想:如果宋江真的“打上東京,奪了鳥位”,能比趙佶好麼?李逵做了太尉,流氓無產者專權,能比高俅好到哪裡去嗎?
小說固然說的是宋朝的故事,但是任何一個小說作家在寫書的時候,都會把現實生活中的素材揉和進去,讀者和聽眾也會和現實生活聯絡起來。這就是《水滸傳》的積極因素所在,也是封建統治者要把它列為禁書的主要原因。
由於受歷史認識水平的限制,《水滸傳》中所宣揚的“忠義”和“替天行道”,都是有其侷限性的。“忠”,首先是對皇家的忠。當時人的觀念,皇家就是國家,“盡忠報國”就是忠於皇上。因此宋江等人在受招安之前,打出了“替天行道”的旗號,這個“天”,實際上就是代表“天道”的皇上。因為皇帝都是“奉天承運”的“真命天子”,是“天命所歸”,他所奉行的就是“天”的意志。只是如今皇帝寵信奸佞,是奸臣矇蔽了皇上,是這些貪官汙吏們不行“天道”,於是我們這些做強盜的就來“替天行道”。——其實,這是一種給自己臉上擦粉的“強盜邏輯”。一百單八將聚義以後,宋江建議請和尚道士設壇超度被他們害死的平民百姓,就是這種“強盜唸經——假慈悲”的集中體現。而受招安之後,不單要去“徵遼”,打擊異族入侵者,還要去“徵方臘”,打擊不忠於皇帝、要取代皇帝的造反者。於是宋江等人的旗幟就從“替天行道”改為“順天”和“保國”了。儘管宋江等人自稱具有耿耿忠心,招安之後奮不顧身地為皇家拒外敵、平內亂,但是終究逃脫不了被打擊、被毀滅的最終下場,——也是客觀規律所“註定”的覆滅下場。因此可以說,《水滸傳》“只反貪官、不反皇帝”,正是宋江等人的真實思想和當時社會的客觀存在。批評宋江不該徵方臘,就好像批評岳飛不該鎮壓楊么起義、曾國藩不該鎮壓太平天國起義、吳德不該鎮壓四五天安門悼念活動一樣,不是真正的無知,不懂得“歷史首先是在歷史條件下的歷史”,就是有意裝傻充愣,用階級偏見來解讀當年的歷史。——看歷史,只能“純客觀”,不能帶有任何“階級感情”,不然,就會掉進“階級偏見”的泥淖(nào鬧)中無法解脫。——有人認為只有“階級的歷史”,而沒有“純客觀的歷史”,只承認“無產階級”一家,其結果,是蘇聯解體以後,俄羅斯的中學生沒有俄國史可讀,不得不從法蘭西“進口”純客觀的歷史,或曰“資產階級的歷史”。像這樣的“歷史事件”,我們應該引以為教訓!
至於《水滸傳》中再三宣揚的“義”,則主要是指江湖好漢的“義氣”,其中與國家的標準即“國法”、和人民的標準即“天理人情”無關。所以朱仝放了搶劫犯晁蓋,不說他“瀆職”,卻說他是“義釋”;武松替黑社會頭目施恩打擊另一個黑社會頭目蔣門神,不說是“黑吃黑”,卻說是“義奪”,——這,不是施耐庵沒有真正理解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