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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鐘過去了,我才發覺,警察唯一做的,是寫好筆錄,發給我一張報案失竊證明,以便我能到出入境管理處申請臨時臺胞證。其他的,都別想了。
上午十一點,到了出入境管理處。空空的大樓,這是星期六。一個穿警察制服的人坐在一個電話機旁。窗子開著,冷風呼呼吹進來,他看起來凍得發抖。
顯然只是個接電話的人,值班的官員不在。他撥通了值班官員的電話,然後將話筒交給我,我開始解釋自己的困境:證件全沒了,明天必須回到香港,請問怎麼處理?
“今天是星期六,沒人上班。辦你這個,要好幾個部門的人,禮拜一再來。”
“對不起,可是我明天得回到香港──”
電話裡的人很惱火,打斷我,“你告訴我為什麼明天要回去?”
我愣住了。他相當憤怒地說,“你有什麼理由一定要明天回去?你把理由給我說出來。”
我想說,您沒有權利要求我告訴您我為什麼一定得回去,這屬於一個公民的個人隱私;我想說,在一個文明的社會里,政府是有義務為它的公民和訪客解決急難的;我想說,在一個法治的政府裡,所謂值班,就是您無論如何不能離開這個位子;我想說,您能不能不用這種惡劣的口氣和我說話……
我都沒說,只是問他,“您不是值班嗎?”
“我沒要你跟我說話,”他說,“告訴你,我這是在為你服務,你搞清楚。你說有什麼理由一定要明天回去?”
我決定投降:“星期一上午大學有事。”
電話突然掛掉了。
那凍得手背發白的人問,“他說什麼,馬上來嗎?”
我搖頭,“不知道啊,他掛了電話。”
“喔———”他想了想,“那我幫你再打。”
又接通了,他聽了一會兒,放下聽筒,說,“他去找人,要你等著。”
“是等十分鐘?還是一小時?還是三小時?還是……”
他似乎也很為難,然後再度勇敢地拿起話筒,“她問要等多久或者能不能講定一個時間?”
放下話筒,他說,“他也不知道,因為他要去找齊其他部門的人,不知道什麼時候找得到人。”
看著他在冷風裡瑟縮的樣子,我說,“您實在應該穿著大衣坐在這裡,這兒太冷了。”他搖搖頭,說沒關係。
然後又拿起話筒,“小姐問能不能約個時間?”
聽了一會兒,他高興地說,“他會派一個人下來這裡收件,然後你下午四點再來取臨時臺胞證。”
“您不能收件?”
“不能。”
“下來收件,”我說,“那表示上面有人在值班?”
“不知道。就等吧。”
“要等多久呢?”
“不知道。”
二十分鐘以後,下來了一個小姑娘,來“收件”。
下午四點,準時回到大樓,還得等。極寬闊空蕩的大廳,沒有一張椅子。送來稿費救急的朋友問警衛,樓上有位子,可以上去坐吧?警衛懶得理,搖手錶示不可以。
為什麼不可以?我走過去把警衛的椅子搬過來,有點生氣地對他說,“那麻煩您去搬幾張椅子過來讓我們坐著等。”
他奇怪地看看我,我洩氣地坐下。我幹嗎為難他?他不會知道,政府部門是為人民服務的,因此大廳裡理所當然應該有椅子給市民坐。沒有椅子,他應該覺得抱歉。他的工資,都是市民繳的稅所發的。可是,如果他的長官們,還有長官的長官們,還有長官的長官的長官們,都沒有這種意識,你要求他什麼呢?
四點二十分,有人出現了,拿著一本新的臺胞證。“要收費,七十元。”
朋友從口袋裡掏出錢,她說,“不行啊,我不能收錢。得負責收錢的人來開收據收錢。”
“那──收錢的人在哪裡啊?”
“要找找啊……”
我真想一把搶下她手裡的證件就跑。
第一章 潛伏的爭議結(4)
5
有了臺胞證,可以離開內地,但是不代表可以進入香港。
上了從廣州開往九龍的直通車。到了關卡,直接找香港海關的官員,解釋了狀況。他將我帶進一個辦公室,指著一張椅子,說:“請坐。”
這是星期天晚上八點半。另外幾個顯然也是入境手續有問題的人,正坐在一張長凳上等候,其中一個是非洲喀麥隆人,穿著拖鞋,露出所有的趾頭。